婚后女方借钱买房离婚房产归谁_女方借钱盖的房离婚后该怎么处理?

姚平婚姻家事律师 2022.11.17来源:大律网390人收看
导读:
在离婚时,一方突然提出,买房子的钱是向父母借的,不是父母赠与的,并拿出借据证实。对此,法院一般的做法是,首先看另一方的态度,如果另一方不承认,法院一般不对该债权债务是否成立进行实质性审查,因为债权人不能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因此,法院在这类案件中,在对房屋进行分割的同时,会告诉主张是借钱的一方可以另案起诉。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根据以上的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尽管盖房时是以女方名义借钱,但由于盖房是家庭生活必需,所以该比债务应认定是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

对于房屋的分配,夫妻离婚时,法院通常的做法包括:

一是夫妻双方协商房屋如何分配;

二是夫妻双方都要房屋,但协商不成,双方竞价,由出价高的一方获得,另一方分得分批款;

三是夫妻双方都不要房屋,由法院拍卖,双方分得拍卖款。

这个要看是婚前还是婚后以及共同还款数额来决定。

协商权属关系啊,归谁所有谁赔款啊

让男方还钱,其他没有什么办法,女方离婚后不可能再去住,宅基地又是男方的,若是男方不还钱就只能拆房子了。

女方可以和男方商量,找村主管干部出面,然后根据当前物价把房子进行评诂,而后做价进行变现,男方如果一次性支付不起,可根据情况分期偿还,

这就是问题来了,所以啊结婚尽量不要在村里建房,要建也要等个婚后10年看看情况再决定建不建的问题

如果房子是女方借钱盖的,或者婚后盖的,离婚后男方要补偿女方,做共同财产处理

对于这问题,我们首先要清两个法律概念。一是夫妻共同财。夫妻共同财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二是夫妻共同债。夫妻共同债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由此可知,女方借钱盖房款项属夫妻共同债务,所盖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所以你们可以协商,先用共同财产(房子及其收益)偿还女方借钱盖房的款项,所剩下的房子及其收益按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协商不成,由户口所在地人民法院判决;对于共同财产(房子及其收益)不足以偿还女方借钱盖房的款,则应用其他共同财产予以清偿,协商不成,由户口所在地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的时候不管是财产还是债务都应当商量好处理,如果有一方不同意可到法院起诉!

按照新婚姻法规定,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包括贷款)取得的房屋产权,均为共同财产。 二、新婚姻法对于婚后房产权属问题的其他几种情况:

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 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离婚时房屋的分割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3、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房屋的分割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4、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房屋的分割房产证虽然是物权凭证,是证明房屋权属关系的法定凭证,但并不是意味着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还是要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

5、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但房屋升值,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的分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另外,最高院民一庭有关解释明确,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的范围包括:

(1)购买福利性政策房屋;

(2)购买商品房;

(3)购买经济适用房。

购买以上三种房屋,在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法院不宜就该房所有权直接判决。

6、父母参与出资购买的房屋,子女离婚后,房屋的分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

在实践中,还有一种情况:在离婚时,一方突然提出,买房子的钱是向父母借的,不是父母赠与的,并拿出借据证实。对此,法院一般的做法是,首先看另一方的态度,如果另一方不承认,法院一般不对该债权债务是否成立进行实质性审查,因为债权人不能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因此,法院在这类案件中,在对房屋进行分割的同时,会告诉主张是借钱的一方可以另案起诉。

7、房产证上有第三人的名字,离婚后房屋的分割房产证上除了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外,还有子女的名字,或有父母的名字。对此,法院一般不会将其主动追加第三人,而是采取如下措施:

(1)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部分的财产分割不予审理,由当事人另案起诉;

(2)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的判决结果,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割。

8、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离婚后房屋的分割在上述情况下离婚时,房产证上有名字一方,如果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出过资,认为房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不作分割。在不能证实自己有出资且不是赠与给一方的前提下,另一方的权益法院是无力保护的。也就是说,即使另一方出了钱,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法院也无法判决一方给予适当补偿。

对于,女方借钱盖房,离婚后该怎么处理?我是这样认为的。

如果有出资的证据,可以要求分割。房屋产权证如果在夫妻或男方名下,并且是婚后所得房产,也可以直接要求分割房产。

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农民的思想观念出现了比较大的变化,尤其是婚姻观。以前农民思想保守,就算是感情破裂了,也不愿离婚,生怕别人笑话。觉得离婚是一件非常丢人的事情,现在的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随着经济条件越来越好。夫妻双方变得越来越不能互相容忍,互相迁就了。这就造成了家庭的破裂,导致离婚。

但是离婚后滋生了很多的社会问题,就拿财产分割来说吧,就是让大家非常闹心和头痛的问题。2020婚姻法新规定,有四类,是女方拿不到手的财产。

(1)、男方的婚前财产,比如房子和车子。

(2)、男方继承而得的财产。

(3)、男方因工伤而所获得的赔偿。

(4)、男方家的宅基地,女方也无权分割。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我们不难看出农村的宅基地属于国家所有。女方在男方的宅基地上盖房子,是带不走的。只能要求分割,让男方给一部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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