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哪些?离婚时如何分财产呢?

导读:
如果双方都无过错情况下,平均分配,一人一半。
理论上夫妻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在离婚后应该平均分配。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程序:先由当事人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先行调解,尽量使当事人能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财产分割协议;调解不成时,再进行判决。
明确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基本原则。无论是当事人自行协议,还是人民法院判决,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都必须坚持下列基本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对共同财产的分割权利和共同债务的偿还义务是平等的。
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即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注意对未成年子女和女方给与适当的照顾。
3、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对因一方重婚、通奸、虐待或伤害配偶及其亲属等行为引起的离婚案件,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要适当照顾无过错的一方。当然也应当保证有过错方的基本生活。
4、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尊重夫妻双方意愿,但双方的意愿必须是真实的、合法的。在一方愿意放弃全部或一部分财产权时,只要不危害国家、集体、社会和他人合法权益,应当允许。
5、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注意财产的使用价值,应该使其在分割后能充分发挥其效用。
6、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的财产进行分割,也不能把家庭财产或家庭其他成员的财产进行分割,也不得把非法所得进行分割。根据上述基本原则,正确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层次越高的人对待感情越专一![玫瑰][玫瑰]因为善于处理自己的欲望,因而不会把“找备胎”这种肤浅的价值观当作得意的谈资,愿意与某个人一起扛起生活的风雨,因为时间要用来做正经事。所以,左顾右盼并不说明你抢手,花心,是因为层次太低。
共同财产,不包括婚前财产,平分,共同债务,不包括私自债务,平担!既然离婚,也是过不下去的最后的选择,家都不要了,财产又有多大的分歧,简单平和分手呗!对孩子负责,对自己负责!
很简单,把柜子、床、沙发、锅碗瓢盆……都锯成两半,一人一半。把家里所有存款从银行取出来,每一张都撕成两半,一人一半。这样应该是最公平的分法。当然了这并不是唯一的分法,其实两个人也可以协商着来看谁要啥,谁不要啥。
【夫妻共同财产范围】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实践中,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一般理解主要是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主要包括:工资、生产经营收益、继承、赠予、以及一方个人资产投资产生的收益、住房补贴、养老保险等。涉及到具体的房产及股份等,要结合具体规定及实践最终确定共同财产范围。
【夫妻共同财产分配的基本原则】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也就是说,总的原则在平均分配的原则下,适当照顾妇女、子女以及无过错方的的权益,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
【特殊情形】
对于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一方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可以不分或少分。
【损害赔偿】
离婚损害赔偿,婚姻一方对于另一方,造成损害所支付的赔偿,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并无直接关系,但却容易混淆。一方存在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时,无过错一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1、若该房屋是婚后共同购买,则无论登记在谁名下,该房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原则上平均分割。若有未还完的房贷,并且由一方取得房屋产权的,则由取得房屋产权的一方给与另一方相应的补偿(首付款+已还贷部分)/2+该部分相应的增值部分),尚未归还的房贷由取得房屋产权的一方继续偿还。
2、若是男方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且房屋登记在男方名下的,则该房屋属于男方个人,但就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相应的增值部分男方应当补偿女方。若有未还完的贷款,则尚未归还的贷款由男方个人偿还。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 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 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 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共同财产,而不是个人财产,说明它的范围只限于婚后双方共同创造的财富。这就把婚前个人的那一部分刨除在外了。具体包括:房产,汽车,各种家庭生活必须具备的财物。比如家用电器之类。共同拥有的企业。虽然企业的名字不一定有另一方的名字,但另一方也拥有相应的权利,具体怎么分配,这个由法院判决。房子不管是婚前还是婚后购买的。只要一方出资了,这个房子的产权就归属双方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