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给女方的彩礼钱能要回吗(彩礼一般返还多少给男方)

导读:
离婚后,男方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呢?
2016年12月,男方张三和女方李四依据当地习俗举行了订婚仪式,张三按照习俗给付李四彩礼6万余元。然后双方在2017年2月登记结婚,结婚两个月以后,李四就从张三家离开了,张三也多次提起诉讼要求与李四离婚,2018年6月,经法院调解,张三与李四离婚。
张三的父母均为残疾人,母亲患有癌症,家庭生活困难。张三向法院起诉要求李四返还彩礼。但李四认为,双方已经在一起共同生活,彩礼大部分已经用于置办婚礼和共同生活,即使还有剩余也不应该返还,本案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应当予以返还彩礼的情形。
接下来我们看一下李四所说的法律如何规定的?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双方已经离婚,并且符合以下两种情况之一,可以请求返还彩礼。第一种情况,双方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实没有共同生活在一起的;第二种情况,结婚前因为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看了上述规定,有些朋友可能会认为,张三可以要回自己的彩礼,因为双方已经离婚了,而且张三的家庭生活困难,但果真如此吗?李四当时在法庭上认为,张三在镇上的石化公司工作,月收入5000元以上,其父母也有工作及固定收入,张三的情况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形。法院当时也认为,办理结婚登记后已经共同生活的,在没有证据证实存在因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况下,彩礼原则上不应返还。
听到这里,有些朋友可能又转变了想法,认为张三肯定不能要回自己的彩礼了,但事实往往不会按照我们所认为的方向发展。法院最后判决李四应返还彩礼的60%,也就是要返还张三彩礼3万余元。
法院为什么会这样判决呢?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
第一,李四不能提交证据证明彩礼已用于置办婚礼和共同生活,案件的关键就是证据,这也是法院判决的依据,如果任何一个人都说什么就是什么,法律就不能最大程度上实现正义。
第二,双方结婚时间较短。从案情来看,从结婚两个月到李四离开,再到法院最终判决离婚,才一年零四个月,这在漫长的婚姻中的确有点短。我个人认为,给彩礼的行为代表的是一份承诺,我承诺爱你一生,你答应不离不弃,一旦结婚证上盖上章,承诺生效,相当于双方在婚姻上的合同生效,如果任何一方违反了上述承诺,都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不可能做到全身而退。一份彩礼代表的是我愿意陪你一生,我愿意和你共同奋斗,共创美好生活,但你才和我结婚一年多,就要带走我代表爱你一生的彩礼,的确有点说不过去,除非真的全部用于置办婚礼或共同生活。
第三,对张三不是很公平。随着社会的发展,彩礼也在水涨船高,为了结婚,彩礼已经成为了部分人的负担,可能未来我就是其中一份子,但结婚时间却短,这对给付彩礼的一方也不公平,因为高额彩礼换来的是短暂的婚姻。虽然张三给付彩礼以后不属于绝对困难,但法官认为,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6万余元的彩礼在当地也算高了,再结合张三的父母情况和家庭情况,6万余元的彩礼也给张三的家庭造成了一定程度上的经济负担,如果不返还部分彩礼,对张三也不公平。
最后,李四已经把彩礼的一部分用来置办婚礼,所以,也不能要求李四返还全部彩礼,否则就对李四不公平。综上所述,法院综合各方面情况,判决李四返还彩礼的60%给张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