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没有还款日期在法律上生效吗_无确定还款日期借据

导读:
借条是否会永久有效的问题,实际上要问的是诉讼时效的问题。
1、借条有效与无效。借条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是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行为是产生民事法律关系的一个重要的法律事实。就民事法律行为而言,其中包括成立与不成立、生效与不生效、有效与无效的概念。民事法律行为首先得依法成立,其次得生效,再次得有效,否则,则不能产生当事人所希望达到的法律效果。成立及生效与否是事实判断,而有效与否则是法律判断。
结合本题,借条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是借贷法律关系。一般而言,只要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不违反公序良俗的,就发生法律效力。而且,这个法律效力不因时间的长短而发生变化。
2、没有还款日期的借条如何确定诉讼时效。没有还款日期的借条,属于履行期间不明确。按照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因此,虽然借条上没有载明还款时间,但是,如果债权人已经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则说明履行期限已经届满,自主张时起,民法总则规定的3年的诉讼时效即开始产生。
如果债权人一直没有主张权利,则诉讼时效始终不会产生;没有产生诉讼时效,自然也就不存在超过诉讼时效的问题。
借条有效与否跟还款日期并未关系,只要是基于真实合法的借贷关系所形成的借条,在法律上就是合法有效。
大家这里所说的借条有效应当是指法律上的“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债权人则将失去胜诉权,面临败诉。
根据《民法总则》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债权人可以任何时候要求债务人还款,所以诉讼时效的起算点应当从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一旦债权人要求对方还款,则将马上面临诉讼时效的计算问题。但如果债权人未曾主张权利的就不能开始计算时效。
借条的有效期是指借条的诉讼时效,借条的诉讼时效不会影响借条本身的效力,只要是合法签订的真实有效的借条,无论多久借条本身都是有效的。时间只是确保是否超过了诉讼时效,在起诉后是否会得到法律的保护。
借条的诉讼时效主要是看是否约定了还款期限,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那么诉讼时效就从约定的还款日期次日起计算,以前是两年,2017年10月1号号后是三年,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则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
首先,借条如果是真实的,那么借条本身是永远有效的,不会因为时间的经过而变成无效。但是借条永远有效不等于该借条的诉讼时效永远不会过。民法总则有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如果借条没有约定还款期,那么出借人就可以随时要求还款,借款人就可以随时还款。但是如果出借人一直没有要求借款人还款,而借款人也没有表明自己不还款,那么出借人就不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损害,那么该借条的诉讼时效就还没开始计算,这样一直下去,那就是永远不会经过诉讼时效。但是如果某一天,出借人要求借款人还款,而借款人拒绝还款,那么就从该天开始计算三年的诉讼时效。当然,如果借款人说某一天还款,出借人也同意了,那么还款日期就有了,就从还款日期算三年。
附相关法律规定:《民法总则》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在法律上,如果双方都没有写明具体的还款日期,要求法律的帮助,那么借条是可以随时要求借款人还款的,因为借条的法律时效性是20年,但是欠条不可以,欠条只有3年!
下面给大家说一下关于借条的4个内容:
第一 “借到”与“借”不是一个意思
“借到”表示钱已经给到别人了,同时证明了钱已经交到别人手中,但“借”就没有表示出钱已经到位的意思。如果对方写借条时写的是借,而不是借到,那就会给一些人抓住机会,说确实是借过钱,也写了借条,但钱还没有到位,或者到位的也没有纸条上写的那么多,而法律也会认为有这种可能的,因此农民朋友一定知道借与借到不是一个意思
第二 “还”字的读音要注意
农民朋友都知道“还”一方面念huan,另一方面念hai,如果在借条上写了“今还欠款”,就很有可能造成歧义,到底是已经还了,还是还有欠款,法律就分不清了,农民朋友要注意换了说法。比如“今已还欠款”就容易理解了
第三 借款原因要写清楚
我国的法律规定,对于赌博类的违法活动是不允许借钱的,因此相关的借款也不受保护,如果借款人一口咬定借钱是用来赌博的,法律也不一定能保护被借款人的权益
第四 借条与欠条的区别
农民朋友可能觉得这个意思是一样的,都是借了钱,欠人钱,可是在法律上,有很大的区别,
比如如果双方都没有写明具体的还款日期,被借款人要起诉,要求法律的帮助,那么借条
是可以随时要求借款人还款的,因为借条的法律时效性是20年,但是欠条只有3年。
1.首先明确一定,无论有没有还款期,借条都是终身有效的,即使过了还款期,即使过了诉讼时效,你都有权利向借款人要钱。因为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你的讨债的权利一直都有;
2.其次,要注意一点,借条的实际有效和法律上的“有效”不是一个概念。借条虽然长久有效,但是你通过诉讼拿回欠款的权利,却不是终身有效。这就涉及到诉讼时效的概念。
什么叫诉讼时效呢?就是你和被人发生了民事纠纷,这个纠纷你可以自己解决,也可以请求法院动用强制力帮你解决。诉讼时效就是你请求法院帮助你解决的时间期限,如果过了这个时间期限,你再想请求法院帮你解决,就不行了,只能想办法自己解决;
3.所以,我们平时讨论的借条有效与否,都是在讨论能不能在诉讼时效内,请求法院帮助解决的效力问题。
4.最后,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你可以在二十年内,随时要求欠钱的还钱,如果不要求,你就随时能保持对他起诉的权利,但是如果你一旦要求他还钱了,,法院就开始计算你的诉讼时效了,从这天算起,三年内必须去法院起诉,要不然法院就不管你了。
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我国《合同法》206条的规定,“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这个条文有三层含义:
其一,合同法61条是要求双方达成补充协议,也就是可以在之后再约定一次还款期限。当然为了取证方面,最好是书面约定,口头约定的证据太难取证了;
其二,如果双方没有再次约定,那么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借钱人还钱;
其三,虽然是随时要求还钱,但是也必须给借钱人一定的期限来筹钱。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137条有点长,就不在此赘述,只解释它说了几层含义:
其一,借款的诉讼时效是三年;
其二,从借条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日起算;
其三,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从当事人主张还钱那天算起,有三年诉讼时效。如果欠钱的就是不还钱,你再次主张了,那么诉讼时效中断,可以重新计算三年。但是这个再次主张,债权人在司法实践中,必须提供证据,如果证明不了你再次主张了,就从第一次主张算起;
其四,没有约定还钱期限的,也有20年的限制,超过20年,你还不要钱,法院就视为你不想要了,不在管你的事了。
借条在法律里,属于一个叫做“债”的概念,对“债”来说,就有两种债。
一种叫自然之债,一种叫法律之债。
一张借条同时具有自然之债和法律之债的属性,根据《民法总则》188条: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也就是说,从还款期开始第二天开始往后推三年,如果债权人没有主张借条,那么法律之债就消除了;但是这张借条上产生的自然之债,依旧存在。
那么,这个自然之债有什么用处呢?法律不保护了吗?其实也不尽然。
比如李二狗借给王美丽10万块,双方约定2018年8月28日还款。到了2021年8月27日,李二狗都没有找王美丽要过,这时候,李二狗起诉王美丽,王美丽以诉讼时效到期为由,是可以不还钱的。法院也不管。(但是如果王美丽一审不提这事,二审法院就不支持时效了)
但是,这10万块的债仍然存在。比如在未来某天,王美丽借给了李二狗10万块,哪怕这个钱没有过诉讼时效,李二狗都可以拿着借条要求抵消和王美丽的债。
换句话说,在未来李二狗只要和王美丽发生了10万块和“债”相关的事件,都可以抵消这个债的。
然而,有一些债的关系,在借条上并没有明确约定期间。那么计算期间的方法非常简单,根据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简单的说,想什么时候要,就什么时候要,无非给对方一点准备时间就是了。
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的借条对债权人来说是最有利的,因为借条不同于欠条,它并不是单纯的债权凭据,而是借贷关系和债权关系的双重凭据。正因为借条是借贷关系存在的凭据,所以如果其本身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的话,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本付息。换句话说,这种借条是不受三年诉讼时效期间的限制的。
这里顺便介绍一下借条和欠条在诉讼时效上的区别。约定了具体还款日期的借条和欠条一样,都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则,自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算三年的诉讼时效。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的欠条也适用三年的诉讼时效,欠款日期为诉讼时效的起算点。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的借条,不受3年短期诉讼时效的限制。
当然,即使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的借条也受到20年最长诉讼时效的限制,20年以后债权人就不享有胜诉权了。
不可能永久有效!客观有效,因为事实存在。但因法律规定无还款日期的借条,诉讼期超过二十年无效。如果超过二十年,只能说你主观已经有放弃追诉。
有还款日期明确到年月日,欠债人未履行还款,出借人从还款日期开始,三年之内向当地法院诉讼有效。
如果没有还款日期还没超过二十年,按规定出借人可以和欠债主商磋约定还款日期,如果到期未完就上诉法院。
这要分两种情况。
1.没写还款日期,但借条上有落款时间。作为借款人可以随时还款,作为出借人可随时要求对方偿还。但如果出借人从落款时间开始超过三年(以前是两年)未向对方讨要,则法律不保护其胜诉权,也就是说出借人再去法院起诉也不能赢了。
2.如果没有还款时间也没有落款时间,拿那这张借条就存在着风险。则需要根据双方证据确定,借款人需要证明借款事实的成立,包括时间,然后综合确定该借条是否存在及是否超过诉讼时效,因为法院判案是以证据为定案标准的,所以只能看双方的举证情况了。
虽然是一个简单的问题,但其中涉及到了很多的法律知识点,也包含了很多的风险。
1.任何一个法律文件是否有效,我们首先看文件内容及形式有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地方,如果没有,我们就认为这个文件是有效的。举借条的例子来说,如果借条是被人强迫写下的,借条就是无效的或是可以通过法律程序撤销的;如果借条的款项是来源于非法资金的或用于非法用途的,比如赌博,那么这个借条也是无效的。
2.关于借条效力的期限。如果借条是有效的,那么它的效力是没有时间限定的,就是永久有效的。
3.关于诉讼时效的问题。任何一个法律文件,包括借条,都在实践中会面临一个诉讼时效的问题。首先给大家明确的是,诉讼时效制度的订立,并不是对法律效力期限的规定,而是对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利的保护期限的规定。也就是说,如果超过诉讼时效,不是说你的法律文件或法律行为无效了,而是说你失去了法律保护的权利,没有了胜诉权。我们国家自2017年10月开始,将一般的民事纠纷的诉讼时效调整为了三年。三年是从我们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在三年内提出诉讼,享有胜诉权,超过三年,对方只要提出诉讼时效的对抗意见,原告必然败诉。
4.关于借条的诉讼时效如何看待。
如果借条上没有写明还款时间,说明双方没有约定还款时间,那么这张借条的诉讼时效如何计算呢?首先,没有写明还款时间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要求借款人归还借款,那么一旦出借人向借款人主张了借款归还,那么出借人提出主张的时间,就是诉讼时效的计算起始点,从这个起算点计算三年为诉讼时效期间,如果三年内没有提起诉讼,出借人就失去了起诉后的胜诉权。
但在司法实践中,有法律人士提出没有借款归还时间的借条,诉讼时效应当从借款发生的时间起计算,同时也有个别法院在判决时支持了这样的观点。因此,我们建议没有写明借款归还时间的借条,起诉时间还是不要超过自借款发生时起算三年,以避免不必要的风险。
5.诉讼时效有中止和中断的规定。
借款的出借人主要要运用好中断的规定,只要在法定的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出借人向借款人主张了归还借款或是借款人向出借人承诺了归还借款,那么,这个主张或承诺会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诉讼时效会从主张或承诺的这个时间点重新计算三年,但是在实践中要注意保存证据,能够证明提出主张或做出承诺。证据包括录音、短信、微信、邮件等。
关于诉讼时效中止的规定,大家看一下法律规定就明确了。
绝对不是永久有效的。所以我们要随时要求欠债者还款,甚至可以到法院诉讼,但是要注意借条的诉讼时效性,过了时效性法院可能不会判你胜诉。但是,不管多久,债务关系都是存在的,只要还款人愿意还款,就可以。
2017年10月1日之前借条的诉讼时效期限是2年,从借条上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日起算。超过2年出借人未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将不再保护。(按照新规要求,2017年10月1日之后借条的诉讼时效期限是3年,从借条上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日起算。超过3年出借人未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将不再保护。)
对没有注明还款日期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从出借人主张权利的次日起计算。但是从出借日起超过二十年最长诉讼时效的丧失胜诉权。
所以,不管借条上有没有写明还款日期,我们都要及时去要求借款人还款。同时,借款人也一定要按时还款,一旦被诉讼到法院,列入失信黑名单,成了"老赖"的话,那就会给自己造成诸多不便。
借款真实存在的话,借条书写也没有什么问题,那么该借条的自然债务是永远存在的。也就是说不管经过多少年,只要对方还款你都有权利收取。
另一方面没有写还款日期的最长诉讼时效是20年,20年经过对方不愿意还款的话,你诉至法院,只要对方抗辩已过诉讼时效,那么法院就会驳回你的诉讼请求。也就是说从法律层面上讲,对方有权利不还款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