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房产证人去世了咋办过户手续呀_房产证主人去世房产继承

导读:
很多人生前都有遗嘱,这个是对家人,对自己财产更好的交代,不至于突然离世财产不知如何分配。
如果没有遗嘱,只能按遗产继承的办法来处理房产证持有人的房产。
遗产继承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
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继承法》第13条规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
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接近。所谓“均等分配遗产”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遗产数额比例相同,没有明显差别。
2、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各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这些特殊情况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经过其他继承人统一认定,可以比别人占有更多的遗产份额。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或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也理应多分。这个最好有年长的长者主持公道,在保证公平的原则上能拿出让大家信服的分配结果,给多尽了抚养义务的继承人多分一些遗产也是理所应当的。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这个同上一条,一共锅里就那么多肉,一个多分了,就意味着其他人要少分,前提是继承人之间要商量好。
(4)经继承人之间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在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的条件大致相当的情况下,继承人之间既可均等分配也可以协商,在达成一致同意的基础上,对被继承人的遗产进行不均等分配。
房产证过户更名手续。
遗产过户是需要一些手续的,只要手续合格了,遗产过户将会省去许多不必要的麻烦,下面我来说一说具体有些什么手续要求。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首先要看有无遗嘱。如有,需带上遗嘱、死亡证明、户口簿和本人的身份证到房管部门直接办理过户手续;如没有遗嘱,则需要其他有继承权的亲属放弃对该房屋继承权,必须到公证机关办理继承公证,然后持公证书、死亡证明、房产证等办理过户到房产所在区的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即可。我国继承法中当对遗产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手续是有所规定的,如果说立的有遗嘱的话,那么直接带上遗嘱,死亡证明,户口本和本人的身份证等这些证件办理过户就可以了。如果没有遗嘱的话,相对来说比较麻烦,这种情况需要有其他亲属放弃对该房屋的继承权的协议,然后将协议进行公证以后才能够办理过户。
继承后的房产再出售是需要缴税的。
一、买方:契税
1、首次购房90平米以下:总价*1%,
2、首次购房90-144平米(套内120):总价*1.5%
3、144平米(套内120)以上或非普通住宅或二套房以上:总价*3%、
4、商业房或公司产权:总价*3%
5、2014年5月起,取消农业户口首购90平米以下住房全免契税政策。
二、卖方:营业税及附加
普通住宅:总价*5.6%
144平米(套内120)以下购买不足2年的,全额征收营业税,满2年的免征。
144平米(套内120)以上购买不足2年的,全额征收营业税,满2年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
附加是指城建税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三、卖方:个人所得税
普通住宅:总价*1%或(总价-成本)*20%
受赠或继承所得按(总价-原购置成本)*20%征收
购买满5年且为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免交
综上所述,在被继承人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房产的继承是手续非常复杂的,取决于被继承人有多少第一和第二顺序继承人等。
继承人之间是不是和睦,能不能公平协商 ,和平相处,这些都是非常重要的问题,所以对身体不好的持有房产证的所有人最好生前立好遗嘱,免得身后对父母亲人和子孙后代客观上造成了不太和谐的竞争环境。
当然现实中很多事情都是突发的,这就提醒我们平时对家人亲戚朋友要友好和睦相处,不要太看重钱财,大家按照公平对等的原则商量一件具体的事情,不至于出现像新闻里报道的那些为了遗产大打出手,亲情反目的情况,让死者死不瞑目。
安家中那忠厚的上海人的房产就被亲戚霸占了很多年最后也不愿意搬出,最后还有动用中介的力量去搞定这些特别棘手的事情,所以交朋友,亲戚往来都要看人品,不能一直做老好人,最后弄的还是要不欢而散,要知道人心是填不满的,千万不要考验人性。
需要考虑三个问题:一、房子除了房产证持有人外是否有共有人;二、房子的继承人都有谁;三、房子如何继承。
一、房子除了房产证持有人外是否有共有人
有些房子可能只登记了一个人的名字,但是房产可能属于共有,就比如婚后适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可能只登记了夫妻一方的名字,但实际上是属于夫妻共有的房产,应该是一人一半。
而这时候房产证持有过世,只有属于他的那部分房产属于遗产。
二、房子的继承人都有谁房产想要过户,不管是哪种方法都要先了解继承自己可以继承的份额有多少,就要知道有多少人共同继承房产,其他的继承人是谁。
三、房子如何继承
有两种方法:一种是办理继承公证;另一种是通过诉讼途径继承。
办理继承公证,需要所有继承人到场,带着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房产证等材料办理。
通过诉讼途径就是由一位或多位继承起诉其他继承人,拿着法院生效的判决书或调解书过户房产。
1. 继承。分三个小点说一下:
(1)这个要跟房产所有人在房子中所占份额有关。要看是占有全部份额还是部分。简单的判断方式,看看房本上的信息,有一项信息栏是“共有情况”,可能包括单独所有、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三种情况。第一种是完全个人的,第二、三种都是只有部分。所以,在继承的时候,要确定可继承的遗产份额。
(2)看看继承方式。根据题主意思,估计没有遗嘱,不展开说。法定继承人里面,确定有多少个,包括去世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原则上平分遗产。这里面就看各位继承人是否对分配的份额意见一致。如果一致,走公证继承;如果不一致,走诉讼继承。
(3)公证继承去公证处办理,最终拿到继承权公证书;诉讼去法院,最终拿到法院判决书。这个凭证会确定最终继承人都是谁、继承份额是多少。
2. 过户。确定继承人和继承份额之后,就可以办理房本更名。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去办理,根据继承人情况、各自份额变更房本。这个手续不难办,去问一下就行。
房产证持有人突然去世,该如何对房产证进行过户更名呢?
这个涉及房产继承问题。说简单也简单,只要所有的继承人都到场,都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以处理。说麻烦也真的很麻烦,特别是继承人越多,并且还存在继承人无法找到,相关证明无关开具的情况,那事情就更麻烦。
没有遗嘱的话,属于法定继承。第一顺序有配偶、父母、子女。这些继承人要是都在,都能找到,那事情可能还相对简单点。若这些继承人在继承遗产以后再去世,那其所继承的遗产就要由其继承人来继承。这种继承仍然要按照继承法规定的顺序来继承,那就有可能由一个或几个继承人演变成数个,甚至是十几个二十几个继承人都有。而随着时间流逝,亲戚之间缺乏来往,有的当事人连对方叫什么,对方在哪,这个都不知道。并且有的案件因为历史原因,很多证据缺失,缺乏相关证明,导致整个案件无法处理。这种纠纷,一旦到法院诉讼,仍然因为这个或那个问题导致无法解决。
需要考虑三个问题:一、房子除了房产证持有人外是否有共有人;二、房子的继承人都有谁;三、房子如何继承。
一、房子除了房产证持有人外是否有共有人
有些房子可能只登记了一个人的名字,但是房产可能属于共有,就比如婚后适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可能只登记了夫妻一方的名字,但实际上是属于夫妻共有的房产,应该是一人一半。
而这时候房产证持有过世,只有属于他的那部分房产属于遗产。
二、房子的继承人都有谁
房产想要过户,不管是哪种方法都要先了解继承自己可以继承的份额有多少,就要知道有多少人共同继承房产,其他的继承人是谁。
三、房子如何继承
有两种方法:一种是办理继承公证;另一种是通过诉讼途径继承。
办理继承公证,需要所有继承人到场,带着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房产证等材料办理。
通过诉讼途径就是由一位或多位继承起诉其他继承人,拿着法院生效的判决书或调解书过户房产。
突然去世,很多都比较仓促,如果没有留下遗嘱遗赠,那就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北京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产过户主要认准,继承权公证书或者法院的生效文书(判决书或者调解书)才会予以协助办理。
对于继承公证书,需要按照公证处的相关规定准备各种材料,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会出具,但是很多人因为人员分散,无法开具合格的亲属关系证明,或者被继承人本身都九十多岁,追溯其父母死亡时都没有死亡证明的说法,根本无法开具该人父母的死亡证明,所以这一条路对于该部分人群可能不合适。
法院的生效文书中,如果第一顺位的继承人之间有争议的,那时间就比较长了,一审二审到再审,涉及到比较复杂的。如果第一顺位继承人之间没有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建议走调解程序。
现在因为审判程序的不断优化改革,很多法院大力推出诉前调解或者7日调解室,就是解决争议不大或者没有争议的案件。为了尽快推动程序,在立案时和立案法官沟通这个可以调解,没有争议就是走一个不动产过户需要的程序,立案法官会把案件转调解法官,调解法官收到案卷以后一般一个月内安排时间调解结案,而且调解书在双方当场签收时候就生效,判决书对方不上诉还需要等待15天上诉期才生效,这样算下来,拿到调解书的时间要比判决书时间快多了,这样既能够节省当事人的时间,也能够减少诉累,何乐而不为。
一点简单的分享,认为对您有帮助的,记得点关注。
这种情况其实很常见,但实际操作起来其实挺麻烦的。
我们主要可以分几个思路来操作。
有遗嘱或者有确定安排的
产权持有人,如果在过世之前有安排的,不论是遗嘱、遗书亦或者相关协议公证等,都会更容易一些,因为继承人已经确定,就可以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了。
遗嘱,不论有没有公证,是不是自书遗嘱,哪怕是代书遗嘱,甚至是口述遗嘱,只要符合本人真实意愿表达,也是同样有法律效力的,只不过
没有遗嘱走法定继承的
如果没有任何的遗愿,突然离世,那么结局必然就是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其实是问题最多的,因为会出现多个继承人,只要有一方不同意继承,或者不来办理手续,就会造成无法继承的局面。
法定继承人,主要包括父母、配偶和子女。
如果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那么第二顺位兄弟姐妹、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就会有继承权。
未出生的胎儿,同样享受继承权。
特别要注意的是,非婚的私生子、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还有养子女,同样都是有继承权的。
所以法定继承其实比较复杂,尤其是出现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情况,还经常会出现资产外流的情况。
一旦继承人之间产生矛盾,对于分配不服从,并且无法调解,就只能进行诉讼,通过法院判决来解决。
有法院判决书可以执行的
这种情况分两种,一种是法定继承遇到纠纷,导致的上法院诉讼。
还有一种则是法定继承过于复杂,直接走诉讼,利用判决书去过户。
不论哪种情况,其实步骤都是一样的,从法院立案,到判决书下来,需要一个周期。
所以除非矛盾不可调和,或者继承人无法到场做公证,才会采用诉讼的方式。
一方只要取得法院的判决书,后面的过户手续就会很容易了。
房产过户流程。
继承人确定,或者拿到法院判决书后,就可以开始走正式的房产过户手续了。
首先,原产证持有人必须注销户籍,办理身份注销,需要有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
在确认产证持有人死亡后,才可以去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
办理手续的时候,可以带上公证书或者法院判决书。
虽说现在房产过户中心对于是否进行公证没有强制要求,但建议还是尽量进行公证,以免后续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接下来就是准备过户所需的相关文件了。
首先是房屋的产权证明,证明房子的存在和产权有效性。
其次是原持有人的死亡证明,证明原持有人不幸身故。
接下来就是继承公证书或者法院判决书,然后是个人的身份证明,和持有人的关系证明。
这些全部都有的话,房产更名过户就会一应齐全,只需要等流程就行了。
有些人会问,如果需要办理过户的房产,有抵押情况或者贷款情况怎么办?
有贷款的房子无法过户,但可以先确立继承权,然后进行还贷,把贷款还清后,可以顺利的过户到继承人名下。
有房子抵押的情况也是雷同,需要先解除抵押,才能顺利过户到继承人名下。
另外,未成年人同样享受房屋的继承权,需要监护人代为办理手续。
监护人如果要处置未成年人财产,只有一种情况,就是必须处于为保护未成年人利益的角度出发。
否则是不允许擅自处置未成年人的资产。
最后提醒大家,天有不测风云,如果家庭情况非常复杂的,建议尽早对财产做安排,以免出现不必要的继承纠纷。
先说一下大致的流程,再说细节,这种情况是要先进行遗产继承处理,然后在进行过户或更名操作。
先说一下遗产继承吧,继承遗产需要进行一下几步:
一.首先要到房主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注销户口,办理死亡证明
二.到市区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正,房产继承分两种,第一种是遗属继承,第二种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2.该套房屋产权证明或其他相关凭证;3.户口本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有遗属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了或受遗赠人。
四.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属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洗望能给你一些帮助
朋友,这个事法律法规有详细解释!
我哥哥住的房子,是大女儿交钱买的单位房子。我记得我哥哥去世,我哥哥房子依照法律法规条件,很顺利就办理过户到我嫂子名下了。这样过户没有麻烦!
我嫂子去世以后,房子过户手续比较麻烦。
房产局要求要我哥哥死亡证明,要我嫂子死亡证明。我哥哥去世好几年了,最后派出所给出据了我哥哥死亡证明。
我哥哥两个女儿,房子是大女儿交钱买的单位房子。房产证过户手续到大女儿身上。房产证过户要哥哥嫂子死亡证明,要哥哥嫂子父母的结婚证和死亡证明,要兄弟姐妹的放弃证明。
我们最后走了法律手续。到公证处做了公证。
为什么走法律公证呢,今天我告诉大家。
这是好多年前的事了。 我嫂子去以后,我,我妹妹,我兄弟媳妇,我们几个人一起陪着大侄女办房产证过户手续。
当时房管局要哥哥嫂子死亡证明。要哥哥嫂子父母的结婚证和死亡证明。要兄弟姐们的放弃房子继承遗产亲笔签名。……。
房管局里有律师办公席,工作人员除了告诉你准备需要的材料,还告诉不明白找律师!
哥哥嫂子父母的结婚证和死亡证明没有办法找。兄弟姐们不是谁都愿意配合这个事!
我们还是听了在法院工作朋友的建议。交钱吧,交钱做法律公证就好解决问题了。
哥哥嫂子的父母已经早年去世,哥哥嫂子两个人都是独苗,没有兄弟姐妹。两个女儿,小女儿放弃父母房子份额。这样才办理了我哥哥嫂子房子,过户到大女儿身上的过户更名手续。
很多年了,不知道现在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手续。我老头子翻箱倒柜,找到我们老两口结婚证,为了给孩子们少找点麻烦!
我是春韵刘姥姥:房产证持有人突然去世,房产证需要过户更名,越早办理越好!
2020.10.3.
一般持证人也叫户主本人,现户主本人去世。该套房产怎么样出售:
首先要确定的是将来的谁代为办理所有手续,将来谁代表这个家庭去出售该套房源(也叫委托代理人)。
确定好人选后开始下列步骤:
1,继承人先去当地政务大厅办理遗产继承手续。(需要出面的人物有:户主配偶、户主父母、户主的子女),这里需要知道的是上述人员需全员到场,缺一不可。
2,继承手续办理完毕后会立即办理公证过户(需携带户主本人死亡证明等),也在当地政务大厅办理,办理完毕后新的产权证上会写委托代理人的名字。
3,10个工作日后,新的产权证会发放,委托代理人的名字会出现在产权证上,到此为止,现在的委托代理人就成了新的户主本人。将来想卖给谁就卖给谁就由他说了算(卖多少钱也由他说了算)
最后,需要知道的是,办理委托继承和公证的时候需要收费,大概费用是3-5千左右
第一步:看持有人是否立有遗嘱,立了遗嘱就好办了。
先去公安局将房产持有人的户籍注销,开具死亡证明。
带上遗嘱、死亡证明、户口簿和本人的身份证到房管部门直接办理过户更名即可。
第二步:如果房产持有人未立遗嘱,那么只能依据法定继承来继承该房屋。
1.确定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遗产继承公证。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过户必须要经过遗产继承公证,但在实务中,没有公证文书,是不给过户的。所以实际操作中,只能先去进行遗产继承公证,拿到公证文书。而且,继承公证必须要所有继承人到场,如果有继承人表示明确放弃遗产继承,需要签字进行认可。
3.然后再带上死亡证明、公证书、户口本、身份证、房产证等材料去房管局办理更名手续。(其中要注意的一点是,如果房屋不是全款购买,抵押贷款的,还需要征得抵押权人的同意)
注意:由此可以看出,有房子的朋友们,想把房子留给儿女的,尽量在世的时候就办理过户手续,或者立有遗嘱,这样会省下不少麻烦。要不然会出现,父母过世了,子女想继承房子,过户还需要继承公证,需要七大姑八大姨等一些亲戚来签字确认放弃继承。放弃还好,不放弃呢?辛辛苦苦得来的一些东西,到头来子女还不能顺顺利利得到。
这个是房产继承问题,涉及面广,小菜对这个问题比较熟悉,把具体办理事项分享给你,希望可以帮到你。
第一:先落实去世的人有没有遗嘱。如果生前有遗嘱,继承人按照遗嘱意思执行就可以了,大家都不用动脑筋去讨论。这种情况下最简单,手续上办起了也最简单;提供遗嘱、死亡证明、房产证和受益人身份证就可以办更名手续啦!
第二:如果没有遗嘱,所有继承人坐下来商量怎么处理房子?房子有没有共有人?有没有贷款?
1.先说共有人问题吧。一般婚后购买的房子,去世时年龄也比较大,这种情况下房子基本都是夫妻双方共有财产。办理继承时,先分割出去一半产权给在世的配偶,剩下的一半产权才是遗产。
2.再说房子贷款问题。如果是按揭贷款买的房子,除了产权是遗产以外,还有银行债务。这种情况下,继承房子就得继承债务,不要房子的话,银行贷款可以不用管。当然,死者还有其它债务和税款的话,继承房子也要管这些债务和税款。
3.最后说这种情况下的手续问题。大家定好怎么处理房子后,签好书面家庭协议,该继承的继承房子,该放弃的放弃,债权债务问题理清楚后,办继承公证,公证办完办更名换证就可以了。有贷款的,嫌麻烦的,可以继续以死者名义还款;想尽快完善手续的,也可以跟银行商议如何处理换证事宜。
第三:具体程序。家庭内部商量房产如何分配,商量好如何分配后准备各种资料,资料准备好了去公证处办继承公证,拿到公证书了去房管局办产权过户。如果涉及银行贷款,增加一道银行程序即可,影响不大。
第四:如果不去办手续,对房产证有什么不利后果吗?
根据继承法规定,产权人不在了,房子自然就归继承人所有,这是一种法律推定。所以,即便不办手续,对房子产权归属不产生任何不利影响。继承人照样可以出租、居住之类的。
但涉及出卖、抵押、拆迁补偿等,出于具体手续需要,相关部门会要求先办继承,进一步明确产权人才能办理。这种要求不是对产权归属进行否定,而是预防纠纷考虑,对法律推定的产权人状态进行明确。
因此,房产证上的人突然去世,基于这个客观事实,导致产权发生自然转移。在实际办事过程中,需要将房产证名字换过来才行,起到公示作用,有利于大家进行交易。
对于房产做任何处置,需要业主本人的认可签字(或者授权),或者法院判决,如果产权人去世了,那就通常需要做继承手续方可进行下一步的操作。
业主在世,可以让业主签字处置,比如析产,过户出售,抵押等,如果业主去世,那么业主本人就无法再签字了。
1是否有委托公证书
如果业主年岁已大,或者身体不适,很建议趁业主在世做一份委托公证书,委托业主本人的子女或者配偶办理相关事宜,这样子业主如果去世,配偶或者子女持有委托公证书也是可以办理相关业务的。
不过现在委托书限制也很大,一事一委,不能代收款,存在有效期的麻烦。
2如果有法院的判决,那就可以单方面办理相关的业务
比如产权人失踪,变成植物人,或者债务纠纷,就可以起诉立案,法院审理后判决,那就按照判决书办理相关业务。
不过现实中有委托书的,也不太多,法院判决需要有一个前置条件,从本题的问题分析,应该都是没有的。
3走继承道路
应该说这个是最常见的事情了。
即便想要出售,也是需要先继承给子女或者配偶。如果业主留下了有效的遗嘱,可以按照遗嘱,如果没有遗嘱,那就需要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操作了。
《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有继承权的人携带相关证件可以直接去房管局办理继承手续,也可以先去公证书办理继承公证书,也可以协商部分人放弃继承。
继承是很耗费时间的!所以请尽快申请,尤其需要将所有有继承权的人的身份资料,关系证明带上。
出具的继承后的新的房产证,新的业主(继承人)就可以任意处置了,比如出售,抵押等。
房产证持有人突然去世,首先就要确定这套房子有没有其他共有人,如果没有的话,直接去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就行了,如果有的话,还需要共有人一同去办理赠与公证。
这种情况还是比较麻烦的,最复杂的是房本上是2个人的名字,不仅会涉及到共有人,还会涉及到子女,以及子女的配偶,下面就来仔细说一下这个问题。
第一、房子没有其他共有人。
这种情况是比较简单的,只要带着子女去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书,然后继承人再拿着公证书就可以直接过户了。
第二、房子还有其他共有人。
如果房子还有其他共有人的话,那么除了需要子女去办理继承公证之外,还需要共有人一同去办理赠与公证,并把所有的房产份额赠与继承人和共有继承人,然后再拿着继承公证、赠与公证就可以过户了。
第三、没有其他共有,但是配偶健在,并且还有多名子女。
大家应该都知道,按照我们国家继承法的规定,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位继承人,而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则是第二顺位继承人。
因此如果房产证持有人的配偶健在,并且还有多名子女的话,除了需要办理继承公证之外,还需要除法定继承人之外的第一顺位继承人额外办理放弃继承公证,然后由继承人拿着继承公证、放弃继承公证去办理过户即可。
第四、房产继承过户的步骤。
1、房屋评估:首先就是由评估公司根据房子的地段、楼层、房龄等,在以市场价为基础,定出一个较为合理的价格。
2、继承公证:然后继承人需要到房屋所在区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除此之外,还需要办理一份放弃继承公证。
3、房屋测绘:接着继承人还需要到测绘部门申请进行房屋面积测绘,并领取测绘成果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继承登记:最后就是携带以上所有的有效证件,前往房地产交易中直接过户就行了。
第五、办理房产继承过户所需的相关资料。
1、相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
2、房产证等房屋相关证明
3、继承申请人的相关证明。
4、继承公证或者是法院判决书。
5、房屋测绘效果图。
6、其他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