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怎么夺回孩子抚养权?夺回孩子抚养权

导读:
离婚后,对孩子的抚养权争夺应当提高更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
离婚了,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变动大体可以有两次机会。一次是离婚的时候可以主张获取或放弃孩子的抚养权;还有一种就是在离婚后,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可以依法主张变更。无论哪一种,当事人都应当慎重对待。
结合《民法典》相关规定,对于孩子抚养的争夺,可以有如下内容:
1. 离婚孩子抚养费的争夺
先了解法律的基本原则:
离婚后,不满2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2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8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如果各方对孩子的抚养权都感兴趣,并不肯想让,就得法院依照各方的条件来判,这方面的情况很多,各方应当积极举证,以证明自己比对方更适合抚养孩子。例如对已满2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律会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2.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的变更
根据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起诉到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3)已满8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当然,父母双方也可以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这方面即便拿到人民法院,法院也是会认可的。
无论哪个阶段,想要夺得孩子的抚养权,证据都是第一的,当事人不会完善和收集证据的,建议婚姻律师第一时间介入为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