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不赡养父母是否会丧失继承权?

姚平婚姻家事律师 2022.12.0211人收看
导读: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75岁的李大妈有四个孩子,丈夫早逝,李大妈为了抚养孩子吃了不少苦,好在四个孩子都已成家,条件还都不错。李大妈长期与大儿子一家生活在一起,没有退休金,而且体弱多病,两个儿子和大女儿每月都给老人1000元的生活费,小女儿却以自己培养女儿出国读书,手头紧张为理由从未给过老人生活费。而且当兄姐们打电话要求小妹来看望老人时,小女儿也不以为然,认为母亲已经得到很好的赡养,不必再出力。李大妈觉得心寒,大儿子也很气愤小妹的态度,称若不赡养母亲,将来房产是没份的。

小女儿真的会因未赡养老人而丧失继承权吗?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因此,没有赡养父母也是可以适当继承遗产的。当然,按照法定继承人来说确实是这样的。

那么继承人的什么行为将会导致丧失继承权呢?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原来,李大妈只需要立一份有法律保障的遗嘱,写明房产的分配份额,安排小女儿继承即可,而立遗嘱也是父母惩戒不孝子女最有效的武器。

那么继承人的什么行为将会导致丧失继承权呢?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我们可以看到,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是法定的,公民的继承权不是能随意被剥夺的,但是立遗嘱却可以按照个人意愿分配财产,就像老人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谁对我好,谁就有份”。

父母养我们小,我们养父母老,这份温情是弥足珍贵的。遗嘱是维系亲情的纽带,使用好这个工具,才能守护我们所爱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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