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奶奶去世可以请丧假吗(家人去世回家奔丧扣工资吗)

导读:
爷爷奶奶去世可以请丧假吗?作为长期从事企业HR工作者,站在HR的方面考虑了一下,认为有以下几点:
一是:该公司规定超出3天假期就要扣全部的保底工资,是不是合法?我认为是不合法的,虽然说这是他们公司的规定,但规定的前提是要合法,而且必须经过工会讨论通过。即使李女士多休了一天,如果这一天确实是公司没有批准的,也只能算李女士旷工一天,而劳动法没有旷工一天扣多少工资的说法,按现行做法,旷工当天,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工资,除了给用人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外,不得额外扣工资。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二是:公司没有做到以人为本,相关负责人犯教条主义。奶奶去世本是悲伤之事,还要求拍照或视频不合常理。正常做法,可以要求提供书面的死亡证明。在双方的沟通过程中,没有做到站在员工的角度去思考问题,给人以一种冷冰冰的态度,员工难免产生强烈的抵触情绪,把事情公之于众,为企业带来了不好的社会影响,或许完全不是这扣下来的3000元钱能消除。相反,如果企业能够设身处地去考虑员工的实际困难,提出一些变通的办法,那么员工会感受对企业对员工的尊重,在今后的工作中也会更加愿意付出,还可能在外面宣传企业如何关爱员工等等,形成一系列正面的效果。
三是:该公司的休息休假是否完善?比如正常应该是双休,带薪休假,有加班的可以调休,调休不了的给加班费等等。或者多休了可以在后面用休息日来补班,这些都健全的话,完全可以变通。俗话说,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现在员工来自五湖四海,回家路途遥远,加上疫情管控等现实困难,回去奔丧3天确实很紧张,管理者应与时俱进,面对新情况新问题,及时采取新办法,目的是要妥善解决问题,而不是死搬教条,单单站在管理者的角度去指责和扣罚员工。
四是:奶奶不算奔丧的直系亲属,这个规定是不是也要改改?爷爷奶奶跟年轻人之间还是很亲的,特别是一些留守儿童,都是爷爷奶奶一手带大的,不能在他们临终前回去送一送,于情于理也说不过去。所以一些不合时宜的规定,是不是可以改一改?特别是这个规定只需要单位通过民主程序即可制定,关键是单位负责人是如何看待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