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赔偿n+1和2n的区别 、离职补偿n+1的n是怎么计算的

导读:
员工辞职、离职、开除、辞退的时候,我们往往需要计算经济补偿金及经济赔偿金。
这个时候,我们会提到N、N+1、2N,但是有些人还不知道其具体含义,今天和大家普及下这方面的知识!
一、什么是N
这里的N指的是经济补偿金中计算的月份。
《劳动法》规定,经济补偿金与工作人员的工资标准挂钩,与工作人员在本单位的年限挂钩!
经济补偿金=N×员工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N代表了工作年限。比如员工工作三年被辞退,N代表3、工作八年被辞退,N代表8!
如果员工工作年限不满1年,N分为两种情况:超过6个月,按照1年计算;不满6个月,按照0.5年计算。比如职工工作年限3年6个月1天,N按照4计算。
如果员工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份进行计算平均工资!
二、N+1与2N
“N+1”一般指的是经济补偿金加上1个月的代通知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单位辞退员工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告知,否则需要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注意:这里的1指的是上一个月的应发工资,而不是平均工资!
“2N”指的是单位违规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的额度等于2倍的经济补偿金!
三、特殊情形
任何事情都存在特殊情形,N、N+1、2N同样存在这样!
前面说过N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挂钩,但是存在特殊情形:
如果员工的工资超过当地上年度平均工资的3倍,N最大为12个月!
如果员工的工资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计算经济补偿金及经济赔偿金的时候按照最低工资计算。
举个例子:
张大爷在单位工作了30年,月工资15000元,当地上年度平均工资为4000元。
如果张大爷被开除,要求其一个月后离职,经济补偿金=15000×12=180000元,超过三倍工资,最多计算12个月!
如果张大爷被开除,要求立即离职需要支付180000+15000=195000元;
如果张大爷被违法开除,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180000×2=360000元!
提醒:
个人离职或者违规被开除则不存在N、N+1、2N的问题!
问题:劳动维权中常说的n、n+1、2n是什么意思?有什么区别?
n、n+1、2n都是劳动维权中常用到的概念,其中n是指经济补偿金。
1、经济补偿金是什么?
(1)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这里是实际到手工资,因此劳动者在平时要注意搜集工资发放表、工资条等证据。
(3)经济补偿金是有上限的。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2、n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各种情形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n。
3、n+1
n+1其实就是经济补偿加上代通知金。如果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
因此劳动者能主张n+1的情况为: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合法解除劳动合同,且未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
4、2n
2n一般是指两倍经济补偿标准的赔偿金。在用人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即非法辞退)时,劳动者可以主张2n。
【特别注意】
1、以上情形都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在实践中用人单位往往会让员工主动离职或签署离职协商一致协议书来逃避经济补偿或赔偿。
2、要注意n、n+1都是用人单位符合情形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可以主张的选择,而2n则适用于用人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
3、劳动维权实践中,一般是谁主张谁举证,因此劳动者在平时工作时要留意收集、保存能证明劳动关系、加班等各项事实的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