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送给女朋友的钱财可以要回来吗_长辈赠予的房子可以收回吗

导读:
恕我直言,看到你的这个提问,我首先想到的是,你是一个非常小肚鸡肠的人,也是一个特别喜欢斤斤计较的人,更是一个对于过往耿耿于怀的人。也许我的回答会让你不爽,但我还是要多说几句,希望你能放过别人,也放过自己,去追求属于自己的快乐美好生活!
两年前你赠予了前女友钱,而现在你却翻旧账想收回,你到底是不是一个男人,如果是,你就应该有男人的样子,有男人的大度和宽容。什么是男人?男人就是顶天立地的汉子,拿得起,放得下的大丈夫。两年后的你怎么会有这样的想法,你真是奇葩中的奇葩,假如是100个女人都给过前男友钱,也不会有一个女人在两年后有这样的想法吧?你难道还不如一个女人吗?钱在现实生活中固然重要,但人格和尊严更重要。
当初你为什么给前女友钱?你是在用金钱博取她的芳心吗?你总共给了前女友多少钱?你没打算请个会计师给你搞个明细账单吗?你没去咨询律师这笔情账怎么算吗?不管你们出于什么原因导致分手,作为男人,不至于这样吧,除非你给了前女友几万甚至几十万的大额,但那也得看你能否提供法律支持你收回的依据,假如只是几百或者几千块钱的赠予,奉劝你还是给自己一个轻松的精神状态吧!
男女之间的恩怨情仇,本来就是个剪不断,理还乱的事,根本不存在谁对谁错,有缘就珍惜,无缘就放手,谈恋爱谈到算经济账,这是哪门子逻辑,谈情说爱是可以用金钱来衡量的吗?何况前女友曾经也给过你一段快乐难忘的时光,这或许是你人生之中最美好的回忆,把她留在心里,彼此默默祝福,各自安好,快乐幸福地走完余生多好,何必一直纠结那些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忘掉过去,展望未来,你将会越来越像个男子汉,越来越能彰显大丈夫的气概,真心祝愿你重新认识自己,快乐常伴左右。
两年前赠与前女友的钱可以收回吗?
这个问题需要分情况来看。如果两年前你是单身未婚交往的女朋友,将自己的财产赠与给了女朋友,显然一般情形下是不可以收回的。但是如果两年前你是有了家庭的人,你有老婆,赠与给前女友的钱是可能收回部分的。
与前女友交往时单身的情形
如果你与前女友交往的时候是单身的,一般而言,你的财产完全你个人就有支配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85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86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通过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如果赠予的财产没有转移,是可以撤销赠与合同的。当然法律也规定了某些特殊的情形,即使赠与人将财产转移给了受赠人,也可以撤销赠与请求返还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92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因此如果你不符合法定的赠与撤销权情形,两年前赠与给前女友的钱是无法要求返还的。
与前女友交往时,有配偶(前女友为小三的情形)
如果你有配偶,仍然与异性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而且还将财产赠与给对方,很显然已经违反了法律以及社会的伦理道德。本身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就受到法律以及社会伦理道德的谴责。
一般而言,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你没有经过你配偶的同意,擅自处分了夫妻共同财产,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给第三者,很显然已经侵犯了你配偶的合法财产权。你配偶是有权利要求撤销赠与,请求第三者返还财产的。
这一点,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在去年印发的《家事纠纷案件审理指南(婚姻家庭部分)》第11条就有规定:因恋爱同居产生的情感债务应当如何处理?婚外情所涉赠予应当如何处理?赠予行为的效力应当如何认定?赠与财产应当如何返还?
有配偶者赠与或者约定赠与第三者财物,赠与后反悔主张返还或者第三者主张履行赠与的,不予支持。但配偶一方以赠与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侵犯其夫妻共同财产权为由主张返还的,可以支持。
配有一方主张赠与行为无效,并主张返还赠与财产的,应当认定赠与行为全部无效,而非部分无效赠与财产应当全部返还。
赠与行为被认定无效后,返还的赠与财产,应为赠与当时的标的物。如果赠与的是房屋,车辆等实物应当返还实物,如果实物因灭失转让等原因导致无法返还的,可以参照实物灭失转让时的市场价格或者转让对价折价补偿。
总结
如果你在与前女友交往时是单身,与前女友是合法的男女关系,你向前女友做出的金钱赠与,原则上不能要求返还。
但是如果你与前女友交往时,本身就有配偶,与前女友的交往是不合法的,属于不正当男女关系,你的配偶是可以要求返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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泼出去的水,怎么收回呢?两年前赠与前女友的东西了,想想她陪你走过的时光 和曾经的欢乐,你就不会再纠结这个问题了。
估计收不回,赠与了就不能要回
泼出去的水,怎么收回呢?两年前赠与前女友的东西了,想想她陪你走过的时光 和曾经的欢乐,你就不会再纠结这个问题了。
兄弟,别丢人,别输气质啊。去要钱干嘛啊?恋爱时候的钱给了就给了,爱了就爱了。干嘛现在分手了还去要钱啊?
第一,分手了,现在去找前女友要钱是什么意思?当然不知道你赠予的是不是几十上百个?
第二,于情于理都不合适啊。当初恋爱想必你们很甜蜜很幸福吧。她对你很好吧,你都赠她钱了。
第三,过去的美好的东西,特别是爱情,就让它保持美好吧,何必因为钱去把之前都平静打破,说不定还陷入纠纷中。
所以,兄弟,男人,缺钱了去努力挣吧,实在有急用,找兄弟别找父母应个急,及时归还!
算了吧。给对方留点念想吧。
你想要回来,无非三种结果,第一种是她扔给你,心想甩了这个抠门男人真好。第二种是她不还你,两个人撕破脸,然后你要回来了,搞得周围人也都知道了。第三种是她不还你,撕破脸也要不回来,脸白撕了。
钱数如果可以承受,就别要了,一般拿了男人钱的女人心里都会有愧疚,念对方着点好,不定什么时候还能帮你一把。
赠予前女友的钱不可以收回,也不可能收回。因为你是赠予而不是借给,既然是赠予就是送给,而送给别人的东西怎可以要回来呢?况且是前女友呀!送比别人了就由别人使用了,假如你送一份礼物给友人,然后和友人闹掰了,你是不是要友人还给你食物?这不是笑话吗?所以于情于理已赠给别人的东西就不要再要回来了。
没有必要,应这钱是两年前你赠予的,是男人就没必要纠结。钱是身外之物,可能你用了这钱让你懂得了什么是真感情什么是爱也让你成长成熟了,所以没必要拿回钱。这事可能让你懂得什么叫大度,好人有好报。
你可以去试试。但是不管是法律上还是道德上都没有可以支持你去要回的依据。当初你自愿给的,分手之后还要清算,你的风度呢。照这么说,对方为你付出的青春,给你买的礼物那些是不是也可以要求你折算成钱来赔偿。
好聚好散吧,别把最后一点面子丢了,闹得难看。
如果两年前赠予女友钱时你是单身,无论数额多少,如果没有约定或公正什么赠予条件,肯定不能要回来了,于情于理,情深意浓时赠予人家的钱,分手后讨要,而且还是两年后,都不是大丈夫所为,这么小肚鸡肠,斤斤计较的人很难得到女人的喜欢。钱没了可以再挣,也不能没了男子汉的尊严和气度。
如果两年前你和女友在一起时,你有家庭,那你就是个彻头彻尾的渣男。在感情上你是不道德的,婚内出轨,欺骗了别人的感情,耽误了人家的青春,哪是用钱能买回来的,你一辈子都应该生活在自责和内疚里,还有心思去要钱!如果赠予钱数目过大,可以用你爱人的名字到法院起诉,判定你的赠予无效。赢了官司,输了做人,不怕丢人就去做好了!
赠予也就是送给,用老百姓的话就是白给的意思。既然给了,那肯定是要不回来了。
对于这个问题,国家有明确规定:在合同成立后履行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的意思表示。但《合同法》第186条第2款规定了对任意撤销权的限制:
①经过公证的赠与不得撤销。
②公益赠与,如因非典捐给医院不得撤销。
③道德性质的赠与,不得撤销。
这个意思就是说,在合同成立后履行之前,除了上述三种情况之外,可以撤销赠与的意思表示。而赠与成为事实后,则就不可以反悔了。
你在两年前赠与前女友的钱已经成为事实,现在想把钱要回去,从法律上讲是没有可能了。
不过,从人情的角度看,她感到没有和你做成夫妻,拿了你的钱,心里过意不去的话,想把这些钱还给你,就另当别论了。
不过,男人应该吐唾沫定钉,说话算话的。如果前边做了后边悔了,真的就不够五尺高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