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提出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姚平婚姻家事律师 2022.12.050人收看
导读: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权利义务的法律行为。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果关系确实破裂,调解无效,应允许离婚。那么,如果女人和丈夫没有感情,想离婚呢?徐宝同律师团队根据处理离婚财产分割的经验,并从法院裁判的角度提出了实务建议,分享给大家,希望对大家能有一些帮助。

离婚有两种情况: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协议离婚只要到登记机关填写离婚信息,起诉离婚,法院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自法院判决之日起计算离婚。

1. 协议离婚。通过双方协商,就子女抚养(含权或费用)、共同财产分割达成共识,签订离婚协议,然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手续。(离婚协议一式三份。婚姻登记机关保留一份,其余两份生效)

2. 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另一方可以起诉离婚。

3. 夫妻关系未破裂的,婚姻登记机关不得离婚(起诉法院不得离婚)。夫妻关系破裂的,请参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如何分割离婚财产。

1. 婚前购买的房屋,婚前支付的部分属于个人财产,除非夫妻婚后明确赠与或共享财产,否则即使加名,也只能视为个人财产。

2. 婚前出资和抵押部分属于个人财产,但婚后抵押和可能装修或偿还房屋的部分属于婚后共同财产。

3. 婚前财产,持有人同意赠与或者与对方共享的,可以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单方面婚前买房,婚后加名。后来离婚时,一般法院会综合考虑实际要求。加名的一方一般不享有房屋产权,但肯定会根据房屋价值获得一定的补偿。

4. 关于一方出轨的问题:夫妻离婚时,一方有明显过错的,应当赔偿对方,夫妻共同财产不得分割或者适当减少。个人财产的部分不在这一分割范围内,但由于过错原则,未出轨的一方可以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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