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变造国家机关证件罪的条件有什么

姚平婚姻家事律师 2022.12.055人收看
导读:
构成变造国家机关证件罪的条件:

构成变造国家机关证件罪的条件: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

二、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公文、证件、印章,且仅限于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和印章。

三、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

四、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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