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参加居民医疗保险可享受的待遇标准)

导读:
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汇入统筹基金,为使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公平享有医疗保障权益,国家全面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两项制度,建立起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与城镇职工医保制度不同,城乡居民医保不设置个人账户,通过筹资设立医保统筹基金,按规定报销参保人员在医疗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减轻参保人医疗负担。
当前,城乡居民医保实行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相结合的筹资方式。如果把医保统筹基金的基金池假设成一个巨大的“存钱罐”,居民医保个人缴费相当于往“存钱罐”里放钱,而财政按照相应的标准给予补助也放入“存钱罐”里。所以,“城乡居民医保的财政补助并不是直接发放给个人,而是和居民交的医保费一并汇入到医保统筹基金”。医保统筹基金池越大,互助共济和抵御风险的能力越强。
一、参加居民医疗保险人员范围和缴费期
具有垦区户口居民中,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成年居民和未成年居民。实行按年预缴费制度,当年缴费,次年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二、个人缴费标准
垦区各类居民个人预缴2021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统一标准为350元,困难居民个人缴费由所在农场承担。
三、参加居民医疗保险可享受的待遇标准
(一)普通门诊待遇:门诊票据费用当年累计50元起报销,当年50元-400元之间的医疗费可报额报销50%;意外伤害中有第三方责任赔付费用不予报销。
(二)特殊疾病门诊待遇:相关病种需要提交病例和申请单认定特殊疾病。用药及治疗费用由统筹金支付85%
(三)居民生育补助限额500元;
(四)住院待遇:
1、定点医院成年人报销比例如下:一级医院统筹金支付80%;二级医院统筹金支付75%;三级医院统筹金支付65%。
2、定点医院未成年人报销比例如下:一级医院统筹金支付85%;二级医院统筹金支付80%;三级医院统筹金支付70%。
3、办理异地定点医院人员在1、2标准下下调10%比例报销。因急诊、转院或自行选择非定点医院住院发生的住院费用需提交材料到社保局报销。急诊报销比例同比下降10%,自行选择非定点医院住院报销比例同比下降20%。
4、参保居民每年度统筹金最高支付额为8万元。
(五)居民大病保险
1、参保居民住院和特殊疾病门诊治疗发生的符合垦区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后个人自付部分的费用,当年累计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从居民大病统筹基金中支付,支付比例为60%。2、居民大病保险报销额封顶线为50万。
四、未在缴费期内预缴费,而到下年缴费的办理方式
因财政清算期属的原因,分两种情形办理:一是上半年参保缴费的,自缴费满3个月后发生的医疗费按相关政策享受待遇;二是在第3个季度内参保缴费的,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部分均由个人全额缴纳,且自缴费满3个月后发生的医疗费按相关政策享受待遇。
五、住院报销材料
住院病历复印件;住院费用收据原件;汇总费用清单原件;身份证、社保卡复印件;转诊证明(转诊时需提供);报销无第三者责任赔偿意外伤害的,还需提供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六、凡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