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有权查另一半的银行卡吗 /偷查一个人名下的银行存款

导读:
举办了婚礼就等于合法婚姻了吗?相信稍微有点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不可能,结婚证才是证明一段婚姻关系合法的必要物件。可如果有一天结婚证不能证明夫妻关系了,那这所谓的结婚证就成了一张废纸,还有存在的必要吗?这个时候可能就有人会问了,结婚证怎么可能证明不了婚姻关系呢?你还别说,关键时候这个结婚证可能还不如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好使。近日,吉林一女子的遭遇在网络上引起了一场不小的风波。
一、案例分享
5月11日,吉林一名女子巩女士带着结婚证、户口本和身份证到泉阳镇某银行去查询丈夫的账户余额,可接下来的事情却让她终身难忘,银行工作人员竟然称结婚证不能证明二人是夫妻关系,必须要街道开具证明才可以。那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儿呢?
原来,巩女士的丈夫此前因病去世,于是她想去查一下丈夫名下是不是还有其他的财产,巩女士先是出具了户口本,但是因为户口本上填写的血型当时有错误曾被涂改,因此银行工作人员并不认可户口本,后来她又拿出了结婚证,但对方还是不认。工作人员的再三拒绝,让巩女士感到很费解,便问工作人员,你说结婚证不能证明夫妻关系,那你告诉我,什么才能证明?
工作人员称:需要街道证明,这个也是我们上级领导的规定,我们办业务也有自己的难处,如果你真的需要查询丈夫的余额,你去街道开证明。无奈之下,龚女士重新办了一个户口本,业务才办成。
事件在网络上曝光以后,引发了网友热议,有网友称真让人难以置信,结婚证如果不能证明夫妻关系,那我们还去领证干什么?也有人说结婚证不能证明夫妻关系,那身份证是不是就不能证明个人的身份了?而且,结婚证也是民政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它都不能够证明夫妻关系,街道办又能说明什么?这银行不是在故意刁难巩女士吗?
二、法律延伸
那么到底如何证明夫妻关系呢?
从法律上来说,只有婚姻登记机关民政局可以确认男女之间是夫妻关系,而民政局会为确认夫妻关系的双方颁发结婚证明,以此证明该男女之间为合法的夫妻,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结婚证》,所以结婚证是证明夫妻关系的法定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机关对完成结婚登记的男女颁发的用于确立婚姻关系的证书,这一行为在法理上属于「行政确认」——即,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和要求,对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权利义务和相关的法律事实进行甄别,予以确定、认可、证明并予以宣告的具体行政行为。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街道办事处属于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行政上来说,和乡镇是平级。
关于是否能证明夫妻关系这件事上,街道办事处也应当依法采信民政局颁发的《结婚证》。
证明夫妻关系的首要证明为结婚证,其次为户口本(与户主关系写着配偶),如果结婚证丢失或者损坏,可以向民政局申请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
街道办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书》并不是法定夫妻关系的证明,而是对婚姻状况的公证,婚姻状况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其未婚、结婚、离婚状况法律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最多证明双方存在事实婚姻,但不能证明当前的婚姻状态,而是用来作为补充证明。从法律层面来讲,结婚证才是证明夫妻关系的法定证件。
而银行以巩女士出示的结婚证、户口本不能证明两人为夫妻关系拒绝查账这件事,十分荒谬。
那么如果巩女士真的拿到了街道办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书》,是否就能查询已故配偶的银行存款、取款呢?
这显然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根据《储蓄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储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储户的储蓄情况负有保密责任。储蓄机构不代任何单位和个人查询、冻结或者划拨储蓄存款,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而《关于简化查询已故存款人存款相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已故存款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凭已故存款人死亡证明、可表明亲属关系的文件(如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明等)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公证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凭已故存款人死亡证明、公证遗嘱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可单独或共同向存款所在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交书面申请,办理存款查询业务。
《关于简化提取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相关事宜的通知》规定:
已故存款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办理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提取业务,应当向存款所在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一)死亡证明等能够证明已故存款人死亡事实的材料;
(二)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明等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
(三)提取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四)提取申请人亲笔签名的承诺书。
而街道办并不是证明夫妻关系的权威机构,其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书》亦不属于相关法律规定的所需材料,所以,就算巩女士拿到街道办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书》,也不符合查询已故配偶银行存款、取款的法定程序,而该银行为什么采信街道办开具的《夫妻关系证明》,这就不得而知了。
那么,可以通过哪些方式查询配偶银行财产、取款?
1、银行APP查询
如果持有配偶的银行APP登录密码、支付密码,可以在银行APP直接查询存款、转账。
2、自动取款机查询
如果持有配偶的银行卡,支付密码,可以在自动取款机直接查询存款、取款。
3、银行柜台查询
可以持本人身份证、配偶身份证、银行卡、签字授权书、支付密码去柜台直接查询存款、取款。
如果配偶已经身亡,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结婚证、配偶医学死亡证明等材料去银行柜台查询,取款。如果已故配偶有子女,父母的情况,还需要出示遗产继承权公证书,才能查询,取款。
也有人说,该银行是因为巩女士的户口本有涂改痕迹才不给办理的。但是户口本并不是证明夫妻关系的唯一要件,该事件中,巩女士不仅提供了户口本,还出具了结婚证,如果说该银行因为户口本存在涂改痕迹不予相信属于情有可原,但结婚证却并不存在涂改痕迹啊,为什么连最有效、最合理的法定证据都不采纳呢!归根结底,还是该银行的办事制度存在问题。
三、补充评析
无论是哪种服务型单位,都应该简化办理业务的程序,而不是习惯性地层层加码刁难别人。这样的问题多年来层出不穷,很多单位也在不断改善,貌似收效都微乎其微。或许因为企业与公共服务型单位的区别,让公共服务型单位对客户的敏感度会先天的比较迟钝。其实大多公共服务型单位的工作人员在工作上是尽责的了,但为什么在尽责的情况下,依然得不到百姓的认可与赞赏。或许,差的就是这一点点的角色转换、思维的转换。
企业有市场经济竞争的调节,客户意识非常的敏锐,会想尽一切方法去调查、深入了解客户的深层需求,使得服务达到优质。而公共服务型单位脱离了市场竞争,没有良好的市场反馈机制,服务上的脱节在所难免。但是,公共服务型单位,服务的是大众百姓,基数庞大、服务范围广、涉及的群体更复杂。公共服务型单位作为第三产业主体,代表着一个国家的综合实力和民族素养,理应更用心的对待每一位顾客,犹如一家优秀企业般,将客户思维、服务思维融入到单位的运行机制中,将服务思维发挥到极致。愿这些在社会第一线的服务单位发展的越来越好,只有你们越来越好,我们的生活环境才会越来越美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