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0级工伤赔偿多少钱?

导读:
关于工伤赔偿标准,按十级和九级分别计算:
(一)按10级算: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380元/天×21.75天/月)=57855元;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个月×(380元/天×21.75天/月)=33060元;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3个月×(380元/天×21.75天/月)=107445元;
4、停工留薪期工资:5个月×(380元/天×21.75天/月)=41325元。(参照《江西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停工留薪期为5个月)。
按10级算以上四项小计为239685元。
(二)按9级算: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个月×(380元/天×21.75天/月)=74385元;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7个月×(380元/天×21.75天/月)=57855元;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7个月×(380元/天×21.75天/月)=140505元;
4、停工留薪期工资:5个月×(380元/天×21.75天/月)=41325元。(参照《江西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停工留薪期为5个月)。
按9级算以上四项小计为314070元。
除上述四个项目赔偿外,范先生您还可获得住院伙食补助费和住院陪护费等。
备注一:
1、《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江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二十二条 五至六级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七级至十级伤残职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本人工资为基数,其中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五级20个月、六级17个月、七级13个月、八级10个月、九级7个月、十级4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五级32个月、六级28个月、七级25个月、八级21个月、九级17个月、十级13个月的本人工资。
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30%。
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每差一年扣减10%;不足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