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怎么争取孩子抚养权(离婚怎么打赢孩子的抚养权官司)

姚平婚姻家事律师 2022.12.07来源:大律网7人收看
导读:
很多夫妻在离婚时担心孩子未来生活学习不能得到妥善的照料,希望能得到子女的抚养权。2周岁至8周岁之间的孩子抚养权归属,一直是离婚夫妻争夺抚养权的主战场。如果夫妻双方都想要得到孩子的抚养权,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很多夫妻在离婚时担心孩子未来生活学习不能得到妥善的照料,希望能得到子女的抚养权。2周岁至8周岁之间的孩子抚养权归属,一直是离婚夫妻争夺抚养权的主战场。如果夫妻双方都想要得到孩子的抚养权,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怎么打赢孩子的抚养权官司?

想要打赢抚养权官司,首先要知道法院判决抚养权的标准,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其次是要掌握好争取孩子抚养权的相关证据。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根据《民法典》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颁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应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应根据子女的年龄分两种情况来决定:

第一,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第二,哺乳期后的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离婚后一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1、离婚后一方不给抚养费,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以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倘若一方没有经济能力,生活不能自保,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不承担抚养费。

2、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3、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

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相关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六十一条

对拒不履行或者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离婚怎么争抚养权

1、对于孩子不满两周岁的,一般是由母亲直接抚养。不满两周岁的孩子还处于哺乳期,由母乳喂养更利于幼儿成长。但是母亲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疾病或者其他比较严重的传染病、不想抚养小孩、或者是其他方面的原因不能让子女一起生活的,比如因犯罪被判刑,父亲可以请求直接抚养。

2、对于年满两周岁的子女的,由父母协商,协商不成的,再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抚养条件进行,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假如一方具有以下情况:无法再次生育;子女因改变生活环境而无法健康成长的;另一方有子女,而自己没有子女的;另一方患有严重疾病或者传染病且久治不愈。另一方可以优先考虑获得子女的抚养权。

3、由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带大,子女与其感情深厚的,可以作为一方争取抚养权的优先条件。

4、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双方可以协商轮流抚养子女。

5、假如一方具有家庭暴力倾向,并且有酗酒成瘾、赌博等恶习并屡教不改的,法院会优先考虑另一方抚养。

6、对于抚养费的给付,由双方就抚养费的数额、支付方式等问题进行协商,并达成具体的协议。若无法达成协议,法院会从保护未成年子女利益出发,根据实际需要、负担能力和实际生活水平多方面依法作出判决。即使父母离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仍负有给付抚养费的义务。

7、由谁抚养并不会改变父母子女关系。子女和父母的关系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改变,父母仍对子女具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8、如果服刑一方坚决想要孩子的抚养权,其父母愿意代为抚养且另一方也同意的,法院也可以准许。但是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应当遵循其意见。

9、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一般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地再由法院根据父母双方的综合条件判定由父母每人抚养一个子女还是一方抚养两个孩子。

10、不能采用抢夺、隐匿孩子的手段来争取子女抚养权。情节轻的,可能会被采取强制措施,严重的甚至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一、离婚孩子如何判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二、离婚怎么才能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一般都会考虑到以下几种情况:

(一) 提供自己与配偶的情况证据;

(二) 自己和配偶方的父母方面的证据;

(三) 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证据;

(四) 听取10周岁以上孩子意见;

当事人可以从这几方面出发收集有利的证据,或者收集对方不利的证据,如对方有家庭暴力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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