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抚养费怎么算(离婚孩子抚养费计算比例)

导读:
离婚抚养费怎么算?高于20%—30%不得超过50%。夫妻双方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通常来说只能归属于夫妻一方,所以不享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往往不愿意再负担子女的抚养费。最初,是由夫妻双方进行协商决定。而要是了夫妻在离婚的时候不能就孩子抚养费问题协商达成一致的话,可以考虑通过下面的方式来处理。
由于夫妻双方婚姻破解等一些原因,无法继续生活在一起,双方在婚姻过程中孕育的孩子,将在离婚后由其中一方来进行抚养。而另一方需要向另一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对于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怎么算?
对于未抚养孩子的一方所需要负担的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组成。
最初,是由夫妻双方进行协商决定。而要是了夫妻在离婚的时候不能就孩子抚养费问题协商达成一致的话,可以考虑通过下面的方式来处理。
如不能协商决定未成年孩子抚养费的,此时可以依法去法院提起诉讼,由法官根据家庭的实际情况来对抚养费数额作出判决。
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一般情况下,这些事实能够通过庭审调查的程序查明,具体操作时应着重调查以下三个内容:
一是被抚养子女的人数及子女的实际情况,因为被抚养人数量和实际情况的不同,最终参照标准适用的比例也不同。如果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高于20%—30%,但最高一般不得超过50%。
二是抚养人的具体收入情况,被抚养人是否有固定收入,收入是多少,都需要在庭审中具体查明。对于无固定收入的,须查明抚养人当年总收入的情况或是抚养人所从事的相同行业平均收入情况。
三是对特殊情况进行查明,如一次性给付全部抚养费的,需要对抚养人是否具备一次性给付的条件进行审查。对以财物折抵抚养费的,需查明一方当事人是否属于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的情况,等等。
抚养费用的起诉是法律上支持的,因为有些状况下,即使离婚的时候,对于抚养费用已经作出了明确规定,但是另外一方就坚持不给付,至于具体的抚养费用确定的标准,需要根据很多情况来综合考虑,包括孩子的实际需要等等。
其中:需要支付抚养费的一方是否有固定收入,对抚养费数额有很大的影响。
1、对于有着固定收入的人员来说,抚养费的多少一般是按照固定的收入的20%-30%来负担孩子的费用,如果所需要负担的孩子越多,相对的比例也是有所上升的,但总体来说,负担的费用是不会超过月收入的一半的,以上所说的收入包括这工资,固定的奖金等。(不能仅仅只依据工资单上的数额来确定总数,因为存在着虚报,瞒报,对此可以申请法院调查,来确定数额。)
2、对于没有固定收入的一方而言,抚养的数额可以根据其年收入和同行平均收入为依据进行计算。而对于特殊的情况,(私营企业,残疾的)会对于具体的情况来进行增减,都是会议实际的生活为基准。
3、实际确定未成年孩子抚养费的时候,往往会考虑到孩子的生活、学习方面的需要,父母双方的经济收入、负担能力,实际生活所在地的经济消费水平等等。由此可见,在不同的家庭中,其实最终确定的抚养费数额都是不同的。
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养父母应否向养子女给付抚养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前,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未表示反对,并与该子女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离婚后,应由双方负担子女的抚育费;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前,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始终反对的,离婚后,反对一方可不负担抚养费,由收养一方抚养该子女。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前,夫妻双方收养的子女,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后收养的子女,在没有解除收养关系前,应按照法律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承担养子女的抚养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