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十级后上班后再离职有赔偿吗_没签合同受伤算工伤吗

导读:
十级工伤职工主动辞职,用人单位应当给予一定的补助,而不是赔偿。
根据我们的工伤保险条例,这部分补助叫做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主要是为了弥补,工伤职工再就业困难的一种补助。
可是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标准,是有各省市自行确定,有的省市只有两个月社会平均工资。山东省的比较高,是八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
其实大家还要注意,我们除了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外,还有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这个标准也是各省市确定的,山东省是四个月社会平均工资。不过负担的主体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我们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时候,工伤保险基金还会给大家发放,七个月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发放标准是本人12个月的平均缴费工资标准。
但是工伤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是跟社会平均工资挂钩的,国家这么设计的规定,实际上是考虑到我们工伤职工要在企业继续工作,保证他们离职时的补偿待遇水平不变。
其实一般我们的工伤职工不建议主动离职,因为企业如果解除工伤职工,一般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甚至经济补偿金双倍标准的赔偿金。而且离职时间越晚,我们的工资水平越高,拿到手的补偿就越高。
尤其是我们的一批体力劳动者,到达四十岁以后,再就业十分困难,如果我们有一批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就业补助金,医疗补助金等待遇,既能够对企业产生束缚,又能够缓解我们离职后的生活。
所以,离职一定要三思而行。
工伤事故发生后,劳动者应当及时提起劳动能力鉴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法鉴定劳动者劳动能力等级,并出具书面的鉴定报告,相关主体应当根据鉴定等级,依法支付相应的工伤赔偿款。
在工伤事故中,用人单位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需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工伤赔偿,如用人单位未依法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则所有的工伤赔偿责任均由用人单位承担。
但是一次性就业赔偿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赔偿金的支付是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为前提的,如工伤事故发生后,劳动合同关系还依法存续,则用人单位等赔偿主体无需支付还赔偿,待劳动合同关系解除时,用人单位等赔偿主体再依法支付赔偿。
需注意的是,此处所说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无论是劳动者主动辞职还是被用人单位辞退都可以。
辞职时要走完备手续,这样才能拿到这几部分赔偿:一次性医疗补偿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等七八项费用,不辞职,遇上好人你可拿到社保赔付的,遇上不是人的老板或单位,只能呵呵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