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的程序怎么走(协议离婚流程是怎样的)

导读:
那如何办理协议离婚呢?办理协议离婚的具体流程是什么?办理协议离婚的时候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如果可以协商处理的话,我们选择协商离婚。 如果矛盾很大,只能起诉离婚。 协议离婚的,需要按照有关程序办理。 那么协议离婚流程是怎样的呢?
一、离婚必须要协议离婚吗
1 .协议离婚可以协商处理。
夫妻同意是否离婚、抚养孩子、分割共同财产等。 双方可以自行到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登记。
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前,双方应就所有问题达成一致。 双方同意离婚的,不能协商子女问题、财产问题的,不能办理离婚登记。 当然,如果双方都渴望离婚,可以同意共同搁置财产纠纷,登记离婚。
2 .协商不成,只能起诉离婚。
即使离婚,子女监护权、财产分割不一致,一般也不能由婚姻登记部门处理,只有一方可以在法院起诉离婚。
离婚不仅可以同意离婚,如果协商不成也可以起诉离婚。
二、协议离婚流程是怎样的
根据中国民政部颁布的行政法规,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的一般手续如下
1 .当事人提交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2 .婚姻登记员说明登记的离婚条件,询问离婚意愿和离婚协议的内容;
3. 《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和《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声明人”栏双方签名应由声明人在宣誓监督人面前填写;
4 .夫妻自行签署离婚协议,婚姻登记员是宣誓的监督者。 协议夫妻双方备案一份,婚姻登记处备案一份。
5 .婚姻登记员审核双方提交的文件、离婚登记声明、离婚协议书,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明。
三、协议离婚在哪里办
协议离婚要求双方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双方结婚证必须齐全,如有丢失须在离婚前补办)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离婚手续。
离婚协议书除应当载明双方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结婚证字号等基本信息外,还应当载明:
(一)双方自愿离婚意愿;
(二)子女抚养费,包括抚养权的归属于抚养费的支付;
(三)分割的共同财产。 包括被分割的房屋、家庭用品、货币、债权等财产。
四、根据《婚姻法》第31条和《婚姻登记办法》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程序是依法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须程序。它是由婚姻登记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办理的。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农村是乡、镇人民政府,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区人民政府,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登记的程序,可分为申请、审查和程序三个环节:
1.申请。要求离婚的男女双方,应持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证明和《结婚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手续。双方任何一方,都不能委托他人代办离婚手续。双方要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填写离婚申请书。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当事人离婚申请时,应当把《婚姻法》中关于离婚的规定,向当事人讲清楚。双方当事人应当如实告诉有关情况;工作人员在审查中必须查明以下五个问题:
(1)离婚申请人双方是否都有行为能力。如果发现双方或一方无行为能力,不予登记,告诉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离婚问题。
(2)离婚是否确实处于双方自愿。包括是否出于偶尔争执,一时气愤,是否一方或第三者欺骗或者胁迫他方而取得的表面同意;是否双方为了达到规避法律或者政策的目的,而虚伪离婚等。
(3)对子女问题是否已适当处理。包括子女归哪一方抚养;抚养费的负担是否合理;抚养费给付办法是否妥当;双方协议的内容是否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
(4)对财产问题是否已有适当处理。包括对双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是否合理;双方对个人财产有无纠葛;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否已经清偿,如果共同财产不足清偿;那么今后如何清偿。
(5)如果一方生活确有实际困难,双方是否就经济帮助问题达成协议,其给付办法是否妥当。
3.登记。登记是离婚登记工作的后环节。婚姻登记机关只有在查明双方确实在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才能发给《离婚证》,收回《结婚证》,作为婚姻关系已经合法解除的根据。如果查明离婚并非出自于双方自愿,或在子女和财产问题还有争执,无法达成协议时,应当不予办理离婚登记,同时告知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