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家暴应该怎么办

导读:
一、第一时间报警或向居委会、妇联反映情况
1. 一定要报警或者向有关机构反映情况。无论是否想好要离婚,遭遇到家暴,都一定要第一时间报警,或者向村委会、居委会、妇联反映情况寻求帮助。这些机构都有完整的家庭纠纷处理机制,会制作结案记录,核实家暴的过程以及处理结果,这些内容具有法律效力,万一进入诉讼程序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即使不作为证据使用,也要让对方深刻认知到“家暴”是被法律所禁止的行为,这样才能尽可能避免受到进一步伤害。如果家暴后有就医,也一定要保存好就诊记录、伤口照片。
2. 确定是否离婚后做下一步决定。在报警后,派出所一般不会当天出处理结果,被家暴者可以在这个间隙确定自己是否有离婚的意愿,同时结合施暴方的性格、能否改正等因素,综合确定是否要求派出所出具《家暴训诫书》,同时也可以在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这些都是与用司法手段保护自己不再受对方侵害。
3. 家暴属于法定离婚事由,有上述的证据基本可以确定对方存在家暴。诉讼离婚可以认定对方为过错方,在争取财产、子女抚养权方面都将占有优势。
二、面对家暴不要沉默,不要沉迷于舆论宣传
1. 不要沉默。婚姻关系中,当事人第一次遇到家暴时大部分会依然对对方有所幻想,或者基于担心社会舆论、不想让父母担心等因素而选择沉默,这绝对是错误的处理方式,因为沉默会让对方发现自己实施了暴力行为,但没有任何相应的“惩罚”,既然作恶不会有处罚,那么下一次作恶时一定会加重程度。
2. 不要相信对方的各种说辞。比如“我只是一时冲动”、“我只是太爱你了”等等,这些话真假参半,并且在无形中将“家暴”的错误归因在被家暴一方,“一时冲动”的根源是“你不该惹我生气,不然你不会挨打”,“我只是太爱你了”的潜台词是“你不爱我我才打你”,这些都会加强被家暴者的精神压力,长此以往你会“习惯”家暴的存在。
3. 不要沉迷于舆论宣传。有的女性受到网络等多方面的影响,面对家暴会选择在微信、抖音等平台“宣传”对方的家暴事迹,但实际上这种行为能起到的作用很有限,毕竟我们也不是网红大v,能以此赚取流量变现。想要在离婚案件中争取到更多的利益,“舆论宣传”能起到的效果其实不大,因为这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争取更多财产的理由,或许可以对对方的心理产生压制,但如果这种心理压制有意义对方也不会选择“家暴”,网络声势再大都很难变现,要看到更多自己可争取的利益。
面对家暴,《最高人民法院、全国妇联、教育部等关于加强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明确表明会用多种方式来保护人身安全,其中报警出具《家暴训诫书》、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从而禁止对方过度与己方接触,都是行之有效的解决方式。但说到底,面对家暴还是要被家暴者有充足的自我保护意识,敢于保卫自己的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