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在看守所还是拘留所_拘留所3天好过吗

导读:
相对来说,看守所是很严格的。看守所通常关押的期限是在两年之内。判处有期徒刑后会在一段时候后统一转移至监狱。如果剩下的刑期不满一年的则会被转移至看守所的劳动号,负责给看守所做卫生啥的。
拘留所是用来关押行政处罚的人,关押的期限一般是7-15天。拘留所相对比较宽松,可以带现金进去购物,只是相对价格比社会上要高很多就是了。
进入看守所后就会被分配至号房,现在的看守所已经很文明了,号房内180度无死角监控。洗澡就是水池里面的水望身上冲,不论冬天还是夏天一律冷水洗澡。不过也很奇怪,洗冷水澡反而不会有人得感冒什么的。早餐给一般都是干饭和榨菜,午餐都是干饭和菜汤,一周会有两次是五花肉。晚餐也是干饭和菜摊,偶尔有加餐。
关押在看守所的人和外界是不能通讯的,可以写信,但是寄出去之前是会被检阅一遍的。没判决之前是不能接见的,只有律师或者检察院的人员可以提审。判决下来之后通常会在2个月之内转移到相应的监狱。
拘留所关的是被执行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看守所关的是被刑事拘留和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判拘役以及有期徒刑但剩余执行刑期不满3个月的罪犯。
看守所是关押那些公安机关抓回来的犯罪嫌疑人,在没有结果时的过渡场所。进到看守所,说明这人不是刑事拘留,就是行政拘留!我给大家解释一下什么是刑事拘留,所谓的刑事拘留,就是说这个犯罪嫌疑人有负刑事责任的可能性,一般情况下刑事拘留最多三十天,如遇特殊情况,可延长七天。在这三十七天时间里,必须的有结果,或批捕,移交检察院起诉科。或走出看守所,结束侦察!行政拘留,一般是违反社会治安管理法,不拘留不足以平民愤的那些人。行政拘留最高期限是十五天,都是在看守所执行。所谓的拘留所,是指那些交警查到的无证驾驶和醉驾人员。向我们这小县城。这些人也会关进看守所,只是性质上的区别!看守所也有级别之分,小县城只能达到二级看守所,大点的城市,看守所就和拘留所分开了!这就是我所了解的,如果大家还有我没想到的,请下方评论区留言,谢谢
我国很多地方,不管是县一级还是市一级,看守所和拘留所往往是在一起的。所以就有很多人分不清楚两者到底有什么不一样。下面我们就来具体讲一讲。
先说拘留所。拘留所羁押的是被行政处罚的人,一般最多关15天。而且,警戒程度不高,管理没有那么严格。毕竟都是关几天的人,没谁会傻到逃跑,变成逃犯。虽说警戒程度不高,但也不是说随便就能跑掉的。而且,在自由度和物质方面要宽松得多。带点钱进去,可以买吃的,买烟抽,只是贵一点而已。
看守所,那就跟拘留所天差地别了。看守所羁押的是触犯了刑法的犯罪嫌疑人。这里的警戒和管理可就不一样了。有高墙,有电网,外围有武警24小时值守,内部民警也会24时定时巡视监室。这里可就想尽办法防备有可能脱逃的嫌疑犯。而且,只要发现脱逃,武警可以就地击毙。并且,里面的管理也非常严格。因为有些人的事儿很大,可能已经被判了死刑,害怕他自杀或者伤害其他人。在监室里面,也有专门的老大负责,教新人,处理各种矛盾等等。而且晚上睡觉还有轮流值班的,防止自杀,或者伤害他人等一些突发情况。
所以,拘留所关的是被行政拘留的人,而看守所关的是犯罪嫌疑人或者罪犯。但是不管哪一个,都跟遵纪守法的人没有交集。所以,知法,懂法,守法,是每一个公民都应该做到的事情。不然,那两个地方的大门随时都为你敞开着。
看守所和拘留所都是县(市)公安局管理,级别一样的单位。
看守所和拘留所各承担的任务和职责不一样。
看守所的任务是将刑事犯罪抓获的嫌疑人以及刑事犯罪被判刑一年左右的短期刑嫌疑人统一关押管理,由武警轮流值岗看守,内务由公安民警管理。
(看守所)
拘留所是关押如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的打架斗殴、寻衅滋事、扰乱社会治安、阻碍公、检、法、司及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执法、违反交通法规如无证驾驶、酒驾等等行为,被拘留在15天以内的人员,由公安民警管理。
(拘留所)
看守所关押的嫌疑人与拘留所关押的人员在人权规定标准上也是有区别的。
看守所是国家的暴力机构,关押涉嫌刑事犯罪的场所,拘留所主要关押行政处罚且未达到刑事犯罪的场所。
看守所和拘留所都是关押人犯的执行场所,它们都隶属于公安机关管辖,但它们却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场所。下面我就简单为大家介绍一下两者之间有何区别。
看守所
看守所主要是关押被采取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当然,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没有必要移送监狱,在执行死刑前也是暂时关押在看守所。
当然,看守所内关押的绝大部分人还是被采取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他们的共同特征都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的未决犯,是否构成犯罪还是未知数,只是基于防止他们逃跑的、串供或者继续作恶等考虑临时约束他们的人身自由。
正是基于这点,看守所并非刑罚执行机构,而是强制措施的执行机构。
拘留所
拘留所主要关押被采取行政拘留的违法人员,他们的违法行为没有达到刑事犯罪的程度,但却违反了《治安处罚法》应当受到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
行政拘留是一种行政处罚措施,
被采取行政拘留的人是确定已经构成违法的人,他们和被关在看守所内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身份性质是不同的。虽然,他们并不是犯罪之身,但可以比照“已决犯”加以理解。
因此,拘留所是行政处罚的执行机构,而非临时的约束机构。
看守所和拘留所是不一样,其本质区别在于一下几个方面。
一,看守所关押的是触犯刑法的人员。拘留所关押的是违犯民法或地方性法规的人员。
二,看守所关押的人员必须经过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院批捕起诉,法院判决才能决定服刑或无罪放人。拘留所关押人员,有公安机关一家就可以依法处理了。
共同点就是它们都是国家的执法机构,有公安机关一家进行管理的。
看守所是羁押犯罪嫌疑人的强制场所,是由公安局监管处负责执行的,进入看守所的人被称作在押人员,这些人基本上有触犯刑法的嫌疑,将犯罪嫌疑人送至看守所羁押,主要是为了方便办案机关进行案件的侦查(补充侦查)、检察院的批/逮捕(公诉)以及法院的审理判决。当然在押人员也有不逮捕不起诉予以释放的例子,但是至少80%的在押人员,最终都会根据自己所犯罪行的轻重,被法院依法定罪判刑,不过在看守所羁押的周期,可以折抵所判的刑期,有些人说看守所没有建议舒服,你怎么看?
拘留所一般关押的,多为行政拘留人员,主要是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的条款,比如: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斗殴、或者妨碍公务等,还有就是交通违法(没犯罪)的情形,一般在7-15日之间,栋哥觉得拘留所是一种对轻度违法人员的震慑,与看守所基本无法比拟,拘留所也是由公安机关的监管处执法,多一半的人都会在一周左右期满离开,而看守所里的在押人员,一般都会被羁押半年左右,直到走完整个流程才会前往下一个目的地:释放或监狱。
拘留一般是一种处罚措施,一般由拘留所执行。看守所是临时羁押场所,收押的是可能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
看守所是看守所,拘留所是拘留所。被警察送到看守所羁押的人称之为刑事拘留,被送到拘留所的人称治安拘留,虽然都是拘留,但是环境和待遇以及人的精神状态都是不一样的。
首先说环境。看守所都是10人以上监室,有的大的可以关20人以上,这么多的人关在一起,他们是如何生活的呢?睡的是大通铺,就跟北方的炕一样。拘留所一般睡的是上下铺,不用人挨人,人挤人。
再说待遇。看守所是没有优待号的,而拘留所有,只要交钱,就可以住优待号,空调电视二十四小时开放,遥控器自己掌握,吃的小炒,火锅,跟住宾馆一样。看守所吃饭睡觉不要钱,但吃的都是水煮白菜,包菜,萝卜什么的,偶尔一两片肉。即使可以购物,也是有金额限制的,不像拘留所,有钱就使劲花。
最后说个最重要的,里面人的精神状态不同。治安拘留最多15天,所以有盼头,15天一到,直接滚蛋,爱干嘛干嘛去!看守所就不一样了,每天有许多人被带出去提审,生怕被叫到的人有自己。因为,多次提审的人很可能会被逮捕,判刑,进监狱。
总之,无论是看守所,还是拘留所,都不要进去偿试,不论别人说得天花乱坠,自由最可贵,做遵纪守法的公民最自由。
一旦做出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那必然少不了和公安机关打交道,不过绝大部分人当然是不会有这种经历的,大家对于拘留所看守所的了解通常也都停留在电视新闻里,即便身边可能出现某某的亲戚朋友打架被抓进去了的例子,也八成是“进局子”这种语焉不详的说法。
事实上,在我国,看守所和拘留所都是依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而设置的羁押场所,由公安部门统一负责管理,那么同样是强制限制人身自由的场所,拘留所和看守所是有什么不同吗?这其中区别很大,可别弄混了。此文就对此做一些简要的分析:
首先拘留所和看守所本身、以及其中关押对象的性质都是大不相同的,拘留所是国家行政羁押机关;看守所则是刑事羁押机关。这两种性质一列出来其中人员所犯错误的区别也很明显了,一个是行政拘留,一个刑事拘留。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拘留所羁押的对象是公安机关作出的行政拘留人员及法院决定司法拘留的人员,他们是违法分子但行为不构成犯罪;看守所羁押的对象则是依法被刑事拘留、检察院做出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余刑在一年以下的已决犯。
其次是二者的关押期限不同,拘留所里关押期限最少3天最长15天,具体视情节而定。而看守所里关押的犯罪嫌疑人拘留期限最长为37天,不过在拘留期限结束后,被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依然需要继续关押在看守所等待公诉、审判等,所以在看守所里有关押几天就释放的,也有关押几年依然还在里面的。
第三是二者受到的法律监督不同,《看守所条例》第八条规定:“看守所的监管活动受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而拘留所的监督则无明文规定。同时,前者的所要进行管理的依据也不同,前者依据的是《刑事诉讼法》和《看守所条例》,后者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及《拘留所条例》。
最后还有一点是家人的探视方面,拘留所中的羁押人员随时可以会见家属;看守所不行,甚至还有点与世隔绝的味道,看守所中的在押人员能见到的只有办案机关人员和辩护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