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赔偿(跟公司签劳动合同有得赔偿吗)

导读:
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已经不能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如果没有跟公司签劳动合同有得赔偿吗?
1,可以得到双倍,从09年3月算起,最多11个月工资
2,经济补偿金,一年补贴一个月工资,你的是一个半月工资
3,保险,国家只强制交三险:医疗养老工伤。不强制交住房公积金,补偿可以折成现金
4,补缴的比例,请参照当地标准,联系当地劳动局吧
5,单位支付加班工资劳动仲裁解决此事!完全可以胜诉。随时可以申请的
6、单位严重违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应该签订劳动合同
7、因为单位的违法行为,你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单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补交保险等
8、属于劳动纠纷,应该尽快去提出劳动仲裁,你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可以随时离职。单位没有权利扣押任何工资
9、搜集一些证据能够证明你与这个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比如工作牌、工资卡、考勤记录等任何一个。
一、没有签劳动合同被辞退有赔偿吗
1、如果单位是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
2、如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理由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则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3、如果有关赔偿事宜无法与单位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在被辞退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
因此,要是用人单位是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话,则劳动者可以要求相应的经济补偿金。但如果是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话,则一般情况下是没有经济补偿的。不过,由于此时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违反了法律规定,因此可以从这方面追究单位的责任。
二、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怎么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五条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三、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怎么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具体标准如下:
1、年限计算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不再限定补偿年限(12年)
3、工资计算基数: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这里的工资是指劳动者的应得工资,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由此可见,用人单位如果长期不签订固定劳动合同而突然辞退职工,对职工造成一定的损失,职工有可能得到双倍赔偿。
究竟没有签劳动合同被辞退有赔偿吗?其实是有的,这个时候要区分两个情况,对于没有按照规定来签订劳动合同的,此时单位需要向员工做出双倍工资的赔偿,双倍工资是从第二个月开始计算的,最多也只能赔偿11个月的双倍工资。而要是此时还有违法辞退员工的情况,自然又会涉及到另外的赔偿。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其中,经济补偿金的具体计算标准,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上述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