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被起诉离婚如何处理_一方有精神病可以起诉离婚吗

姚平婚姻家事律师 2022.09.15来源:律总管396人收看
导读:
《婚姻法》规定,提出离婚的理由中指出的“其他导致夫妻破裂的情形”,是指除了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法定理由以外的其他理由。因配偶患有精神病,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如果理由成立,经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可以判决离婚。

《婚姻法》规定,提出离婚的理由中指出的“其他导致夫妻破裂的情形”,是指除了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法定理由以外的其他理由。因配偶患有精神病,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如果理由成立,经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可以判决离婚。 配偶患有精神病的情形有以下三种情况:

1.婚前曾患过精神病,婚后因受某种刺激复发;

2.婚前未曾患有精神病,婚后因某种强刺激或外伤造成精神病; 3.因精神病遗传而在婚后患精神病。

婚后患精神病,现被起诉离婚,该怎么办?

一、是否可以离婚

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对方坚决要求离婚,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二、诉讼

如果是间歇性精神病,应当在其精神正常的时间进行诉讼,如果是无行为能力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应由其父母、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有抚养关系的兄弟姐妹代为诉讼。

三、子女抚养费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特殊情况的,给付抚养费的父或母可以根据身体精神状况和劳动能力的高低、经济来源的多少、抚养子女一方的抚养能力,提出减少或免除抚养费的给付义务。

四、参考建议

如果对方坚持要离婚,患有精神病一方也没有办法,对方一次起诉被驳回后还会再次起诉,最终法院也会判准予离婚。所以患精神病一方,要积极争取生活费和治疗费方面的补偿,如果有子女的,积极争取减少或免除对子女抚养费的承担。

婚后患精神病,现被起诉离婚,怎么办?

俗子的意见是:

第一,作为患者的监护人积极应诉。

一般情况下,精神病人需要监护人。监护人为配偶、父母、子女。

现在配偶离婚,孩子尚小的情况下,父母就是唯一的监护人。

既然配偶起诉离婚,那么作为监护人的父母,就应该积极应诉,以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履行自己的监护指责。

第二,法庭上,从保护患者利益出发,阐明自己的观点。

主要分两种情况:

一种情况下,请求法院,不准当事人离婚。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之间有扶养的义务,一方患病期间,对方应当积极治疗,而不应放弃不管,更不应该离婚。

另一种情况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不离婚对患者更为不利,作为监护人的父母愿意履行监护职责的,可以在同意离婚的情况下,确实保护好患者的财产权。比如共同财产的分割、已发生的医疗费、生活费的负担,离婚后医疗费、生活费的负担及离婚后配偶应当给予的经济帮助。

第三,在配偶不履行监护职责,不给患者看病的情况下,父母作为监护人,履行起自己的监护职责,并以法定代理人的名义,以支付抚养费为案由,另行起诉患者配偶,要求其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生活费。

1. 随缘。婚姻就像一座围城一样,里面的人想出去,外面的人想进来。结婚后,很多人会发现,婚姻真的像一件精美的貂毛大衣,只是里面爬满了虱子。婚姻,很多时候,就是各种细节。婚姻很多时候,就是烦恼人生,一地鸡毛。在婚姻中,很多事情,随缘吧,心态这样最好,可能还会更有利于你的精神方面疾病的康复。如果ta真的要放手,你就随缘吧。对你,对ta,来说,或许都是一种解脱,你来这里问这个问题,就是很舍不得,放不下。

2. 惜缘。你们能够走进婚姻的殿堂,已经很不容易了。但是,按照你问题的逻辑,应该是您不想离婚,然后ta想离婚,然后ta就起诉到法院了,让法院来判。你们应该珍惜在一起那些回忆,那些点点滴滴,那些美好的日子,如果非要撕破脸皮的话,为什么一定非要闹到法庭上面去解决呢?对于你们在一起的那些快乐的日子来说,仅存的那些美好的记忆来说,很不好吧。

3. 不攀缘。不知道您精神病具体的表现,其实很多精神领域的很多疾病,究其本质,都是一种“攀缘”行为:简单来说,就是扭着不放,在精神领域表现为强迫症,感觉一些事情非这样不可,对于自己是一种伤害,对于别人来说,何尝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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