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以后档案还有用吗_单位档案找不到如何办理退休手续

导读:
一、档案的退休作用
档案的作用有许多,这里仅仅讨论退休时候的作用!
1、特殊工种的证明
《社保法》规定,符合条件的从事特殊工种的可以提前5年退休!
如何才是符合条件的?不是某个人或者某个机构说了算!
社保机构需要查找档案,通过档案材料来证明是否符合条件。
如果档案缺失,自然无法办理特殊工种的提前退休!
2、视同缴费年限的证明
对于1996年以前参加工作的企业职工,以及2014年以前参加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而言,档案更是一个比较重要的材料。
对于这类群体而言,退休计算养老金的时候会使用“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缴费指数”这两个参数。
如果没有档案,就无法认定参数,计算养老金的时候会损失很大一笔养老金——是每个月都损失!
3、退休时间的证明
很多时候许多人的身份证日期与档案日期是不匹配的。
比如当初招工的时候,单位人员一不小心写错了职工的出生日期,导致身份证日期与职工档案日期不一致,怎么办?
国家对此有明确的规定,对于出生时间不一致的人,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
如果身份证出生时间已经满退休年龄,但是档案未达到,职工是无法办理退休手续的!
二、档案丢失如何处理?
一个职工的完整档案分为学籍档案盒人事档案。学籍档案从小学一直到学业结束;人事档案从用人单位录用职工开始建立。
档案丢失如何处理?必须先重建档案,然后再办理退休手续!(如果没有视同缴费年限,又不是特殊工种,或者是1996年以后工作的企业职工人员,无需办理档案可直接退休!)
首先,去社保部门开具制式介绍信,不然个人去一些大单位,是无法接触档案的!
其次,逐一去入职过的单位补齐档案:招工表、工资表、劳动合同、核薪表、用工文件、审批表等等!
再次,如果单位没有妥善保存,可以去单位的上级主管单位请求查询,或者直接去档案馆、社保局档案馆等查询复印档案,记得加盖公章!
最后,如果以上都没有或者不存在的话,个人只能选择只法律程序!毕竟个人是无权报关档案的,档案的丢失属于档案管理部门的失责,对自己造成了经济损失,理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