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评不上伤残等级怎么赔偿(工伤评级评不上还需要赔偿吗)

导读:
工伤认定后,工伤保险基金就会按照工伤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职工进行赔付。如果是说我们职工,受伤比较轻,够不上伤残等级的认定条件。职工在工作中受到事故伤害之后,用人单位一般会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有关部门申请对受伤职工进行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完成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一般会要求工伤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之后就是工伤保险待遇的确定了。
那么,职工进行工伤认定后没有达到伤残等级标准,还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
关于工伤认定后的劳动能力鉴定
单位职工在工作中受伤,能不能被认定为工伤,是需要先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
工伤认定一般由单位在职工受伤后的30日之内提出申请,即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需要注意的是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下才可以去往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工伤治疗完成,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是必须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
劳动能力鉴定一般需要准备三项资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及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鉴定完成后,再依据职工具体的受伤情况确定工伤保险的待遇问题。
工伤没有达到伤残等级标准,还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
劳动能力鉴定后,要是工伤未达到伤残等级的标准,是不能享受与伤残等级挂钩的相关待遇的,但仍然能够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和停工留薪期待遇。
工伤医疗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不过想要享受工伤医疗的待遇,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行,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才行。
除此之外还能享受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康复费用等工伤医疗待遇。
例如职工住院治疗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另外,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停工留薪期待遇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这里的原工资,在《工伤保险条例》中其实并未做出详细的定义,参照各地区颁发的政策规定,一般有两种计算方法:一是指加班费之外的工资,另一指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另外,停工留薪期的时间一般不超过12个月,如果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的,经劳动能力委员会确认后,可以适当延长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其实单位不想给职工报工伤的原因很简单,大概率是不想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如果单位故意拖延工伤申报的时间,或者干脆不进行工伤申报,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是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并且,本应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将由用人单位进行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