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员工没有用工主体资格,雇员与企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如果在工作过程中受伤,企业需承担赔偿责任
  •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你父亲有退休金,你可以不支付赡养费,但仍应尽赡养义务,对其进行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的慰藉。
  • 游客与旅行社订立消费合同,旅行社提供旅游服务应该保证旅客的人身安全。根据《消费者权益保障法》、《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等规定,游客在旅行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旅游者可以请求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承担责任。旅游经营者已投保责任险,旅游者因保险责任事故仅起诉旅游经营者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当事人的请求将保险公司列为第三人。因此,胡女士不能直接要求保险公司赔偿。律师建议,为防止旅游途中出现意外而无法获得有效赔偿,在与旅行社订立合同时,对意外伤害赔偿责任做出明确约定,或者自行购买相关的个人人身保险。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宋某因其住房需拆旧建新请求陆某义务帮工,而陆某在这一帮工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作为被帮工人,宋某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陆某的请求可以获得支持。
  • 保险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当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行使各方权利和义务,在险种适用上应依照合同条款规定的内容进行理解及适用。陆某因心脏骤停死亡,因保险单中除约定意外身故险,还约定了急性病身故险,保险合同条款是由保险人以康人寿保险公司事先拟定,对于涉及专业性和技术性问题的条款,普通投保人很难准确理解。因此,为维护处于弱者地位的投保人、被保险人与受益人的合法利益,《保险法》第三十条规定,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合同条款有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陆某与以康人寿保险公司对急性病身故险的适用范围产生了两种理解,存在冲突,在对合同条款存有争议的情况下,应当作出不利于保险公司的解释。因此,陆某家属要求以康人寿保险公司赔付急性病身故险保险金和丧葬费的请求应当获得支持。
  • 报警处理,不要转任何钱财
  • 关于对方不给工程款的起诉,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第一,准确选择被告。在提起诉讼时,选择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方式的任何当事人,包括一人或几人作为被告或共同被告均可,选择的首要标准或前提条件是具有支付能力。第二,证据资料必须充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因为周期长、投资大,大多数为隐蔽工程及专业性强等原因,合同法律关系比较复杂,而且纠纷一旦产生,业主方常以质量、工期等进行反索赔抗辩,更加增加了诉讼的难度,所以我们在诉讼前必须花最大的精力收集、整理、分析证据资料。第三,准确合理的诉讼请求。第四,诉讼请求的范围。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在提起诉讼时,诉讼请求仅为工程款或利息,再加案件诉讼费,很少提及违约金、律师费、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在诉讼案件中,只要当事人能够举证,法院是会支持这些费用的。
  • 您好,建议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劳动者向用人单位反映,并进行协商解决。也可以通过申请仲裁的方式,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