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刑事优先原则是指当某一法律事实或法律行为出现后,刑事法律和民事法律都有权调整时,而且刑事法律的调整足以起到对权利人合法利益保护时,民事法律应当自行回避,以让渡刑事法律功能的发挥。法院的刑事裁判确实对张某财产权利的保护进行了处理,且债务履行主体明确指向了贾某。但这种刑事保护的前提是没有任何其他债务人可供执行,仅有刑事被告人一个债务履行主体。贾某在受到刑事处罚前已经将犯罪产生的财产侵权之债转移给了其父亲及女友,而且得到了受害人张某的认可。张某被侵占的财物是具体和明确的,由他人代为偿还也是完全可行的,即可转让性没有障碍。因此,张某要求贾某父亲及女友共同偿还被盗财物的请求,可以获得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