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新刑民交叉司法解释如下: 1、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发现侵害被害人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应附带解决被害人的民事损害赔偿问题。被害人及其家属可以在刑事审理结束之后另行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诉讼。 2、民事诉讼审结后才发现犯罪嫌疑的案件,民事诉讼非经审判监督程序的撤销依然有效,刑事诉讼另行单独开始。
  • 《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未经许可进入高度危险活动区域或者高度危险物存放区域受到损害,管理人已经采取安全措施并尽到警示义务的,可以减轻或者不承担责任。”建房的人应当对你弟弟的伤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其采取了安全措施或者尽到了警示义务的,可以减轻或不承担责任。你弟弟是精神病人,你父母作为你弟弟的监护人,未尽监护职责,应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