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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起诉离婚不需要出具户口簿,无法出具结婚证的可到婚姻登记机关开具证明材料。起诉离婚需要提交起诉状一式两份、原告本人身份证、结婚证等证件材料,到被告住所地起诉立案,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立案;如果被告有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到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立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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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夫妻离异后孩子抚养权基本上分三阶段。孩子哺乳期时,孩子的抚养权归妈妈。这是没有任何争议的。爸爸要支付足够的抚养费。孩子过了哺乳期到八周岁之前,孩子的抚养权归长期照顾孩子的一方所有。即使爸爸没有亲自照顾孩子,但是孩子一直和爷爷奶奶生活,那么孩子的抚养权也归爸爸。孩子八周岁以后,要征求孩子的意见才能决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哪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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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夫妻双方一人出轨,如果一方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可以直接报警,等警察来了以后把一对儿出轨男女堵在房子里,这时候就可以当场取证,以便离婚时作为证据起诉!有警察出警作为证据,出轨的一方在离婚取证中就不占理,在分割财产问题和子女扶养上就占弱势!就没有过多理由赖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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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按照韩国的法律规定,如果夫妻一方不同意离婚,必须要有法律规定的理由才可以离婚。法律规定的理由指的是无法持续婚姻生活的明确理由。但是光存在理由也不够,只有做好了所有改善的努力也不能挽救时,法院才会同意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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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这是两个公证事项,一个是继承,按继承标的收费,一个是放弃继承声明,按件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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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可买卖过户或赠予过户。房产证满五年的,买卖过户划算。具体如下:过户的话办赠予费用约为报税价(即你们商定的房产转让价)的6%(公证费3%,过户税费3%)。但赠予过户后,如果你们以后要转让房产,单一项个人所得税就要交报税价的20%。所以不建议采用赠予过户。建议采用买卖过户,即直接转让房产,税费约为房产报税价的8%(卖方:个人所得税1%(房产证大于5年的免)、增值税5.5%(房产证大于2年的免),买方:契税1.5%,其它过户税费约数百,以上税点均按小于144平方米的普通住宅计算)。二手房过户基本程序:签买卖合同、递件、交税、完税过户、领证。不同地区有时程序不同,比方有可能先交税再递件。签买卖合同是指:买卖双方连同中介方(如果有的话),就房产价格、交楼方式、付款方式等的协商签合同。递件是指:买卖双方本人带相关资料去房管局申请房产转移登记。买方带身份证原件。如贷款要首套房证明等还要按房管局要求先到相关部门开具。卖方带身份证、房产证、房产原相关税费发票等原件。交房管局买卖合同可以用房管局版本到房管局后再签。(大城市有很多已实行网签的,就是在网上先申请预受理号和填表,再递件,免得你在房管局排队)交税是指:房管局收件后,按其要求时间到相关税局部门交纳各种税费。买卖双方各自带身份证原件交各自的税费。完税过户是指:买卖双方交纳各自税费后,双方一起带身份证和各自交税费的全部发票单据,到房管局审察确认已完税,完成过户,领取过户回执。领证是指:买方按过户回执指定时间,带身份证和过户回执到房管局领取新房产证。相关阅读:有钱之前:抵押中的房子能不能过户?怎么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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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这个是不需要理由的。一般来说双方离婚如果一方不同意,那么另一方呢往往去法院进行起诉,一般第1次的法院法官往往会进行调解,现在还有个冷静期,那么如果另一方不同意呢,他是不需要理由的,我就是觉得关系还存在,我就不打算离这个,你也没有办法,一般都是需要两次起诉,需要一年的时间才能够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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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法律分析:1、肉体摧残式。如对家庭成员用推挤、拳击、扭臂、掐脖子、扇耳光、咬、掐、开水烫、火烧、用刀等手段及器械伤害,故意杀害、伤害、重度殴打、冻饿、性摧残等使受害人身体受到严重损害。2、精神迫害式。用威胁、恐吓、辱骂、猜疑、恶意贬低、故意刁难等手段干涉配偶行动自由,尤其不得与其他异性来往,怠慢对方的感受及需要;捏造事实强加给家庭成员或四处宣扬,将第三者带及家中同居或发生性行为,使受害人精神极度伤害;实施冷暴力等。3、性虐待式。违背配偶意愿强迫进行性行为,或强迫其进行难以接受的性行为方式,损伤其性器官,强迫拍摄淫秽照片或录相。4、虐待体罚式。如经常对家庭成员进行打骂,有病不给治疗等,具有连续性的特征;如对家庭成员罚跪、强迫过度劳动、禁闭、限制行动自由等。5、经济虐待式:剥夺生活必需品,遗弃家庭成员,限制配偶花钱,夺走工资,扣留身份证件,禁止外出工作,禁止求医,在外赌博欠债,变卖家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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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动产作为遗产进行分割继承,的确有许多不便之处,为此,我国继承法规定对于不宜分割的不动产如房屋等,要进行估价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式来继承。具体来说是三种途径:一是变价分割,即先将楼房变卖换取价金,再由各继承人按照自己应得的遗产份额比例,对价金进行分配;二是补偿分割,对不宜分割的遗产,如果继承人中有一人或者数人愿意取得该遗产,则由他们继承该遗产的所有权,然后按照遗产的价值拿出现金来分别补偿给其他继承人与继承份额相应的价金;三是保留共有的分割,遗产继承人一致同意保留不动产遗产的原貌不予分割,则可以按照各继承人所该占有的遗产份额,对不动产享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比如按照继承份额出资对楼房进行修缮管理,同时对楼房出租产生的红利进行分割等。在你咨询的情况当中,需要注意和明确的有两点,一是你姑妈没有通过遗嘱将楼房指定赠与某位继承人;二是你们多位有继承权利的亲属之间,要合理商定解决各自的继承份额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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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发生赡养纠纷时,老人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