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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交管部门应当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这是处理交通事故的基本依据,没有依据,如何判断是非?如何了结事故?况且事故认定,属专业问题,无人可以替代。所以,你可以向上一级交管部门的警务督察投诉,要求交管部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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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这些费用你是可以要回的,等事故认定书下来后,先协商,协商不成去法院起诉。注意留好住院花费的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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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网上预约服务的宗旨是“以民为本、提高效率、创新服务”。2、网上预约需提前两个工作日申请,受理日期为30日内的工作日。3、当事人填写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信息错误或不实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4、婚姻登记机关严格按照法律规定、预约程序为当事人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在约定日期和时间段未到场的,婚姻登记机关预约窗口有权不予受理。5、因自然灾害、电力通讯或其他设施故障等原因,致使预约服务延迟或未能履行的,婚姻登记机关不承担任何责任。6、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修改、变更预约服务的程序和内容,或利用网上预约进行有偿服务,否则,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害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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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如果双方协议离婚的,一般需要一个月左右时间;2、如果双方起诉离婚的,一般需要三至六个月时间。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理期限为六个月,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为为三个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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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户口本找不到了,可以办理离婚手续。可以拿其他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离婚登记。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办理离婚需要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等证件。但如果确实拿不出户口本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关于户口簿问题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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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首先你是不是也结婚又离婚了?如果你也这样也许你家不会反对。如果你还没结过婚就别想了,你爸妈是绝对不会答应的。第二一个女人如果真的爱你可以陪你吃苦的,这个是女人最基本的特性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再说了,穷可以两个人努力共同创造财富啊。当然了,如果你爱得不行什么都无所谓,那就没什么好说的了。但是一个人能抛弃你一次就绝对会有第二次。这个绝对毋庸置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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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人家通知你,是出于礼貌,出于对你的尊重你随不随礼是你自己的想法,平心而论即可不要觉得人家通知你就是要你随礼,也许人家只是把你当朋友,不希望你从别人口中得知后觉得自己被忽略了话说回来,礼尚往来,人家也不缺你这点份子钱,也许你真诚的祝福一下他,跟他聊聊天啥的,比你直接甩几百块钱红包更让人觉得舒服等我结婚,我会通知我认为算得上朋友的人,但不包括同事,这是我最起码的真诚,至于别人怎么回应那就是别人的选择但如果有很久不联系的人通知我她要结婚,我也会真心祝福,并衡量后确定是否给红包,即使不给我也会把自己的祝福送给主人并表示遗憾不能参加婚礼,因为我知道,主人此时或许只是想把自己的幸福分享给还算朋友的我这世间确实很多事态炎凉,世故圆滑,让我们以为每一个突然的联系都充满利益关系,可别忘了,也存在着一些真诚和尊重,别把自己想的那么有利用价值,不是所有人都那么阴险狡诈单纯点,简单点,不是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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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法律上对房子的产权就认“登记”,婚前房产证上就你老公的名字,而且他付的首付,那就是你老公的。婚后你参与还款,你就有权主张返还你还的贷款,和增值部分的一半。如果法院认定每个月两个人是平均承担月供的,公式就是:婚后共同还贷款÷房屋总价款(房价款+总利息)×房屋现值÷2=每人的份额(具体怎么分详见婚前个人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如何分割)不管你把婚前协议写成什么样子,法院都会认为你的份额属于附条件赠与,一旦离婚就可以撤销。你可以婚后把老公的房子卖了,然后一起再买一套,这样房子肯定属于共同财产。我忍不住了,最后我想告诉这位女同胞一句话:“我理解每个女人对离婚的焦虑,但是做人不能贪心到这种程度,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东西终归不是好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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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首先就离婚意愿来说,如果一方不愿意离婚,另一方起诉离婚的话,法院会根据夫妻感情情况来进行判决,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如没有达到这一标准,即使一方出轨,法院也不会判离。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对财产分配无法达成一致,法院在判决时会首先考虑无过错方。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但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在离婚案件中,由于第三者原因导致离婚的案件,在我们代理的案件中的比例占到了1/2以上。在处理离婚案件过程中,无过错方往往掌握不了过错方的确凿证据,但又不甘心就此罢手,因此,往往耗尽心机去调查另一方有过错的证据,甚至不惜血本,请人或请“侦探公司”出面调查,而忽视了对共同财产的调查取证及证据保全工作。因此,我们认为,如果过错方不存在《民法典》规定的情况,不存在重婚、同居行为,当事人花过多的精力和金钱去调查另一方的婚外情是大可不必的。在审判实践中,当事人另一方存在婚外情行为的直接证据是非常难以取得的,而间接证据再多,法院一般也不会轻易认定。因此,往往做了大量工作而不能起作用。其次,即使当事人收集到了另一方有婚外性行为的证据,但只能作为申请“无过错方多分财产”的一个理由,而根据《民法典》提起损害赔偿依据不足。而无过错方多分,一般在法院判决书中只是一个“量”的平衡的问题,在财产分割上,不会引起“质”的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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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房屋所有权属于男方父母,因此,只有男方父母有权要求女方离开,除非男方姐妹有其父母作为该房屋所有权的书面授权。但是,如果离婚后女方确实无房居住,在男方条件较好,例如有自有住房的情形下,女方有权要求暂住,如果男方不愿意接受,在女方租房居住确实有困难的情形下,男方应予以一次性经济帮助来解决此问题。2、离婚后,一方生活困难的,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之中予以适当帮助,具体形式由双方当事人协议。3、婚后,双方共同居住一方婚前所有的住房,无房一方以离婚后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经查实的,可据情况予以支持,但是一般不得超过两年。无房居住一方租房居住确有困难的,房屋所有权一方可予以一次性经济帮助。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42条司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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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婚后第四年男方父母全款买车,车主是男方父亲的名字”,在目前男女双方要离婚的情况下,该车的所属需要搞清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婚后“男方父母全款买车,车主是男方父亲的名字”,如果当时或事后男方父母明确是赠送给你们小夫妻的,那么,这车就是父母对儿子儿媳的赠予;夫妻离婚了,这车就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二是如果当时或事后男方明确表示这车是送给儿子的,可以认定这是对儿子的个人赠予行为,夫妻离婚时,这车只属于儿子的个人财产。三是如果当时男方父母只表示这车只供你们夫妻使用的,那么这车的产权还是男方父母的,夫妻离婚后,男方父母可以收回这车的产权。当然,以上三项应该出示相关的证据。这也就意味着只有明确这车是父母对儿子儿媳的赠与,夫妻离婚后才能以共同财产分割。至于“保险,保养等费”(包括汽油费等),这是车的使用人应该缴纳的消耗费用,无论是这车送给儿子儿媳或儿子个人抑或仅供你们使用,这钱当然还得由你们夫妻交纳。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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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规定法院接到诉状之后7天以内需要下达是否立案通知。如果当事人符合诉讼条件,法院不予立案,当事人可以上诉。《民事诉讼法》第一节 起诉和受理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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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网上不能办理异地离婚。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携带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离婚协议、证件照等材料,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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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至少要分居满两年。第一次起诉离婚需要提交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果没有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法院不会判离。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属于夫妻感情破裂的的一个证据,如果证据充足,法院可以判离婚。分居满两年的证据主要包括双方的分居协议,一方在外租房住的租房合同和交费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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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家暴指的是家庭暴力是普遍存在的一种暴力方式,在现实生活中家暴通常是男方对女方进行殴打、侮辱等的行为,家暴会严重影响家庭之间的和谐和夫妻之间的感情,那么家暴一次能离婚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离婚是夫妻双方的权利和自由,原则上家暴一次就可以离婚。但家暴在法律上有明确的标准和解释,只要符合法律上的规定和相关司法解释,就可以提起诉讼离婚。家暴离婚需要什么证据?在发生家庭暴力后,应及时请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联组织、庇护所及所在单位、组织进行制止、劝阻、调解,相应机构制作的书面材料可以作为证据提交。具体而言,家暴离婚时需要如下证据:1、在丈夫实施家庭暴力时,应及时请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联组织、庇护所及所在单位、组织进行制止、劝阻、调解,相应机构制作的书面材料可以作为证据提交。2、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询问笔录。部分证据是认定当事人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的重要证据。出警记录能够证明报案的方式、案由、出警时间、处理结果等内容。3、证人证言。家庭暴力的发生,除双方当事人外,其子女和邻居出具的证言也是认定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的有力证据。4、视听资料。视听资料属于间接证据的一种,其不能单独或者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除了需要法院审查核实外,还需要同其他的证据相互印证,才能组成一个证据链被认可。5、书面证据。加害人在诉讼前出于愧疚、维持婚姻关系等原因向受害方出具的《悔过书》、《保证书》等可以作为书面证据直接向法院提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者处于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