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种破坏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 可以的,我国《收养法》未强制要求收养人的婚姻状况,但是没有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有特殊规定。根据我国《收养法》,具体规定如下:第六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年满三十周岁。第九条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如能提供更多信息,则可给出更周详的法律意见。
  • 爸妈离婚孩子的抚养权一般都是自己商量来定,但在商量不通时时根据爸妈的工资收入来定的,看是否有能力来抚养孩子,大家都有能力的话孩子还小的话应该给母亲来抚养,小孩大一点了也可以根据小孩的意愿来决定,主要是为了更好的一个生活环境。
  • 需要双方当事人本着孩子最大利益出发,自行协议孩子抚养权归属,达不成相关协议,可以起诉解决。《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
  • 想要离婚就正常和平协商好就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就可以了,谈不拢就起诉到法院,由法院进行判定,这个跟你丈夫是是不是公务员或者其他什么身份性质没有关系的,婚姻法本身就是保护双方权益的,离婚又不犯法,不会对后续生活有什么太大影响的。
  • 女方在没有离婚的情况下又与别的男人生了孩子,这种三角关系需要他们理智地协商。如果女方的丈夫同意女方回归原来的家庭,且女方也愿意回去重新生活,这样双方不需离婚,只需女方和另一个男的协商处理好孩子的抚养问题就行了。如果女方不愿跟丈夫再一起生活了,就情愿跟住第二个男人,那么女方和原丈夫就需经离婚处理纠葛问题。女方虽然没有离婚又和别的男人生了孩子,只要没有和另外的男人领取结婚证,就不存在定性犯罪的理由。当然这对女方的丈夫是不公平的,女方虽受不了法律的制裁,但要受到道德和舆论的谴责。女方的行为明显是不恰当的,如果和
  • 不管结婚也好还是离婚也好,都是两个人的事情,当然是需要双方都同意的,一方同意另一方不同意的话,那是不可能的,除非一些特殊的情况对吧,一些特殊的情况对方跑掉了或者怎么样失踪好多年了,那那是单方面的一瞬间离婚的,如果两个人的话都在进在同一个屋檐下,那是一个人是离不了婚的。
  • 双方私下签订的离婚协议,没有经过民政部门盖章,不具备法律效力。从法律层面讲,双方依然保持法定的婚姻关系。以下是协议离婚的程序:根据《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及〈婚姻登记管理条件〉规定:1,《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2,《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五十一条规定,婚姻登记员在完成离婚证填写后,应当进行认真核对、检查。对打印或者书写错误、证件被污染或者损坏的,应当将证件报废处理,重新填写。第五十二条颁发离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向当事人双方核
  • 1、首先说下转入的流程:(1)档案在机关、事业单位或在其他省市单位的,由单位开具商调函,本人办理调档手续;(2)档案在企业或其他人才服务机构的:①本人持《市、县内企业职工流动登记表》、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手续;②本人持单位开具的商调函办理档案转移手续;③档案封口自带交予单位审核。④审核合格后发回执,档案入库。不合格,本人将档案交予原单位(机构)补充。2、然后再说下转出的流程:①持接收单位商调函、本人与单位签订的《代管人事关系和人事档案合同书》办理档案转出手续。②本人持《市、县内企
  • 准备好证据材料复印件和民事起诉状正本和副本,然后到法院现场立案。江苏省范围内先由驻法院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员进行调解,调解不成转法院直接立案,根据传票载明的时间参加庭审,后在家等判决。费用,江苏省范围内没有财产分割纠纷的,案件受理费120元;有财产纠纷的,财产价值20万元以下的不另外收费,财产价值20万元以上的,超过部分按0.5%收费。
  • 离婚只能通过起诉离婚以及协议离婚。婚内分居满两年是离婚的法定理由之一,离婚的法定条件是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
  • 离婚时,可以向法院申请查询和冻结对方的银行存款。只要提供对方的身份证号码,法院就会查询对方在中国境内所有的银行存款的,法院在办公室就能够查询。《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 可以从以下方面证明: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 1、提起离婚诉讼。2、请求损害赔偿。3、提起刑事自诉。4、重新提起诉讼。对于轻伤害案件,在检察机关的审查起诉阶段,如果被害人表示愿意谅解犯罪嫌疑人的,检察机关也可以不起诉该案,而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处理或不起诉处理。当事人对检察机关的调解后悔的,还可以重新提起诉讼。5、进行申诉。受到家庭暴力,被害人报警后应当立案侦查。未予立案的,被害人可到检察机关的控告申诉部门进行申诉。
  • 双方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和2寸单人照各2张,提出申请后,冷静期一个月后无异议即可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