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个行为本身不违法,但如果公布他人的信息会侵犯他人隐私权,如果恶意攻击可能会侵犯名誉权。侵犯隐私权和名誉权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要谨慎处理此事,可以通过正当途径解决。
  •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未经同意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牛某与杨某之间是委托关系,牛某向杨某预付了30万元的费用,委托杨某办理其孩子就读重点大学事宜,双方在付款时已明确约定未完成委托事项费用应全数退还。因此,在委托合同成立后,双方均应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约定的义务。受托人杨某收取牛某的费用后,在未能完成受托事项时,应按照双方的约定将预付费用退还牛某。因第三人郑某是杨某选任,转委托未经委托人牛某同意,同时,杨某也存在选任的重大过失,应承担返还责任。因此,牛某要求杨某退款的请求可以获得支持。
  • 于某作为利源软件公司职工,所在部门年会是公司日常运营的有机组成部分,不能将之与公司的纯粹生产、经营活动相分离。年度聚餐的费用由公司加以报销,而且于某在聚餐期间对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因此,事故发生当晚的聚餐活动并非私人聚会,于某在公司聚餐中受伤应被认定为工伤,利源软件销售公司应对于某的损伤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