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下发的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贪污案件中赃款赃物全部或者大部分追缴的,一般应当考虑从轻处罚。受贿案件中赃款赃物全部或者大部分追缴的,视具体情况可以酌情从轻处罚,犯罪分子及其亲友主动退赃或者在办案机关追缴赃款赃物过程中积极配合的,在量刑时应当与办案机关查办案件过程中依职权追缴赃款赃物的有所区别。其中特别强调,职务犯罪案件立案后,犯罪分子及其亲友自行挽回的经济损失的可以作为酌情从轻处罚的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