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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可以注销户口,男方没有权利。这里也只是说两人分居,不是离婚,那不管分居三年,还是三十年,在法律上,双方的婚姻关系都还没有解除,还属于夫妻关系,女方把户口放在男方家,也没有问题,而且,女方人还在世,不能无缘无故把户口注销,最多只能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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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今年的民法典规定是以最后的遗嘱有法律效力,公证遗嘱不再有优先的地位。1994年的遗嘱是否有效,一要看有没有日期在其后的遗嘱,如有,这份遗嘱无效。二是如果这是份最后遗嘱,看内容有无违反法律规定(比如没给未成年子女留下抚养费等)格式是否合法,比如自书的话要签名,年月日,最好按手印(最后这点非必须,没按也有法律效力)三是处分的财产是否是个人合法财产(有的老人将配偶的财产也处分了,这部分他无处分权)。因此,这份遗嘱是否有效要看多个因素而非没有公证,是否公证遗嘱法律规定已不是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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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是否能赢官司,要看你的请求是否有事实及法律依据。2,律师费按照案件不同,费用要看你与律师约定好一审及二审的收费标准,有的律师是全包的,有的律师是按阶段收费的不同,同时要按照司法厅的律师收费办法收费。一般来讲,不涉及财产的离婚案件一审律师费3000元左右。有财产纠纷的,视案情可能还要按财产数来支付一定比例的律师费,最终的律师费你可以与律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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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异地不能办理协议离婚,但是在符合法定条件下,异地可以办理诉讼离婚。通过协议离婚方式离婚的,即使男女双方身在异地他乡,男女双方也必须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离婚证,是男女双方合法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律文书,一般由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颁发。办理程序1、双方提出离婚书面申请,出示证件;2、双方对家庭财产处理、子女抚养、父母赡养、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书面协议;3、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4、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登记证处理表,登记机关审查。5.领取《离婚证》。离婚条件登记离婚,应符合《民法典》、《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下列五个条件:一、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是办理过结婚登记的合法婚姻关系当事人,如果是非法同居,事实婚姻当事人均无条件提出登记离婚,因此,凡无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的登记离婚申请人,婚姻登记机关均不受理。二、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谓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能对离婚法律行为的法律后果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民法典》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精神状况正常、能完全辨认其行为及其后果的公民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凡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只能由其代理人按诉讼离婚的方式提出,解决婚姻关系问题。三、离婚申请书是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并承担法律后果。登记离婚最重要的条件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这种自愿的行为是排除一切外界的阻挠、干涉,完全发自内心的自愿行为。因此,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申请,陈述理由四、申请登记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就家庭共同财产、债权、债务及子女的抚养或对生活困难一方的帮助达成协议,并自觉履行这种承诺。五、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共同提出登记离婚申请。离婚,是家庭婚姻关系发生重大变更的法律行为,它涉及到离婚当事人的各种权力,是一种重要的民事法律活动,是不得请人代理、代替,以达到确实维护当事人的一切利益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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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第四十二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五章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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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退休教师死亡未火化可以领取抚恤金,只要有死亡证明就能领取丧葬费和抚恤费。死亡者遗属领取丧抚费时需携带死亡证明、销户证明、领取人关系证明和领取人身份证。二、根据湘人社发[2013]40号文件,职工死亡后按规定应当火葬但未实行火葬的,其遗属不得享受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三、《关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进行了明确。《通知》明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死亡后,遗属领取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不再需要火化证明了。从2013年1月1日起,凭相关部门开具的死亡证明,遗属可享受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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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可以。土地征迁所得到的补偿款分为三部分。一,土地所有权人获得土地补偿款。这是属于村集体的。二,安置补助费,是补偿给土地使用人,也就是当事人的前妻。三,付着物以及青苗费是可付着物以及青苗的实际所有人。谁种的就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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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分析原因如果老公生气了没有打你但是大动肝火了要清楚是什么导致他的不愉快,错在哪里,是什么容易让他动怒,是不是自己触碰了他的底线。还是他本身容易动怒,一点不如意就大发雷霆。2、对症下药如果是自己的过错引起老公发脾气了.那么请求他的原谅,努力去改正错误。如果原因不在自己那里,那么带他去心理医生。值得注意的是要好好沟通,不能让误解越来越大。但是如果是家暴就另当别论了,对于家暴一定要有自己的原则。3、要有原则决不容忍家暴,有的人即使遭遇了家暴还是一味的迁就对方,只会让问题越来越严重。要知道打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所以一有家暴的发生就要离开一段时间,可以到妈妈家住几天或迫使对方写保证书。严重的就要离婚处理。4、采取策略让他把钱交由你来管。无论做什么都要清楚自我保护的重要性即使在婚姻家庭中也一样,努力让老公把钱给自己管,不为自己想也要替孩子想。因为你永远不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如果你遇到的是一个好老公也就罢了,脾气不好的就有够受的,弄不好什么都没有,到时候把你离了,让别的女人来打自己的孩子。5、理性应对有的女人一说到老公的坏脾气就哭哭啼啼,甚至不惜寻短的极端做法。既然走进了一段婚姻就应该好好经营.要知道这并不是哭的时候,谁让自己爱上了这样的一个人呢,唯一能做的是通过自己的努力去改变他坏毛病。尺有所短,寸有所长,人无完人,只要老公没有动手打人,就要努力原谅他并一起改掉坏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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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2.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应出具:(1)本人的结婚证;(2)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3)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注: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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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离婚后孩子的户口可以迁给另一方,如果是协议离婚,要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管理处,先告知户籍民警要进行离婚后小孩户口办理,需要带好申请材料:1.到民政部门先领取离婚证;2.孩子已上户口,要办理户口迁移的话,只需要将小孩的户口本、出生证、夫妻户口本到夫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出;(如果孩子还小,没上户口,需要离婚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生育证》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抚养权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3.据离婚证所载明的孩子归属内容,到需要迁入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迁入证明信,同地派出所申请准迁入证明(在居委会的证明上盖章)(根据情况不同,会有差异)4.准入地的证明,到孩子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迁移证》;5.《迁移证》到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登记。如果是法院调解或判决离婚,要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管理处,先告知户籍民警你要上户口,带好申请材料,则需要:1.先持离婚判决及判决生效证明书(证明书可以是原法院经办人签署书面意见加盖法院印章或业务庭印章即可);2.有孩子抚养权一方户持户口本到拟迁入地派出所开具准迁证;3.持准迁证到原户口所在派出所,由原派出所在准迁证上签署准予迁出意见,再将准迁证交迁入地派出所即可。上面说的是孩子已经上户口,需要迁移的情况,如果孩子还小,没上户口,需要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生育证》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抚养权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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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那要看是否有贷款。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子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得要求分割房子,但是如果房屋有贷款,那么婚后还贷部分和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可以要求分割这两部分,购买房子的一方需要给另一方这两部分一半的现金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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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家暴导致离婚的证据有哪些,如何认定离婚证据?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bai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家庭暴力情形,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家庭暴力的证据有哪些?1、在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时,应及时请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联组织、庇护所及所在单位、组织进行制止、劝阻、调解,相应机构制作的书面材料可以作为证据提交。2、公安就有关出警记录、询问笔录。部分证据是认定当事人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的重要证据。出警记录能够证明报案的方式、案由、出警时间、处理结果等内容。询问笔录反映的内容较出警记录更为全面,一般情况下能记录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家庭暴力的起因、程度以及处理结果等等。对于公安就关的出警记录在代理律师去调取的情况下,公安机关能够提供,但对于询问笔录,公安机关(派出所)往往以涉及当事人隐私或者作为公安机关的内部材料不对外出具为由拒绝提供,律师可以申请法院的调查令进行调查或者直接申请法院进行调取、收集。3、证人证言。家庭暴力的发生,除双方当事人外,其子女和邻居出具的证言也是认定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的有力证据。需要注意的是,证人出庭需要当事人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申请。证人证言一定要客观反映当时的实际情况,而且需要证人亲自到庭接受法官的询问和对方的质证。4、视听资料。视听资料属于间接证据的一种,其不能单独或者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除了需要法院审查核实外,还需要同其他的证据相互印证,才能组成一个证据链被认可,与直接证据相比证明效力较低,为了达到同一证明目的,需要有其他证据进行佐证。该部分证据主要指双方的聊天记录、对方承认家庭暴力的录音、伤害情况的录像等等。5、书面证据。加害人在诉讼前出于愧疚、维持婚姻关系等原因向受害方出具的《悔过书》、《保证书》等可以作为书面证据直接向法院提交。受害一方经过心理咨询或者治疗的,该机构出具的诊断建议或诊断结果也可以作为认定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的证据。鉴定机构关出具的伤残鉴定结论可以与公安就关的报警记录相互印证,以证明其实施伤害的程度。医院的病历与照片也能证明家庭暴力的存在。以上就是对如何收集家庭暴力的证据,作为家庭暴力的证据有哪些的具体解答。家庭暴力以加害行为人连续性以及损伤的隐蔽性为主要特征。有些受害者因缺乏多次累积的伤情原始记录和法医鉴定依据,致使民事调解和诉讼困难,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及时保护。为防止这一情况的出现,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应在案发时,及时向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报案,并请求他们开具验伤通知书,到指定的医院验伤,或到司法鉴定机构做鉴定,做好证据的收集和保留,以便日后在诉讼中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建议详细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http://www.hnlscww.com/display.asp?id=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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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夫妻离婚期间,男方威胁殴打女方的,女方可以报警,由警方对该事实进行调查、认定,用于作为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在离婚诉讼中使用。2、夫妻离婚期间,一方不仅没有诚意,还威胁另一方的,可以作为其人身危险性和夫妻感情状况的证据,在离婚诉讼中,可以据此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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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老人将遗产留给保姆的行为是一种遗赠,只要是老人真实意愿的表达,就是有效的。但是,老人留给狗的那部分遗产可能是无效的,由于我国法律上没有规定宠物可成为遗产的法定继承者,且由于狗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所以依法不能继承遗产,必须将它应得的财产交由老人委托的“监管人”进行管理,并不得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