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儿子坐牢老婆离婚,确实是一场灾难,但人该活着也要活着。天无决人之路,儿子犯法暂可不提,让政府去改造他,至于老婆我想应该再找,各家各家的难事,天底下不可能你一家倒霉,相同的遭遇相同的命运大有人在,只要你勇敢的去寻找,应该会遇到的,记住有个美好的家,其它的可以忽略不计。
  • 家里没有电脑,可以用手机啊。手机里的好多文档,都可以用来写起诉状,写好起诉状后,发送保存到微信里。在打印店里,电脑上同步自己的微信,就可以从微信里提取出你写的离婚起诉书,让打印店打印出来就行了。诉状一式三份,自己留一份,交法院立案庭两份。
  • 在网上是不能办理离婚立案手续的,如需办理离婚手续必须到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立案手续。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从2021年1月1日开始实行,其中就对父母的房产如何通过继承的方式转让给子女们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在这些规定中,有不少内容是结合当前的情况提出的新规定。也就是说,“继承权”新规,2021年起,父母房产统统按“新规”处置。变化1新的继承权增了2种立遗嘱的方式在以往,立遗嘱的常见方式,也是最有效的方式就是去公证处进行公证,但想要立遗嘱的人一般都是年迈的老人,行动自然迟缓和不便,公证处动辄几十上百公里路程,老人们经不起这样折腾。新的继承规定,增加了2种合法有效的立遗嘱方式:录像遗嘱和打印遗嘱。这可就减轻了老人们很多麻烦事儿,例如很多老人不识字、年老了认识不清,可以录像。变化2为了防止立遗嘱被迫无奈,新增了“见证人”规定为了争父母的房产,有些子女会出怪招,例如事先跟父母讲一些事情,要求父母必须按照自己的意见立遗嘱,不然就有严重后果。所以,为了防止这种事情发生,规定必须有2名见证人在场才行,确保遗嘱出自老人内心的想法。变化3新增加遗嘱的“宽恕”制度当继承人做错事后又悔改了,得到了被继承人的谅解和宽恕,正常的家庭关系得到修复,法律就会恢复其继承权,这就是继承“宽恕制度”。“宽恕制度”在此前的司法解释中已得到认可,在司法实践中效果也很好,这一制度实际上是给了继承人改过自新的机会,同时也体现了尊重被继承人意愿的规则设计。变化4新规定设定“遗嘱最新第一”原则只要是合法有效的遗嘱,哪个遗嘱的时间距离现在最近、最新,那么这个遗嘱将作为最有效的遗嘱执行。这在以往可是不行的,根据以往的规定,在各类遗嘱中,只有“公证遗嘱”才具有最大的法律效益,不管子女们持有任何形式的遗嘱,只要有公证遗嘱的存在,那最终都会以公证遗嘱为准。新规定按照时间排序,哪个遗嘱最新就按照这个遗嘱执行。变化5新规增加了有效继承人范围为了追求更高的生活质量,越来越多年轻人不愿意生育,随着家庭缩小化越来越明显,可能很多家庭没有第一第二合法有效继承人,那么这些人奋斗一辈子的财产和房产最终将给谁?新规定增加继承人范围,外甥、外甥女、侄儿、侄女都位列其中,都可以依法继承房产了。
  • 不可以,公证书是当面办理直接给当事人的文书材料,而且公证处做的公证里涉及到很多隐私不易公开的东西。所以网上不能查询。比如,办理继承公证的,在老人去世后,对某处有个商业用房,这个公证时候会需要很多涉及隐私的东西,老人生前是否有遗嘱,名下还有几个房产等等。这都是个人隐私不公开。
  • 1、提起离婚诉讼。2、请求损害赔偿。3、提起刑事自诉。4、重新提起诉讼。对于轻伤害案件,在检察机关的审查起诉阶段,如果被害人表示愿意谅解犯罪嫌疑人的,检察机关也可以不起诉该案,而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处理或不起诉处理。当事人对检察机关的调解后悔的,还可以重新提起诉讼。5、进行申诉。受到家庭暴力,被害人报警后应当立案侦查。未予立案的,被害人可到检察机关的控告申诉部门进行申诉。
  •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审判决的生效期限为15日,即当事人在接到一审判决后15日内未提起上诉即发生法律效力。杜女士与于某虽经法院判决离婚,但在判决生效前,即15日的上诉期内于某死亡,此时于某与杜女士之间还存在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就是说两人仍是夫妻。依据《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身为于某妻子的杜女士可依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的身份继承于某的遗产,而于某的弟弟则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被继承人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得继承。据此,杜女士继承于某的遗产是合法的。
  • 你好,你们约定了协议没有?LHH
  • 你好,你们可以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