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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用建工律师-张嘉娱
2025/4/11 11:0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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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对方不能以任何名义来克扣员工的工资,所以单位的行为违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可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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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用建工律师-张嘉娱
2025/4/10 18:4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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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房屋租赁合同单方面违约方可以选择终止合同,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并向违约方支付违约赔偿;违约方拒绝行使终止合同的权利的,可以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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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对于通过网上第三方平台签署的电子合同,遇到纠纷后当事人需要举证时,双方往往会从平台上把电子合同下载打印并作为证据提交,但作为数据电文的电子合同,一旦进行书面打印,打印文本就会被视为复印件,3、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不管是那种方法,首先都需要确保双方签署的电子合同是有效的,比如在君子签平台签约的电子合同,可随时下载电子合同,申请保全证书、公证证书,遇到合同纠纷,这些都可以成为呈堂证供,防止合同抵赖(不承认签署过电子合同、不承认电子合同法律效力等)对于经济纠纷,除了起诉之外还可以选择君子签的智能仲裁,其好处是无地域限制、保护隐私、一裁终局,而且主要程序由计算机在线完成,可实现快速下达判决书,还可以代理执行,帮助用户迅速解决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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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2025/4/10 18:4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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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一些股权纠纷典型案例及法院裁判要旨
1. 美康生物股权纠纷案
案情:美康生物与全资子公司原股东姚丹华因股权转让纠纷,历经多次审理,最终在2025年3月4日由宁波中院维持一审判决,驳回姚丹华上诉。姚丹华需承担14万元案件受理费。
裁判要点:股权转让纠纷中,若受让方未按协议履行义务,转让方有权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后,执行情况可能影响公司利润。
2. 出资瑕疵股权转让纠纷
裁判要旨:出资瑕疵的股东转让股权,若受让方明知或应知瑕疵,仍需承担出资瑕疵责任。股权转让的本质是股东资格的转移,而非单纯出资义务的转移。
3. 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纠纷
裁判要旨: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合同需经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2016年后,负面清单以外的股权转让适用备案制,备案不再构成合同生效要件。
股权纠纷的常见类型
1. 股权转让合同效力争议
包括代签行为、隐瞒债务、侵犯优先购买权等问题。例如,转让方隐瞒目标公司债务,受让方可主张撤销合同。
2. 股权转让款支付纠纷
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转让款,转让方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支付违约金。例如,某仲裁案例中,受让方未支付第二笔转让款,被裁决支付840万元及50%违约金。
3. 出资瑕疵与责任承担
未届出资期限的股权转让后,原股东仍需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责任。
4. 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纠纷
隐名股东虽未登记,但可通过协议确认股东资格。例如,某案例中,法院依据《股权认购协议》确认隐名股东身份。
最新动态与司法实践
1. 股东损害债权人利益纠纷
北京西城法院发布典型案例,明确股东抽逃出资、违法减资等行为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一人公司财产混同时,适用举证责任倒置规则。
2. 仲裁案例中的违约金争议
某仲裁案例中,违约金约定为转让款的50%,仲裁庭综合考虑资金占用损失,支持了该约定。
建议与启示
1. 对转让方的建议
确保股权转让协议条款明确,避免隐瞒债务或出资瑕疵。
在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保障自身权益。
2. 对受让方的建议
在受让股权前,进行尽职调查,核实目标公司债务及股权状况。
明确约定转让款支付方式及时间,避免纠纷。
3. 对债权人的建议
关注公司股东出资情况,发现抽逃出资或违法减资时,及时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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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法律规定双方可以约定违约金,如果在合同当中没有约定的,按照双方实际损失来赔偿,最高不超过30%。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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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5、法律分析:如果是一方解除合同违约的话,则需要支付违约金,单方违约解除合同赔偿应当按照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数额进行赔偿,如果没有约定的,应当按照造成的实际损失赔偿,法律主观:单方违约解除合同赔偿的标准:如果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关于单方解除合同的违约赔偿事项,则按照约定赔偿,6、如果是双方协商解除合同,则需要根据协商的内容决定,不是必须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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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用债权律师-王熙
2025/3/21 15:5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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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到朝阳法院开一起合同纠纷的庭
这已经是我春节回来后开的第8个合同纠纷庭
作为企业发展顾问,开庭的时候,我脑子里面不仅想的是这个案子怎么打,更多的时候想的是为什么在企业经验管理中会出现各种各样的合同纠纷?
总结下来,无非是三个环节没有做好
1、事前的调查和考虑缺失。要么合作的人不对,要么承诺的事情做不到
2、合同履行没有流程,没有权利义务的概念。在出现我方或对方违约情形时候,没有任何防范意识
3、出现问题爱拖,悬而不决。该终止不终止,该解除不解除,持续僵局,等到很多事情都熬成了被告才发现自己有理说不清
最后,给企业家们的提醒是:善用你的企业顾问,不要顾得上才问,顾不上就不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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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律师回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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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承揽合同的违约赔偿责任法律分析:第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人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第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人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第七百七十七条 定作人中途变更承揽工作的要求,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第七百七十七条 定作人中途变更承揽工作的要求,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合同一旦违约是要承担责任的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人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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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用债权律师-王熙
2025/3/21 15:4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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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否生效?
举个栗子:大牛将股权卖给富贵,签约后未在30天内办理变更登记,之后大牛觉得卖亏了,遂反悔并主张合同未生效。
关于合同生效与报批义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该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关于市场主体变更登记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事项,应当自作出变更决议、决定或者法定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事项属于依法须经批准的,申请人应当在批准文件有效期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此条规定是指决议和决定,并非协议。
(2008)开民初字第134号判决书的观点:未经登记并不能认定股权转让协议的无效,因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是宣示性登记而非设权性登记。是市场部门为了便于管理,为满足公开查询目的所进行的股东信息登记。真正决定股东身份的并非登记行为,而是股东名册、股东出资证明以及股东实际行使股东权利等实质行为。所以大牛的主张不予成立。
那么如何防范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相关风险呢?
如果是卖方:
1.尽量约定先收钱,再办理变更登记;
2.约定自己只有配合义务;
3.不接受未及时配合办理登记过重的违约责任;
4.移交后及时办理登记;
5.约定买方不配合办理登记的违约责任。
如果是买方:
1.尽量约定先登记后付款,或者分期付款(留较大尾款);
2.就卖方不配合办理登记约定较重违约责任;
3.约定公司本身为登记的义务人且承担违约责任且与卖方承担连带责任(买方原因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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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律师回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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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需要支付违约金吗,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内容:此外,在法律规定的某些情况下,乙方也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而无需支付违约金,例如合同条款存在明显的不公平情况,或者一方行为恶意损害对方利益等,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乙方希望单方面解除合同,通常需要经过甲方的同意,并根据合同条款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因此,如果乙方希望单方面解除合同,必须支付约定的合理违约金,以补偿甲方因此而可能遭受的损失,例如,合同中约定了解除合同的特定条件,一旦这些条件满足,乙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需要支付违约金,然而,在某些情况下,乙方可能希望单方面解除合同,而这是否可能并且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则成为一个关键问题,综上所述,乙方是否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支付违约金主要取决于合同中的条款和法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