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用债权律师-王熙
2025/3/4 17:01:31
立即咨询
法院已经作出了离婚判决,规定孩子归某人所有,同时房屋和车辆变卖后双方应各得一半。然而,对方现在拒绝履行法院的判决,不仅不给出判决书中规定的份额,还躲藏起来不露面。尽管现在已经将房屋和车辆变卖,并且钱款已经被对方取走,但对方仍然拒绝给出应有的钱款份额。这个案件目前已经进入执行阶段。律师建议首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然后由法官查询对方名下的所有资产。即使对方将房产出售,也一定会有现金流水,可以通过这些信息追回应有的份额。
-
答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破裂并且调解无效。有以下四种情形之一的,法院会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
离婚案律师费用收取标准2023(离婚案件判决标准)
内容:离婚案件无外乎三点:离婚与否、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以下详细讲解人民法院离婚案件判决标准。
-
北京婚姻律师-姚平
2024/6/24 11:59:24
立即咨询
经常有人问律师,为什么我起诉三次法官都不判离呢?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如果你也想打赢离婚官司,那么这个视频你一定要看到最后。第一呢,离婚判决的唯一理由就是认定夫妻感情却已经破裂。都说清官难判家务事,法官难断的是如何认定你们夫妻感情却已经破裂。所以你最主要的工作就是要提供夫妻感情彻底破裂的证据。你在法庭上什么证据都没有,法官怎么能够认定你们的夫妻感情却已经破裂了呢?第二,提供证据时,必须要提供一些有效能够证明事实的证据,比如证明对方有家暴行为,那就去收集验伤的报告、出警记录或者人身保护令,如果对方出轨,那就要去收集微信聊天记录、手机定位。
或小区的监控视频等等。打官司呀,打的就是证据,离婚官司需要掌握一些打官司的基本技巧,必要的时候应当寻找专业的婚姻律师来协助。我是姚律师,关注我,让我们更懂法律。
-
答离婚后,抚养权归女方的,子女由女方抚养,女方应与男方协商一致后再行使对子女的抚养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
-
判决离婚时依据什么?双方感情已破裂,实践中有哪些:1.重婚或者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遗弃家庭成员的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6.因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 满一年的,一方再次起诉提起离婚诉讼的。
-
答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对孩子的教育和照料,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不是“如何变更抚养权?”的问题,而是必须要变更孩子抚养权问题。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相关的民事活动。父母离婚时,对于十周岁以上的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应当听取孩子的意见。而在离婚时不满十周岁,过了几年,超过
-
内容: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4、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11、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人民法院对离婚案件的判案标准:一、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否准予离婚的标准(一)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1、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表示不同意离婚,没有原则性矛盾,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
-
胜诉判决书来了,对方过错导致感情破裂,双方协议离婚时把一套现价商品房赠与给孩子,孩子签署了一份《自愿放弃房屋产权》的声明后,该房屋立即就变成了离婚后没有处理的共同财产,于是我方不但主张对方过错要求多分,还要求扣除房屋未来涉及缴纳的35%土地收益款项,同时要求对方腾退该房屋,法院均支持了我方的诉讼请求。大家不要觉得离婚后财产纠纷就不涉及离婚时的过错了,这个判决已经证明过错方是要承担少分财产的风险。
-
离婚可否判决轮流抚养子女及抚养费计算标准?_离婚对抚养费的规定
内容:在离婚案件中,夫妻有子女的,必须就要处理子女抚养的问题,通常包括抚养权的归属、抚养费的支付以及探望权的享有。在某种时候,夫妻都很爱子女,虽然要离婚但是想采取轮流方式共同抚养子女,有的当事人问离婚可否判决轮流抚养子女?还有抚养费标准?
-
🌷离婚判决的空间很大,法律适用和真实的世界一样,不是非黑即白的,很多诉求可不可行,不是一句“行”或者“不行”就能回答的,我们不做思维僵化的“法条普法/讲解”,一切都以案例说话;🌷要想在婚姻家事纠纷特别是离婚纠纷中实现自己的利益最大化,除了要看律师和经办法官,也要看当事人的配合和努力,所涉纠纷很少存在必胜或必输的诉求;
-
内容:离婚案件无外乎三点: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以下详细讲解人民法院对离婚案件判案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