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门诊取环失误导致患者子宫切除,医院被判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案情简介 患者于女士(58岁)在两次取环失败后,经熟人介绍于其他医院出院次日到市一院(三甲)门诊部行宫内节育器取出术,支出医疗费170元,法院审理 鉴定机构认为,医方在实施取环术时评估不足、未借助宫腔镜及影像检查辅助实施,手术操作失误,导致患者子宫穿孔、肠破裂,以及继发病理改变致子宫切除,其诊疗行为存在过错,患者于女士认为是由于市一院在取环时手术操作失误的过错导致自己的损害,起诉要求市一院赔偿各项损失共计44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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