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手残疾上法庭要赔多少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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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二婚没有共同的孩子,起诉离婚一般也不会当场判离。离婚不离婚,其实有没有子女和离婚之间并无多大关系,只要夫妻感情破裂,有孩子也会判离,如果夫妻感情没有破裂,就是没有孩子,也不会判离。婚姻案件,不仅涉及当事人的厉害关系,有时候处理不好会影响社会稳定,所以,多是调解,不会当场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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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受害人患癌死亡,残疾赔偿金怎么算?
交通事故受害人患癌死亡,残疾赔偿金怎么算?
内容:法院认为交通事故损伤与死亡的后果之间系直接因果关系,计算受害人周某的损失时应考虑参与度的问题,法院酌情确认交通事故与死亡结果之间的原因力比例为80%。
2024.04.23945人收看 -
答自己打离婚官司,在法庭上要注意什么:一般离婚案件有三个争议焦点问题:其一: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其二:离婚后子女由哪方抚养、抚养费如何支付;其三:家庭财产如何分割。如果夫妻双方对以上三个焦点问题,能够协商一致,就可以直接到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即可以节约费用,又可以节省时间。但李律师建议,最好在去之前写好离婚协议,并双方签字,这样把双方的意思表示固定下来,省得双方在民政局办手续时,因为一些枝节问题发生争议,从而避免要几次去民政局才能办妥的尴尬。但是,有近40%的离婚争议,男女双方争议分歧大,不能就离婚协议达成一致,只能聘请律师从中斡旋,直至诉到法院。有些当事人甚至省去了聘请律师这一步,直接到法院进行诉讼。一、立案时应注意的问题。(一)仔细审阅提交诉讼材料,避免不必要麻烦的发生。1、避免被告二个住所地的情况出现。根据有关要求,一方提起,立案时,应该提交法院的材料有:(1)起诉状;(2)结婚证书;(3)身份证;(4)财产清单。应该注意的是,在提起诉讼之前,应核对双方现在的住址是否与户口本或身份证上的一致。特别是被告的信息不能出现两个或以上的住址,否则有的法院会让当事人提供被告现住所地的证据,一般是现住所在居委会的证明,这是非常麻烦的,当天立不上案不说,还要去被告居委会开证明,费力又求人。因此,立案之前核对提交的诉讼材料,避免出现被告两个以上的住址的情况应当引起注意。2、规范书写起诉状。对起诉状的书写,最好套用固定的格式,注意写明原、被告住址的邮政编码,以及双方的联系电话、手机,以方便法院与当事人联系。有些原告满腹委屈,因此在书写起诉状时,如写长篇小说,洋洋几千言,或者罗里罗嗦,恨不得到家里发生的事儿,全部写在诉状上,其实这是没有必要的。在正文里,只要简要写明感情不和的原因和表现形式就可以了,记实性、记事性的说明不要太多,否则层次性不强,主次不清,法官看得云里雾里,事得其反。(二)关于提交财产清单的问题。因为离婚纠纷财产争议一并处理,加之法院是按争议财产数额收取费用的,因此,法院会让原告提交财产清单。李律师还是建议当事人尽量少列财产数额,先少预交诉讼费用,这不是恶意避免向法院交费,而是因为起诉后,原、被告仍有庭外和解的可能性,也就是仍有协商致,协议离婚的可能。但如果一旦协商一致,要撤诉,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只能退一半,因此,交的越多,“损失”就会越大。而对于法院来说,因为可以根据开放审理的财产数额,责令原告补交诉讼费用,因此,法院可以通过这种救济途径收取应当收取的费用。(三)关于立案前后时间段的把屋。有些法院周一到周五每天都可以立案,有些法院在有些特定的时段(比如周五上午或下午)是不立案的。因此,最好安排在周一到周四立案,最好在下午四点之前立案,否则四点后法院可能就不受理了。立案后,要注意记住自己的案号,并询问立案人员何时案件可以转到民庭、或哪个法庭,而后及时与法庭审判人员联系案件进度事宜。一般立案后,三天内可以转到民庭或法庭,因此,立案三天后打电话查询案件承办人员是可以查到的。(四)关于附带申请调查取证文书的问题。由于法律法规的限制,在一般情况下,有些特定的证据,如银行存款情况、股票帐号情况等当事人不能在诉前调查,只能委托法院调查,或申请法院出具调查令调查。但如果对方一知道原告诉至法院,很可能就会立即将资金转移,因此,我们婚姻律师建议原告直接在诉状中附带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申请书或调查令申请书,并注明先查询再送达的理由,不至于“打草惊蛇”,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旦查询账上仍有大量资金,或以度时考虑采取财产仪器保全,以求主动。二、答辩期间应注意的问题(一)补足应提交的证据,防止举证期间过期。根据最高院的举证规则,一般法院会在立案时,同时给原告一份举证告之书,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举证期限一般有二种,一是立案后的七日内,二是开庭前。如果是第二种举证期限,问题就不大了,在开庭前交纳就可以了。如果是第一种举证期限,一定要按时交证据,否则,很可能被对方律师抓住把柄,处于被动。(二)注意与承办法官联系,及时知晓开庭时间。根据民诉法的规定,法院应在开庭三日前,将传票送达双方当事人。但是,由于法院开庭的时间,会影响双方庭外调解的进度以及成功率,因此,提早了解法院的安排就显得尤为必要。另外,如果对方交纳了答辩状,也可以在第一时间得知,并收阅,这样可以了解对方的心里动态。(三)不放弃与对方的调解协商。虽然诉至法院,但这不意味着双方一定“法庭上见”。起诉到法院,在某种程序上讲,更能促使双方认识到客观事实,更能认真审视自己的离婚要求,反而使庭外和解的可能性增大。因此,在期间仍与对方联系调解事宜,也是必要的。三、开庭时应该注意的问题。该带的诉讼材料,如身份证、答辩状、证据原件一定要带齐。法院一般让当事人做的陈述,最好前提写好,开庭一边看,一边说。由于原、被告所处的角度不同,准备的陈述材料也不同。作为原告,在陈述时,应尽量把夫妻感情破裂的表现以及事实陈述清楚,并配有相关例证。作为被告,应尽量围绕夫妻感情尚可、不到分手地步为中心,摆事实,讲道理。不要强调对方某一点的陈述不符合事实,而要把握整个大的方向,不要被对方“牵着鼻子走”,陷入诉讼中的被动。打离婚官司属于民事诉讼,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1.起诉起诉,就是人们常说的告状。打离婚官司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离婚必须合适以下条件:(1)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2)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3)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理由。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原被告人的姓名、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地址。(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或者理由。(3)证据和证据起原、证人姓名和住址。人民法院接到原告人的诉状后,经过审查,认为符合司法规定的起诉条件,决定立案审理,从而引起诉讼程序开始,称为受理。2.审理审理是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作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查询拜访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1)打离婚官司审理前的准备。包括下列一些内容:送达起诉状副本,就是人民法院受理原告人的离婚起诉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受理后的5日内将诉状副本送达给被告人,被告人在收到后15日内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止查询拜访研究,收集证据;起诉或应诉的不符合当事人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更换不符条件的当事人,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依法进止诉讼保全或先止给付。(2)调解。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组织当事人进止调和矛盾,消除分歧,互相谅解,告竣协议的行为。调解告竣协议后,建造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送达后,就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司法效力。双方当事人都必须遵守。(3)打离婚官司开庭审理。调解不成,进行开庭审理。开庭审理按照下列步骤进行:在开庭3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如果是公开审理,还应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申请回避,而后,开始法庭查询拜访;法庭查询拜访按照下列顺序进行: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勘验笔录;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3.判决可以根据庭审情况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审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10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至此,离婚案件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程序诉讼。一、协议离婚的条件。协议离婚须有以下五个前提条件:(一)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二)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完全自愿的;(三)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四)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五)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以上几项,如果有任何一项达不成协议,就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二、协议离婚的程序。当事人出示证件→填写《离婚协议书》、《申请离婚登记申明书》→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发给《离婚证》。双方就离婚问题意见一致后,应先签署一个离婚协议书。离婚需要提交的材料:1、结婚证;2、户口本;3、身份证;4、离婚协议书;5、二寸二张照片。婚姻相关问题1、对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当事人能不能请求返还?答:按照2004年4月1日起施行的《解释(二)》第10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几种情形,人民法院是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的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其中,对于后两种情形,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人民法院才会对返还彩礼的请求予以支持。也就是说,人民法院可以支持当事人要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要求,包括以下三种情况:(1)在婚姻当事人双方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该婚姻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婚姻成立必备形式要件的情况,并没有形成合法的婚姻的情况下;(2)在婚姻当事人进行离婚的过程中,存在该婚姻当事人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实际上从未共同生活过,即“有婚姻之名而无婚姻之实”的情况:(3)在婚姻当事人进行离婚的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提出因为婚前给付“彩礼”而导致了自己的生活困难,从而显失公平的情况。除这三种情况以外的类似请求,由于给付彩礼是基于习俗和当事人一定程度上的自愿行为,故而一般不予返还。该解释施行后,人民法院对新受理的一审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的处理就适用此解释的相关规定了。所以,当事人向法院起诉,请求返还“彩礼”的,如果法院一审受理是在2004年4月1日之后,并且属于上述三种情形之一的话,这种返还“彩礼”的请求就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起诉离婚前的准备1、法院收多少诉讼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诉讼费收费办法,离婚案件争议标的额在一万元以下的,法院收五十元的诉讼费用。如果涉案处理的金额在一万元以上的,法院要加收1%的诉讼费。2、起诉离婚需要具备哪些条件答:(1)双方有合法的婚姻关系。指双方具有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结婚证书或符合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的事实婚姻。(2)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所谓“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指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是确实存在的、已经发生的事情,而且应当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这一事实的存在。(3)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4)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指接受诉状的法院对该案具有合法的管辖权。4、起诉离婚时需注意哪些问题应注意以下二点:(1)收集相关证据;法院审理案件是围绕“证据”进行的,没有证据很难打赢官司,因此当事人应围绕自己的诉讼请求收集相关证据,这在起诉之前是非常重要的。(2)保护家庭财产。在起诉前,先要不动声色地将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证据收集到手,比如:存折的开户行和账号、股票的股东帐号、房屋产权证的复印件、夫妻共同财产的发票或录像等,以防止对方转移家庭共同财产。在必要时,也可以向法院申诉讼保全措施。庭审举证责任分析离婚案件中可以提交的证据种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民事诉讼证据有以下几种:1、书证;2、物证;3、视听资料;4、证人证言;5、当事人的陈述;6、鉴定结论;7、勘验笔录(二)当事人在提起诉讼前,或在接到法院传票后,应特别注重共同财产证据的调查收集。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事实基础。认定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确实是一个比较复杂和难度较大的问题,一般情况下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考察:首先,看婚姻基础。就是看男女双方的结合是自愿的还是被迫的,是基于爱情还是基于爱情以外的其他因素,这是婚姻缔结的前提条件。其次,看婚后感情。婚后感情就是夫妻婚后共同生活中的实际表现。婚后感情是婚姻存续的基础。因此,婚后夫妻感情的发展变化是正确判断夫妻关系存续、离散的关键所在。再次,看离婚原因。离婚是由于双方在感情上的自身原因导致还是由于一方的过错所导致的,这在离婚和损害赔偿方面是不同的。最后,看婚姻关系的现状,考察有无和好的可能。上述四个方面要联系起来加以考察,综合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法院一般认定为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作出判断。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孩子和抚养费问题一、什么情况下法院判决孩子归一方抚养的可能性比较大?第一、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第二、子女随一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第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第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第五、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另一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第六、一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汹酒等恶习或品质问题,对孩子健康成长有不利影响的;第七、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一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有证据证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另一方的可能性较大;第八、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一方生活的。第九、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二、抚养费支付标准及支付方式的问题1、抚养费给付的标准抚养费负担的多少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判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2、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可一次性支付也可按月支付或按双方约定的方式支付,双方可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情况是按月支付。如果双方为了省去日后按次支付的麻烦或见面时的尴尬而一方又有一次性支付的能力又愿意一次性支付时可选择一次性支付。可直接现金支付或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3、抚养费包括的范围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4、抚养费支付的截止时间抚养费负担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判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婚姻法解释(一),父母只负担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子女的抚养费。所以,父母抚养孩子的法定义务原则上一般截止到孩子十八周岁为止。孩子十八周岁以上在校就读的,父母已没有给付抚养费的法定义务,但父母自愿给付的和父母协议的给付期限超过十八周岁的情况除外。5、一方请求法院追加孩子抚养费的条件(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4)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6、一方请求法院变更抚养关系的条件(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三、关于争取孩子抚养权的取证技巧。第一、夫妻双方基本条件的对比。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时,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文化程度、住房条件、身体健康状况、居住状况、一方的思想品质、行为上有无影响孩子健康成长的不良嗜好等都是法院考虑的方面。第二、祖父母、外祖父母基本条件的对比。现在的孩子往往是从小随一方父母生活,所以,孩子过去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一方的意见及身体情况,也是争取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第三、争取孩子的意见。如果孩子是十周岁以上,在判决抚养权时法院会认真听取孩子的意见,所以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对争取抚养权也是很重要的。离婚财产分割问题1、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一)工资、奖金;这里的“工资”指工资总额,包括:1、计时工资;2、计件工资;3、奖金;4、津贴和补贴;5、加班加点工资;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不包括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解释(二)明确了“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财产的范围:(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3)夫妻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2、哪些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六)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3、离婚时夫妻在公司中的出资如何分割?其一:夫妻双方均是股东的情况。可由双方在协议股东权益数额或委托评估后,直接由法院判决;其二,夫妻一方是股东而另一方不是的情况,按以下两种方法处理:1)、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2)、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4、夫妻一方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在离婚时如何分割?当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其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对方时,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2)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受让权的,可以对转让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3)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但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可以对退还的财产进行分割;(4)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又不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视为全体合伙人同意转让,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5、夫妻以一方名义投资设立的独资企业在离婚时如何分割?(1)一方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后,由取得企业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2)双方均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在双方竞价基础上,由取得企业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3)双方均不愿意经营该企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有关规定办理。6、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在离婚时如何分割?(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法院组织竞价;(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另一方相应房款的补偿;(3)双方均不要房屋的,由法院根据双方当事人拍卖房屋的申请对房屋进行拍卖,就所得拍卖价款进行分割;(4)离婚时双方的房屋没有取得所有权或者没有完全取得所有权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一方可向法院另行起诉。夫妻共同债权与债务7、法律对军婚的特殊保护(1)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2)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军人的个人财产;(3)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为得出的数额。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的实际年龄的差额。离婚时损害赔偿问题1、损害赔偿包括哪些内容“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的认定和处理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7号)的相关规定。2、损害赔偿适用的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在离婚诉讼案件中适用该规定时需注意以下几方面:(一)无过错方作为原告要求损害赔偿时,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二)无过错方作为被告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损害赔偿单独提起诉讼;(三)无过错方作为被告时,如果在一审时未提出损害赔偿,在二审期间才提出来的,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无过错方可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关于经济帮助问题1、经济帮助适用的条件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适当帮助”的具体办法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生活困难一方的实际需要和另一方的经济能力等具体情况判定,帮助的内容既可以是房屋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等实物形式,也可以是金钱。2、生活困难的标准“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3、经济帮助的形式帮助的内容既可以是房屋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等实物形式,也可以是金钱。如果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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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用具费用该怎么赔偿,残疾用具费用该怎么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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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残疾辅助器具费赔偿标准法律主观:残疾辅助器具费是指因伤致残的受害人为补偿其遭受创伤的肢体器官功能、辅助其实现生活自理或者从事生产劳动而购买、配制的生活自助器具所需费用。
2024.01.29283人收看 -
答离婚的方式有两种选择,第一种是协议离婚,第二是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的话只要双方同意就可以,带上双方的结婚证、户口薄、身份证、离婚协议书、照片这些材料,去双方任意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如果只是你想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你就只能诉讼离婚,但诉讼离婚耗时较长,程序复杂,并且如果不存在法定离婚的情形时,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很小,需要二次诉讼才能把婚离掉(法定离婚情形:家暴、遗弃、虐待、吸毒、赌博、重婚、坐牢、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难以治愈的身体缺陷或疾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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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父母告上法庭需要什么条件(把人告上法庭需要什么)
把父母告上法庭需要什么条件(把人告上法庭需要什么)
内容:子女可以把父母告上法庭吗法律分析:子女在理论上是可以起诉父母的,可以要求法院为其指定监护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024.01.16467人收看 -
答调解是和谐、快速且经济的一种纠纷解决机制,特别是在家事纠纷领域,调解有利于化解矛盾、调和感情。离婚案件涉及婚姻关系、财产关系、子女关系等内容,关切双方利益,因此调解必须双方当事人自愿且都在场才能进行。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离婚案件依法应当进行调解,而且调解贯穿案件审理整个过程,甚至现在很多法院都非常注重家事调解,设立了家事诉前调解机制,离婚案件在立案之前就开始进行调解。离婚案件调解合好的,起诉一方向法院申请撤诉即可。调解双方一致同意离婚的,法院将调解内容记入笔录,出具调解协议书,双方签收调解书离婚即可生效,婚姻关系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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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用具费用该怎么赔偿
残疾用具费用该怎么赔偿
内容:总结对于造成他人残疾的,作为侵权人是需要依法进行赔偿的,对于造成残疾的在赔偿的时候是需要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相关的费用的法律依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三、交通事故致人残疾需要负刑事责任吗如果只是重伤,而没有无证、逃逸、醉酒、驾驶不符合安全标准车辆等情况的,一般不会判刑,定期金赔偿就是判决明确定期金的给付时间、方式以及每期给付标准,受害人存活几年,就赔偿几年,这种做法对双方来说比较合理但是定期金赔偿对于受害人及其家属来说,存在一定的风险,最主要的一点是赔偿义务人是否一直有给付能力。
2024.01.12267人收看 -
答调解是和谐、快速且经济的一种纠纷解决机制,特别是在家事纠纷领域,调解有利于化解矛盾、调和感情。离婚案件涉及婚姻关系、财产关系、子女关系等内容,关切双方利益,因此调解必须双方当事人自愿且都在场才能进行。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离婚案件依法应当进行调解,而且调解贯穿案件审理整个过程,甚至现在很多法院都非常注重家事调解,设立了家事诉前调解机制,离婚案件在立案之前就开始进行调解。离婚案件调解合好的,起诉一方向法院申请撤诉即可。调解双方一致同意离婚的,法院将调解内容记入笔录,出具调解协议书,双方签收调解书离婚即可生效,婚姻关系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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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人残疾要赔偿什么费用,致人残疾怎么赔偿
致人残疾要赔偿什么费用,致人残疾怎么赔偿
内容:因此,在致人残疾的情况下,赔偿方应当承担被害人的医疗费用,包括现阶段和未来可能产生的费用,此外,由于残疾可能导致被害人无法进行正常工作,因此失去了工作能力所导致的经济损失也应计入赔偿范围,在致人残疾的情况下,赔偿方应当承担各种费用,包括医疗费用、生活费用、失业损失、心理损失以及家庭成员经济损失等,赔偿方需要根据被害人的职业状况和工作能力进行综合评估,确保被害人在经济方面能够得到合理的补偿和救助,最后,赔偿范围还应包括被害人的家庭成员的经济赔偿,因此,赔偿方应提供必要的心理咨询和治疗,并给予相应的经济赔偿以缓解被害人的心理困境。
2023.12.28573人收看 -
答残疾人在申请残疾人专用车时是不分级的,只要不是精神和智力残疾其它残疾都能申请,残根据残疾人的需求情况和残疾人的身体情况来定是否需要残疾人专用车。一般情况是残疾人提出申请,经鉴定后,看是否需要和能否开残疾人专用车,精神和智力残疾那怕是四级也不能申请残疾人专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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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怎么鉴定智力残疾
医院怎么鉴定智力残疾
内容:在该案例中,医院在鉴定智力残疾方面存在以下问题:(1)初步评估不够充分:医生在初步评估中没有充分了解患者的病史和症状,导致评估结果不够准确,2. 医院鉴定智力残疾的优势医院在鉴定智力残疾方面具有以下优势:(1)专业的医生和心理医生:医院拥有专业的医生和心理医生,他们具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准确地评估患者的智力残疾程度,1. 鉴定智力残疾的程序鉴定智力残疾的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初步评估:医生或心理医生会对患者进行初步评估,了解患者的病史、症状和体征。
2023.10.131227人收看 -
答三级残疾坐火车是没有优惠的哦,但是坐公交可以凭残疾证免费。因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载明视力、肢体或智力三类残疾,残疾等级为一级或二级的,可以在发车前24小时以上购买残疾人专用票额,享有优先进站上车,列车将为您安排便利的座位,但是票价方面暂时没有优惠。按照铁路部门的规定,目前只有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伤残人民警察证的旅客,可以享有火车票半价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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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残疾犯盗窃罪怎样量刑
精神残疾犯盗窃罪怎样量刑
内容:在判断犯罪人的精神状况、动机和手段以及对犯罪事实的认识程度的基础上,法官还需考虑到社会利益和预防效果等因素,由于精神残疾犯罪对社会的危害性较大,法官在量刑时会充分考虑到保护社会和预防犯罪的目的,精神残疾犯盗窃罪怎样量刑首先,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精神残疾犯罪的量刑是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的,因此,在一定程度上,精神残疾犯盗窃罪的量刑也会与其他普通盗窃罪有所不同,总结来说,对于精神残疾犯盗窃罪的量刑是需要综合考虑多个方面因素的。
2023.10.10203人收看 -
答夫妻离婚房屋法院同意在法庭上竞价,谁出价高房屋属于谁。当双方不能就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和所有权达成协议时,双方主张房屋所有权并同意投标,人民法院应当予以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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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当法人有税收优惠吗
残疾人当法人有税收优惠吗
内容:在我国,残疾人创办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包括免征或减征企业所得税、免征或减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免征或减征房产税、免征或减征土地使用税等,根据相关规定,残疾人创办的企业可以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并且可以享受房产税的减免,总之,残疾人创业者在我国可以享受多种税收优惠政策,这为他们的创业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首先,残疾人创业者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的减免,根据相关规定,残疾人创办的企业在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时,可以免征土地使用税,这为残疾人创业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其次,残疾人创业者还可以享受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房产税的减免。
2023.10.081260人收看 -
答交通事故的残疾赔偿是造成残疾的受害,残疾赔偿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或残疾水平,根据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残疾之日起20年计算。但60岁以上每增加一年减少一年;75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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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耳失聪怎么鉴定,单耳失聪是几级残疾
单耳失聪怎么鉴定,单耳失聪是几级残疾
内容:本文将探讨单耳失聪的鉴定问题。单耳失聪是指只有一只耳朵能够听到声音或听力严重受损的情况。在法律领域,单耳失聪的鉴定对于一些特定的法律事务具有重要意义,如工伤认定、残疾评定和保险索赔等。本文将介绍单耳失聪的定义、鉴定程序、鉴定标准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以帮助读者了解单耳失聪的鉴定过程和相关法律知识。
2023.08.15303人收看 -
答一级残疾人可以离婚,但残疾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不能同意离婚,只能提起离婚诉讼。在离婚前,配偶的监护人需要被其他人取代才能提起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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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发生交通事故怎么赔偿,残疾人出车祸怎么赔偿
残疾人发生交通事故怎么赔偿,残疾人出车祸怎么赔偿
内容:残疾人被车撞了怎么赔?1.如果肇事车辆有购买保险,可以将肇事车辆车主、司机和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进来;2.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2023.08.14859人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