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伤情鉴定书当事人有权要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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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律师回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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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伤情是怎么赔偿
二级伤情是怎么赔偿
内容: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遭遇各种意外伤害,其中二级伤害无疑是较为严重的一类。然而,当面对这样的情况时,许多人对于如何得到合适的赔偿却知之甚少。本文旨在从专业律师的角度分析二级伤情的赔偿问题,通过具体案例解读相关法律规定,并给出实务建议,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与维护自己的权益。
2024.03.26606人收看 -
答很着急,请问我该怎么办? 很抱歉您遇到这样的困难,首先,给您提出一些建议来帮助您解决问题: 1、请您立即采取措施,尽快联系当地的司法部门,向他们反映此事,并提供有关情况的书面说明。 2、请您尽早提供相关证据,才可以尽快审查清楚此次网络活动的真相。 3、同时,您还可以在此次交易中做好保护自己的措施,如保存完整的交易记录,拍下有关双方凭证,保存有关电子支付凭据等。 4、最后,您可以通过客服热线或在网上提交投诉信息,及时向游戏服务器官方进行投诉,以了解具体的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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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怎么作为诉讼当事人参与诉讼
个体工商户怎么作为诉讼当事人参与诉讼
内容:将个体工商户作为诉讼主体的注意事项当个体工商户作为原告时,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根据上述规定,应当以登记的经营者和实际经营者作为共同原告进行诉讼,闽清法院经审理查明,本案中原告林某提供的证据供货单及营业执照可体现其经营的水泥店是有登记字号的个体工商户,原告林某应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作为诉讼主体,而不能以个人名义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九条规定,在诉讼中,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为当事人。
2024.03.18484人收看 -
答我认为,要看儿媳妇对婆婆是否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相关法律规定:《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继承法》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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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当事人多个合同起诉可以一起吗
同一当事人多个合同起诉可以一起吗
内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 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符合起诉条件且不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七条 当事人就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在诉讼过程中或者裁判生效后再次起诉,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构成重复起诉:(一)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相同(二)后诉与前诉的诉讼标的相同(三)后诉与前诉的诉讼请求相同,或者后诉的诉讼请求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
2024.03.07176人收看 -
答你老公帮他父母还房子贷款是在你们夫妻关系共存期间存在的事实,因此这笔钱从法律角度看是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了是可以按照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实施分割的.那么证据是需要提供的,比如你老公的工资卡的支出或者是其他方式方法的支出,就是现金流也是有据可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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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昏迷如何起诉,交通肇事后被害人昏迷不醒谁来起诉
当事人昏迷如何起诉,交通肇事后被害人昏迷不醒谁来起诉
内容:交通事故受害人昏迷(病危),谁来做为原告提起诉讼1、法律分析:这种情况,由于受害人本人昏迷,没有行为能力,所以应当由受害的监护人帮助受害人向法院起诉,有监护人在起诉书中签名,1、你说的这种情况,由于受害人本人昏迷,没有行为能力,所以应当由受害的监护人帮助受害人向法院起诉,有监护人在起诉书中签名,1、这种情况,由于受害人本人昏迷,没有行为能力,所以应当由受害的监护人帮助受害人向法院起诉,有监护人在起诉书中签名。
2024.01.31456人收看 -
答首先,公婆是健在还是去世,如果二人健在或其中一人健在,根本就没有进入继承程序。其次,老人使用的宅基地使用权归属谁,即宅基证的主人是谁?如果属于公婆则按上述“首先”办;如果属于儿子和儿媳,则不存在继承问题。再次,在宅基地属于公婆且两个老人及儿子均去世的情况下,宅基地由孙小女代位继承,儿媳妇无继承权。最后,宅基地上的房屋谁出钱建的所有权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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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纠纷律师有权取证吗(民事案件律师可以向证人取证吗)
民事纠纷律师有权取证吗(民事案件律师可以向证人取证吗)
内容:律师末经允许可以上门取证据吗法律主观 :律师有权调查取证,但是需要根据案情需要进行,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可以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律师可以调查取证,律师法规定,受委托的律师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代理诉讼的律师和其他诉讼代理人有权调查收集证据,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
2024.01.26223人收看 -
答不可以。必须是房产的所有人,也就房产证上写名字的人。房产抵押流程:1、双方就房屋的抵押意思表示一致;2、双方签订抵押合同;3、携带身份证和抵押合同向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据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第四百零二条规定,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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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什么情况下要赔偿当事人
律师什么情况下要赔偿当事人
内容:可以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的情形: 法律援助案件,什么情况下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1、法律分析:民事诉讼中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的几种情形:人身损害赔偿、名誉侵权、交通肇事案件,2、向法院起诉律师费一般需要由聘请律师的一方自行承担,对于胜诉方来说,可以要求败诉方支付诉讼相关费用,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只要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有约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则在起诉或仲裁时,关于律师费的诉讼请求一般都会得到支持,3、法律分析:以下两大类情况胜诉方可以向败诉方主张在案件中产生的律师费。
2024.01.23899人收看 -
答一般情况下没有。儿媳不是法定的继承人。只有是丧偶儿媳在尽到了主要的赡养义务之后,才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同理丧偶女婿也是如此。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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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一方当事人死亡
房屋买卖合同一方当事人死亡
内容:当此类具有人身依附性合同的一方主体死亡,合同出现了事实上不能继续履行的情形时,依据是《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的三种不能够继续履行合同情形:一是法律上或事实上不能履行,签合同时是两个人,当一方死亡后合同是否有合同一方主体死亡后,合同是否继续有效,是否应该继续履行,要视情况分析,应区别对待,分纯财产性质的合同和具有人身依附性的合同两类,房屋买卖合同买方去世法律分析:关于房屋买卖合同一方死亡的解答为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2024.01.10299人收看 -
答公婆遗产,如果儿子不再的话,我想儿媳没有纪承权,孙子应该有继承权。如果儿子在世,儿子纪承了,又传给儿媳和孙子继承。再有如果公婆没有其他子女,他们的财产理所当然由孙子继承,儿媳又是孙子的母亲,他又有赡养义务,变向财产儿媳也继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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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当事人能够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民法典规定当事人能够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内容:民法典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法律主观:一、民法典合同解除的法定情形是什么法定解除是指在合同成立以后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完毕之前,当事人一方通过行使法定的解除权而使合同效力消灭的行为,(4)合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024.01.03907人收看 -
答您好!在没有遗嘱,或有遗嘱但指定非儿媳继承财产的情况下,儿媳是没有继承权。除非父母留下遗嘱,将财产指定由儿媳继承;或在丧偶儿媳承担了对公婆的主要赡养义务,这样儿媳才会有财产的继承权。第一,儿媳是否属于法定继承人。1、法定继承情况下,《继承法》第10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继承法》第12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从现有继承法的法条可以看出,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儿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无法继承公婆的财产;除非,其配偶过世,丧偶儿媳对公婆尽到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财产。2、遗嘱继承的情况下,只有公婆订立遗嘱,并在遗嘱中将财产指定给儿媳继承,这样儿媳作为遗嘱受益人,是可以得到财产的。不过提醒一下,因为通常情况下,儿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所以这种方式叫遗赠。3、虽然儿媳没有继承权,但是儿媳仍然有权利享受财产。其中的逻辑是这样的,其配偶作为法定继承人,继承了其父母的遗产。因为在婚姻存续期间继承的财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俩人一人一半,所以之后如果儿子和儿媳面临离婚,儿媳就会分走的属于她的一半。第二,如何避免“儿媳没有继承权,但仍有权利享受财产”的情况?只有父母生前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将财产指定分给儿子个人,这样儿子继承之后,财产就是其个人财产,即使离婚也不会被儿媳分走财产。即在遗嘱文字中指明,“由xx个人全部继承,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这也就是所谓的“防儿媳条款”,加上这句话就解决了问题。第三,如果确实想把财产给到儿媳,那么应该怎么做?1、订立遗嘱,在遗嘱中指定财产“遗赠”给儿媳2、儿媳在得知受到遗赠这个消息的2个月内表示接受,具体方式包括以下:去公证处办理“接受遗赠公证”。当然公证不是必须的,如果受赠人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可以起草书面证明,请两位无利害关系见证人现场见证并签名。但是注意,这个动作必须在2个月内完成,否则遗赠无效,所遗赠的财产将按照法定继承执行。3、儿媳作为遗嘱受益人,在老人身后,与所有其他法定继承人完成继承权公证,如果其他法定继承人不认同这种分配方式,或者不愿意配合,那只能通过诉讼解决。希望回答对题主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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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合同能不能分别起诉(合同多个当事人部分可以起诉吗)
一份合同能不能分别起诉(合同多个当事人部分可以起诉吗)
内容:如果甲方违约,乙方公司可以直接起诉个人,法院会判决支持的,3、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则,就合同纠纷而言,乙方合伙人不是合同当事人,不能以合同争议为由起诉甲方,至于是否可以追加乙方为第三人,要看乙方合伙人起诉的理由和实际情况,合同乙方为两个人,现乙方需要起诉甲方,一个人...1、当然,乙、丙也可以单独起诉甲方,合同当事人一方的相对人是两人的,出现违约情况(相对人的权利受到损害的)相对人就可以起诉,可以是两人共同起诉,也可以是受损害一方的一人起诉。
2023.12.29359人收看 -
答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如果老人立了遗嘱,继承按遗嘱执行,如果没有立遗嘱,执行法定继承。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所以,老人的孙子可以代位继承遗产,以其父亲的份额为限。至于儿媳能否继承,要看其是否尽了赡养义务.继承法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法还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而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所以说,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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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需要支付违约金吗,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乙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需要支付违约金吗,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内容:此外,在法律规定的某些情况下,乙方也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而无需支付违约金,例如合同条款存在明显的不公平情况,或者一方行为恶意损害对方利益等,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乙方希望单方面解除合同,通常需要经过甲方的同意,并根据合同条款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因此,如果乙方希望单方面解除合同,必须支付约定的合理违约金,以补偿甲方因此而可能遭受的损失,例如,合同中约定了解除合同的特定条件,一旦这些条件满足,乙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需要支付违约金,然而,在某些情况下,乙方可能希望单方面解除合同,而这是否可能并且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则成为一个关键问题,综上所述,乙方是否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支付违约金主要取决于合同中的条款和法律的规定。
2023.12.21333人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