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理赔_工伤事故赔偿

导读:
商业保险和国家规定职工必须参加的工伤保险不是一个性质。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33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在当地人社部门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发生工伤后由单位30日内或工伤职工、近亲属、工会组织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一般自申请之日60天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职工和单位。
认定工伤后,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保险待遇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五章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拒不支付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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