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财产纠纷问题怎么处理(夫妻离婚保险怎么分配)

导读: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关系到双方离婚后的生活质量,历来是矛盾较为集中的问题之一。极易发生纠纷,所以法律规定,该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离婚了,保险怎么分?
说起离婚后的财产分割问题,大多数人首先会想到房子、车子、票子等,但往往忽略了保险,以至于后续出险理赔时,衍生出许多纠纷。
其实,和房子、车子等资产一样,离婚后,有的保险也需要分割。
想要搞清楚离婚后,哪些保险需要分割。我们首先要明确:哪些保险属于个人财产?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哪些保险属于个人财产,不用分割?
按照《民法典》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这些财产,即便离婚了,也不受影响,无需分割。相应地,属于个人财产,不用分割的保险,常见的有下面几类:
(注:上述保险均指的是商业保险)
当然,实际生活中,情况会更加多样,这里只为大家列举了一些比较普遍的例子,但是思路都是一样的。
2、哪些保险属于共同财产,需要分割?
对于共同财产,《民法典》也做了明确解释。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那么,哪些保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分割?对此,我们也进行了梳理:
(注:上述保险均指的是商业保险)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保险,在离婚时,一般是可以 5 / 5 平分的,也就是一人一半。
需要分割的保险,可以怎么分?
上文我们知道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保险,离婚时需要分割。下面,带大家来看看,具体怎么分?通常有以下两种方式:
1、退保,平分现金价值
一般来说,像重疾险、寿险等长期险都有 现金价值,退保能拿回一些钱。如果申请退保,那么退回的现金价值,双方可以平分或者按照一定的比例分割。
这种方式虽然简单,但我们并不建议大家这么做,主要有两方面考虑:
退保经济损失大:退保退还的是保单的现金价值,以重疾险为例,大多时候退回的现金价值都远远低于保费。
以后不一定能买到:如果身体状况变差,想要重新投保,可能会有被加费、除外甚至拒保的风险。
因此,不到万不得已,不建议大家选择这种方式。
2、不退保,协商补偿另一半保费或保单现价
不愿退保,想继续有保障的话,我们也可以选择协商补偿一定的已交保费或现金价值给对方。
至于究竟是补偿对方已交保费还是现金价值,主要看哪个更公平。拿年金险来说,前期现金价值比较低,可以协商补偿对方已交保费,这样也不会让对方损失太多。
另外,由于一份保单涉及到交保费的人、被保障的人以及领取保险金的人,不同情况下,协商补偿的操作也有所差异。下面我们通过 1 个案例,来看看具体如何应对。
小丽和小军在婚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了 3 份保险,离婚时该如何分割?我们用一张图来帮大家理解:
可以看到,如果被保人想继续持有保障,除了补偿对方保费或现金价值外,还要记得及时变更投保人、受益人的信息,避免保费中断、保单失效;或是后期出险,产生理赔金纠纷等。
接着上面的例子,由于小丽和小军结婚期间,没有要小孩,所以他们的保单分割不涉及到孩子。那如果是孩子的保单,又该怎么处理呢?
一般来说,无论是用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给孩子投保,且受益人写的是孩子,离婚时,这份保险视为对孩子的赠与,是孩子的个人财产,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不过,投保人也可以进行相应的变更,例如由具有抚养权的一方继续交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