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续签合同继续用工如何赔偿/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的有关赔偿的规定

姚平婚姻家事律师 2022.12.1810人收看
导读:
《劳动合同法》第82条、《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2013修订)》第52条,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但劳动者继续在用人单位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续订书面劳动合同。自期满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续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者与公司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公司未与劳动者续签也没有终止劳动关系,劳动者继续在公司上班,能否要求公司支付未续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呢?

答案是可以。甚至在特定情形下,因不续签最终导致劳动关系终止,单位还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但结合司法实践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二倍工资,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没有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

2.原劳动合同中没有类似于“期满无异议则视为自动续签xx年”的约定;

3.未续签是用人单位单方原因导致的,而不是劳动者拒绝续签,或存在劳动者本人从事人事管理工作等特殊情况。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2013修订)》第52条,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但劳动者继续在用人单位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续订书面劳动合同。自期满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续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条、《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2013修订)》第16条及第52条,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补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法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拒绝与劳动者补订劳动合同并解除劳动关系的,则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但如果用人单位在一个月宽限期内,曾经向劳动者提出续签,且维持或者提高原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则不能再主张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

2022年3月13日,小吴照常忙碌完一天的工作,整理抽屉时无意中翻出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当眼光扫到合同约定期限1年以及落款为2021年2月22日时,才发现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已经届满。

虽然小吴在心里开导自己,2月下旬因疫情防控要求,公司处于全员居家办公状态,导致人事部门未能及时发现公司与小吴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将至。但即使如此,公司事先没有提前询问小吴是否续签劳动合同,事后也没有主动告知小吴续签,小吴的心里很不是滋味,对于这件事也充满疑惑:

一是现阶段的劳动合同期限是否还是1年或者属于无固定期限;

二是公司是否必须得续签劳动合同;

三是公司没有及时续签劳动合同是否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现阶段的劳动合同期限如何认定?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对此作出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此处的“原条件”范围包括了劳动时间、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资报酬、奖金待遇等内容,但是否也包括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合同期限呢?

答案是否定的。从情理上来讲,小吴和公司在原劳动合同期满后,并未就新的劳动合同期限达成合意,如果认定现阶段劳动合同期限还是1年,则剥夺了双方的选择权和决定权。

因此,小吴和公司都有随时终止劳动关系的权利,现阶段的劳动合同期限不应按照原劳动合同约定的1年加以限制。

二、公司是否必须得续签劳动合同?

虽然小吴和公司没有续签劳动合同,但双方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视为双方自劳动合同期满之日起开始新一轮的用工。结合《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公司还应承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定义务。

三、公司没有及时续签劳动合同还应承担哪些相应的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法》规定,对于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工资。通常依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理解,用人单位有1个月的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宽限期,如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后,用人单位仍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才开始起算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工资。

对于小吴这种情况,由于公司没有履行提前通知小吴是否续订劳动合同的义务,致使小吴在原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未能充分考虑是否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还是另谋高就、或者是否与公司协商变更劳动合同条件。而公司对于继续用工的法律后果已经有相当预期,因此,公司此时不再适用1个月宽限期的规定,应当自原劳动合同期满之日起,就要开始计算支付未续签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当然,公司还是要履行和小吴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义务。

对于公司提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通知,可能小吴此时已经心灰意冷,产生了离开公司的念头。假如小吴不想再跟公司续签书面劳动合同,属于劳动者主动终止劳动关系,公司无须支付经济补偿,但也应当书面通知小吴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未续签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

假设小吴提醒公司及时续签书面劳动合同,公司在后知后觉后发现小吴的工作能力已经不满足公司的运营发展要求,表示不会与小吴续签书面劳动合同。该情形属于用人单位主动终止劳动关系,公司应当书面通知小吴终止劳动关系,并向小吴支付终止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以及未续签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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