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被辞退怎么赔偿_三期工资能主张吗

姚平婚姻家事律师 2022.12.1916人收看
导读:
非法终止劳动合同的,孕妇可以要求恢复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得拒绝。劳动关系确实无法恢复的,可以要求经济赔偿,一般为2N(月平均工资*公司工作年限*2倍) 三期工资(孕、产、哺乳) 社会保障补偿(但很多地方不支持三期工资,具体后面说)

1、只有孕妇违反规定或自愿终止劳动合同

你知道,国家法律保护孕妇。怀孕期间随意辞退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只有在孕妇自愿终止劳动合同和孕妇有以下六种情况下,才能终止劳动合同

1.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单位工作任务的完成,或者用人单位拒绝改正;

5.劳动合同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款规定的情形无效的;(欺诈签订劳动合同的前提)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非法终止劳动合同的,孕妇可以要求恢复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得拒绝。劳动关系确实无法恢复的,可以要求经济赔偿,一般为2N(月平均工资*公司工作年限*2倍) 三期工资(孕、产、哺乳) 社会保障补偿(但很多地方不支持三期工资,具体后面说)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女职工在怀孕、分娩、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终止劳动合同(即预告终止劳动关系,包括医疗期满、不称职、情况变更)和第四十一条(即经济裁员)。

《妇女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不得因婚姻、怀孕、产假、哺乳等原因降低女职工工资,解雇女职工,单方面解除劳动(就业)合同或服务协议。但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就业)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除劳动合同:

(一)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单位工作任务的完成,或者用人单位拒绝改正;

(五)劳动合同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款规定无效的;

(六)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计算孕期、产期、哺乳期

孕期:孕期法没有明确规定。参照医学标准,一般是指从最后一次月经的第一天(不是从同一个房间的那天开始)到分娩结束,通常是40周。

分娩日期: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第一款,女职工可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多胎,增加产假15天。但各省出台了不同的奖励措施,导致各地产期不同,可以搜索查看。作者在广东,《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80日奖励假,男方享受15日陪产假。在规定的假期内发放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奖励。因此,在广东,正常生产是: 98 80= 178 如果剖腹手术者再加30天,则208天。

哺乳期:一般是指产假后一年的婴儿哺乳期。

三、三期工资能主张吗?

三期工资是孕妇在怀孕、分娩和哺乳期的工资

广东出台的文件较多,不同地区的意见如下:

1.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若干问题解答(2010年)》第十五条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被用人单位解雇,产期按正常工资标准足额支付,哺乳期和孕期按正常工资的20%支付,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2015年9月2日)第101条规定,用人单位非法终止劳动合同,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非法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本规定没有明确要求支付三期工资,深圳以前的规定要求支付三期工资。

3.《东莞市劳动争议审判衔接研讨会纪要》第二十八条规定,因用人单位原因终止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女职工产假和哺乳期工资。

倾向结论:

1.如果员工在三期内因公司违法行为被迫终止劳动合同,法院可能不支持三期工资。

2.用人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要求支付产假工资的,分为两种情况:

(一)怀孕期间解除并正常缴纳社保的,法院不支持的概率很大;

(2)如果员工因产期终止或孕期终止但未能正常缴纳社保而无法享受生育保险,法院很可能会支持。

3.用人单位非法终止劳动合同,员工要求支付哺乳期工资的,可能不支持。需要注意的是,产假工资与非法终止的赔偿没有冲突,也就是说,三名员工可以同时要求赔偿和产假工资。

因此,如果水平和垂直是可能的,毕竟,仍然有争议,所以首先要求支付三份工资,有时公司可能没有信心,但更好的谈判,此时利用这个理由谈论合适的条件。所以回到文章开头的顾问,这就是为什么我不建议她在这个时候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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