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城中村(城中村是怎么形成的)

导读:
什么是城中村?城中村是指位于城市建成区或者规划控制区范围内,有少量耕地或没有耕地,地缘、血缘和居住环境方面还保留农村特征。近些年,为了配合国家对于城市化进程的,越来越多的城中村面临改造及征收,它们普遍存在的特点是处于繁华的商业区中间,交通极其便利,其周围房屋的价格也都普遍高于此地区的其他地方。
一、城中村改造项的目的是为了什么。
由于大部分的城中村都位于一个城市的比较特殊的地理位置,有着各种不同的原因被保留至今。很多城市为了地区经济的平衡发展,拉动当地经济水平,增强城市影响力,提升城中村内人口居住的幸福指数,往往会对城中村进行征收改造,且很多情况下城中村的改造被早早纳入到城市的规划当中。
二、城中村是什么性质的土地。
虽然很多城中村早已被纳入城市规划区,但从实质上来讲,还是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性质仍为集体土地,对比而言,村落周边的房屋是国有土地性质的,那么在同样有了征收项目的情况下,那么涉及到的补偿标准就存在极大的差异。
三、城中村面临征收时,补偿标准该如何确定。
由于城中村范围内的土地与周边土地性质不一样,这就说明补偿标准可能存在差异,在实际征收过程中,实施单位往往会因为土地的性质的差异,而用不同的标准。
按照现存标准对集体土地进行征收补偿,会造成补偿标准严重偏低,补偿金额无法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可能因此还会负债,最终导致被征收人户的生活水平、质量直线下降。
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未就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进行安置补偿,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地已纳入城市规划区,土地权利人请求参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但应当扣除已经取得的土地补偿费。用以保障城中村内被征收居民的权益。”
如果按规定,那么被征收人可以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的规定获得相应补偿。还能以不同的形式获取补偿。
此时补偿标准已提升,被征收的村民可以通过计算房屋实际价值、装修、参考周边价格要求补偿,也可以在同地段选取房屋进行产权的置换。
另外,如果被征收的房屋用于经营,还要考虑到因此带来的停产停业损失等费用。这样,被征收人的权益就得到了最大的保护,也让被征收人能够区选择。
四、如果城中村并未被纳入城市规划,该如何保障被征收人的获得补偿的权利。
非常肯定的是,因为土地的性质差异,由未被纳入城市规划内,那就不能按照国有土地的补偿标准去获得补偿,但是征收主体在实施征收行为时,应去考虑周边房屋的价格及具体情况,村民也可以通过和与其沟通协商的途径,与征收单位签订征收安置补偿协议,以维护自己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