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的程序该怎么安排_行政诉讼是什么意思

导读:
一、起诉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
总结:不服复议15日内提出;直接起诉6个月的时间。
二、受理
这是法院的事儿了: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7日内,对是否符合起诉条件仍不能作出判断的,法院应当先予立案。
三、审理原则
三大原则:公开审理原则、不停止执行原则,不适用调解原则
(一)公开审理原则: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涉及商业秘密的条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二)不停止执行原则:在行政诉讼期间,原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
(三)不适用调解原则: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是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意思就是如果涉及到钱就可以,和复议是一样的。)
四、审理程序
(一)一审
民法院审理第一审行政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判决。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和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判决依据:依据法律、法规、参照规章
(二)二审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对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和被诉行政行为进行全面审查。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因此二审判决是生效判决,亦称终审判决,当事人对其不能提出上诉。
(三)再审(纠错,审判监督)
再审程序,是指法院发现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对案件再次进行审理的程序。根据启动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当事人申请启动的再审、法院依职权启动的再审、检察院抗诉启动的再审。
五、执行
对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行政机关,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的账户内划拨款额。
(二)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的,从期满之日起,对该行政机关负责人按日出50元至100元的罚款。
(三)将行政机关拒绝履行的情况予以公告。
(四)向监察机关或者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接受司法建议的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人民法院。
(五)拒不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社会影响恶劣的,可以对该行政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