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离婚纠纷中涉家暴的法律后果解读

段建国律师 2022.12.29318人收看
导读:
2022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以下简称反家暴法)已正式实施六周年。同时,我国民法典也颁布施行一周年。家庭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个人婚姻和家庭关系的和睦与否关系到全社会的和谐稳定,从注重“优良家风”建设到加大权利保护力度,民法典和反家暴法一直注重对弱势家庭成员合法权益的保护,本期京小槌普法选取适用民法典审理涉家庭暴力的典型离婚案件,深度解析离婚纠纷中认定构成家暴后会产生哪些法律后果。

 

2022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以下简称反家暴法)已正式实施六周年。同时,我国民法典也颁布施行一周年。家庭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个人婚姻和家庭关系的和睦与否关系到全社会的和谐稳定,从注重“优良家风”建设到加大权利保护力度,民法典和反家暴法一直注重对弱势家庭成员合法权益的保护,本期京小槌普法选取适用民法典审理涉家庭暴力的典型离婚案件,深度解析离婚纠纷中认定构成家暴后会产生哪些法律后果。

实施家庭暴力是离婚的法定事由

康某诉王某离婚纠纷案

基本案情

康某(女)与王某(男)于2004年8月10日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康某诉称,王某婚后不久便从公司离职无工作,一直由康某负担全部家庭日常生活开支。自2015年起,王某常因家庭琐事对康某进行殴打,2015年6月8日21时,王某与康某发生争执,王某将康某头部用钝器砸伤,康某报警并做了伤情鉴定。康某向法院诉请解除婚姻关系。王某辩称,不同意离婚,本案系第一次起诉离婚,康某不够冷静过于草率,王某愿意改正过错,双方感情并未破裂。

裁判结果

一审法院根据在案证据认定王某的行为构成家庭暴力,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判决准予双方离婚。王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释法:

审判实践中,对于初次起诉离婚,又无充分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人民法院本着维护婚姻家庭稳定原则,根据案件事实情况可能判决不予离婚。但是对于存在家庭暴力等离婚法定事由的,即便是初次起诉离婚,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由此,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判断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时,实施家庭暴力是判决离婚的法定事由之一。

家庭暴力不仅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更是破环家庭和谐,影响社会稳定的危险因素。因此在离婚诉讼中,认定存在家庭暴力的,即便施暴方表示坚决悔改,不同意离婚,若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判决准许双方解除婚姻关系。

施暴方一般不宜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

张某诉焦某离婚纠纷案

基本案情

张某(女)与焦某(男)于2014年3月5日登记结婚,育有一子。婚后双方感情不和,焦某酒后经常当着孩子的面对张某进行谩骂、殴打,孩子因受到惊吓常常放学后在街上游荡不敢回家。张某向法院起诉离婚并主张孩子归其抚养,焦某辩称张某是家庭妇女,没有工作收入,没能力抚养孩子。

裁判结果

一审法院认定焦某的行为构成家庭暴力,从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出发,孩子判归张某直接抚养。焦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释法:

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由此,在处理离婚纠纷涉子女抚养权归属时,要充分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是否存在家庭暴力是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的重要考量因素。

审判实践中,有施暴者辩称家暴行为仅存在于夫妻之间,但并不影响其对孩子的感情,此时是否会导致其丧失直接抚养子女的权利呢?其实,家暴行为是一种家庭成员之间的严重侵害行为,在涉家暴的离婚案件中,存在大量未成年子女亲眼看见其父母之间发生家暴行为的案件。未成年子女目睹施暴过程会给其内心造成极大心理创伤,目睹家暴的未成年人实际上也同样是家暴的“受害人”。因此,若父母一方被认定构成家暴,不论是否直接向未成年子女施暴,根据民法典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如无其他情形,一般认为施暴方不宜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

离婚财产分割以照顾无过错方为原则可对施暴方少分财产

郎某诉李某离婚纠纷案

基本案情

郎某(女)与李某(男)于2017年10月9日登记结婚。婚后双方感情日渐疏离,郎某便搬到单位宿舍居住。李某多次到郎某宿舍大肆吵闹、威胁。其后,郎某向法院起诉离婚并分割财产。李某收到法院传票后向郎某连续发送微信百余条,内容均涉及恐吓威胁。

裁判结果

一审法院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并根据在案证据认定李某构成家庭暴力。在财产分割上依据照顾女方原则和无过错方原则,判决李某少分得夫妻共同财产。李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释法:

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民法典首次规定了离婚分割财产中“照顾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对于家暴施暴方,在离婚财产分割上,法院可以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况,酌定对施暴方予以少分财产,以此惩戒施暴者。

反家暴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可见,我国立法充分保护公民的精神利益,在家庭暴力的认定上,不仅包括身体暴力,还包括精神暴力。实践中精神暴力主要表现为施暴者对受害人进行侮辱、谩骂、诽谤、宣扬隐私、无端指责、人格贬损、恐吓、威胁、跟踪、骚扰等。精神暴力通常会使受害人产生自卑、恐惧、焦虑、抑郁等心理以及精神方面的伤害。本案中,李某的行为客观上造成了郎某的精神恐惧,符合家庭暴力的特征。相比于身体暴力,精神暴力更具有隐蔽性,但其对受害方的伤害却不亚于身体暴力。因此,应摒弃只有身体暴力才是家暴的错误观念,对于精神暴力也要勇敢说不,用法律维护自身的人格尊严与精神利益。

一方遭遇家暴离婚可请求施暴方进行损害赔偿

唐某诉刘某离婚纠纷案

基本案情

唐某(女)与刘某(男)于2015年11月16日登记结婚。由于二人年龄相差较大,刘某又生性多疑,其常在唐某下班途中跟踪监视唐某。回到家中刘某反复盘问唐某是否与异性往来,一旦发现有异性给唐某发送微信或打电话,就对唐某恶语相加并让唐某下跪自扇耳光,导致唐某右耳穿孔,白天常产生幻听。其后,唐某向法院起诉离婚,并主张损害赔偿金10万元。

裁判结果

一审法院判决准予双方离婚,根据在案证据认定刘某构成家庭暴力并判决支持唐某要求刘某支付10万损害赔偿金的请求。刘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释法: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家暴行为不仅会给受害方的人身造成损害,还会对其精神造成严重创伤和消极影响。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八十六条规定也进一步明确,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因此,离婚纠纷中家暴受害方不仅可以主张因家暴行为产生的医疗费、护理费等,还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关于精神损害赔偿金的具体数额由法院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过错方的侵害程度等因素综合确定。

来源:京法网事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 功能联系删除
分享至:
  •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2024/7/2 15:28:06

    立即咨询
    目前中国建筑行业里,以内部承包项目责任制的名义签订协议书后,在施工过程中实际是挂靠施工的情况比比皆是。今天就给大家讲一讲项目被认定为挂靠施工的法律后果: 在行政监管层面,当公司与项目经理的关系被认定为挂靠时,不同行政机关可依据不同法律法规对公司和项目经理进行处罚,仅罚款这一项就可以按照项目产值的2%~4%进行罚款。 相反,当公司与项目经理的关系被认定为内部承包时,属于合法,被认定为转包时,处罚也比挂靠轻的多。 经济纠纷层面,当项目对外拖欠人材机款项时,如果公司与项目经理的关系被认定为挂靠,则公司与项目经理共同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承担责任后可以向项目经理追偿。 综上,对于内部承包制建筑公司和项目经理来讲,如果被认定为挂靠,无论是行政处罚层面还是责任承担方面都是最差的结果。建议内部承包制建筑公司和项目经理尽力避免双方的关系被认定为挂靠关系,
  • 一、离婚纠纷调解不成功,可以向当地的司法部门提出离婚诉讼。双方可以自行约定离婚协议,提出离婚申请,由法院经审理作出裁决。法院裁决后,离婚即可生效,双方有关财产、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权利义务问题得到解决。 二、如果双方不同意离婚,又不能调解成功,可以向当地的司法部门提出离婚离婚无效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经过协商无法达成协议或者由于家庭暴力、家庭欺凌、家庭经济困难等原因,双方不能离婚的,可以申请法院宣告离婚无效。经过审查,法院作出离婚无效的裁定,离婚即视为无效,双方仍然存在婚姻关系。
  • 家暴起诉离婚法院怎么判(家暴离婚后果)

    家暴起诉离婚法院怎么判(家暴离婚后果)

    内容:家暴起诉离婚法院怎么判(家暴离婚后果)

    2023.04.1937人收看
  • 不打官司的离婚律师

    2024/7/1 21:35:53

    立即咨询

    一个离婚律师到底能为客户做什么呢?这是呀,好多人经常问我的一个问题,其实呀,离婚律师做的不仅仅是法律,还应该是客户的离婚伙伴儿。是的,你没有听错,离婚的时候也需要一个伙伴,尤其是对于我们的女性来说,离婚呢,很大程度上就是一段煎熬的过程,在这个过程当中呀,有律师能陪伴着你,结果呢,会好很多。就说我们以前处理过的一个案子吧,男方呀,长期出轨,被我的当事人呢偶然发现了,发现后呢,就是电视上的桥段,男方心中内疚,又是写保证书,又是下跪的,甚至呀,还签署了净身出户的协议,但就这样,男方呢,也没跟2+1断绝往来,我的当事人呀,也是一忍再忍。

    但忍到最后呢,到头来还是一场空,后来呢,我的当事人为了孩子呢,觉得不能这样下去了,就决定呢提出离婚,但问题在于,提出离婚后,男方呢,后悔了,不但不同意离婚,还天天纠缠我的当事人,连上下班也不放过,弄得我的当事人呀,每天上下班还需要父母的接送,后来起诉至法院,男方还是不同意离婚,还是呀,天天纠缠我的当事人,有人可能就会问了,那为什么不申请人身保护令呢?你可能不知道,这个男方呀,虽然一直纠缠我的当事人,但是呢,他既没有家暴,也没有其他过激的行为,很大程度上就是后悔,觉得认为自己啊,都跟2+1断了,为什么还不能得到原谅呢?就想通过这。

    种死磨烂打的方式,看看能不能挽回这段婚姻,根据这个情况,作为律师我们就不能仅仅在法律上打官司了,而是要找到双方共赢的办法,首当其冲呢,就是打开双方的心结,让我的当事人离婚后不要再被男方纠缠,能共同的去抚养孩子,后续的离婚财产履行呢也能够便利一点,能在后续离婚后能够开启自己新的生活。于是呢,我们就跟法院沟通,让法官呢提供一个法庭,让双方把多年的情绪呀都吵出来,我们律师呢就在法庭外等着,经过呀几个小时的争吵,总算呀把双方多年的情绪呢都吵完了,心情呢也好多了,后续呢又约双方来到律所进行情绪的疏导,然后。

    就开始谈判离婚以及房产、孩子抚养权,抚养费的问题,总算呀,后来拿到了一个不错的结果,其实呀,这个案子和我们办的很多案子呢一样,法律关系上呢比较简单,真正复杂的永远是人性,在这个过程当中,如果律师单纯的局限于法律,其实我们很难处理好婚姻纠纷,做婚姻律师的关键呢,是要成为当事人的离婚伙伴,我们呀要做的就是把当事人的事情当成自己的事情,这样才会心有所属,竭尽所能,也才能够不辜负当事人对我们的信任和委托。

  • 律师回复中...
  • 以案释法——离婚纠纷中涉家暴的法律后果解读

    以案释法——离婚纠纷中涉家暴的法律后果解读

    内容:2022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以下简称反家暴法)已正式实施六周年。同时,我国民法典也颁布施行一周年。家庭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个人婚姻和家庭关系的和睦与否关系到全社会的和谐稳定,从注重“优良家风”建设到加大权利保护力度,民法典和反家暴法一直注重对弱势家庭成员合法权益的保护,本期京小槌普法选取适用民法典审理涉家庭暴力的典型离婚案件,深度解析离婚纠纷中认定构成家暴后会产生哪些法律后果。

    2022.12.29318人收看
  • 北京婚姻律师-姚平

    2024/6/24 11:59:24

    立即咨询

    经常有人问律师,为什么我起诉三次法官都不判离呢?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如果你也想打赢离婚官司,那么这个视频你一定要看到最后。第一呢,离婚判决的唯一理由就是认定夫妻感情却已经破裂。都说清官难判家务事,法官难断的是如何认定你们夫妻感情却已经破裂。所以你最主要的工作就是要提供夫妻感情彻底破裂的证据。你在法庭上什么证据都没有,法官怎么能够认定你们的夫妻感情却已经破裂了呢?第二,提供证据时,必须要提供一些有效能够证明事实的证据,比如证明对方有家暴行为,那就去收集验伤的报告、出警记录或者人身保护令,如果对方出轨,那就要去收集微信聊天记录、手机定位。

    或小区的监控视频等等。打官司呀,打的就是证据,离婚官司需要掌握一些打官司的基本技巧,必要的时候应当寻找专业的婚姻律师来协助。我是姚律师,关注我,让我们更懂法律。

  • 不能忍受家庭对其长期实施的家庭暴力,欲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提起离婚前,应当先有意识地收集相关存在家庭暴力的证据。对其施暴后留下的伤痕照片、住院病历、报警电话记录或警署笔录、或居委会的证言、验伤单据、证人证言被告威胁原告的录音、短信等。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老婆被老公长期辱骂的,遇到家庭暴力时,一般可以有以下做法:(一)请求调解、劝阻或报警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二)诉讼离婚人民法院审理关于“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离婚案件,应当调解,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所以,当遇到家庭暴力时,如果受害者起诉离婚,而且不同意调解,那么法院就会判予离婚,这或许会是阻止家庭暴力再次发生的决绝方式。(三)请求损害赔偿家庭暴力不仅仅带来肉体上的损伤,而更重要的是会带来精神上的重创。而在离婚的时候,作为受害的一方其实是可以依法要求施暴的一方作出离婚损害赔偿的。但提出这个损害赔偿一般是在起诉离婚的时候同时进行。至于这种情况下夫妻如何离婚,就要看怎么选择了,协议方式可以解除婚姻关系,诉讼方式也是可以达到离婚目的。
  • 离婚财产纠纷律师费用收取标准/婚姻法律顾问免费咨询

    离婚财产纠纷律师费用收取标准/婚姻法律顾问免费咨询

    内容:一般来说诉讼离婚需要花费的费用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人民法院的诉讼费,人民法院诉讼费一般都会在五十元到三百元之间,但如果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那么不超过二十万的不另行缴纳,如果超过了二十万元,那么超过二十万元的部分就需要按照财产总价值百分之零点五来缴纳。

    2022.12.1919人收看
  • 林艳英

    2024/3/11 18:39:22

    立即咨询
    离婚可以要求精神赔偿吗?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损害赔偿分为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其中,精神损害赔偿一般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侵权行为的后果等酌定赔偿金额。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
  • 不可以。离婚夫妻的共同财产,男方家暴可以不分割,但是不能损害女方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应当平分。”因此,男方家暴不能不分割女方的房产。
  • 离婚纠纷中认定构成家暴后会产生哪些法律后果

    离婚纠纷中认定构成家暴后会产生哪些法律后果

    内容:离婚纠纷中认定构成家暴后会产生哪些法律后果?实施家庭暴力是离婚的法定事由。审判实践中,对于初次起诉离婚,又无充分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人民法院本着维护婚姻家庭稳定原则,根据案件事实情况可能判决不予离婚。但是对于存在家庭暴力等离婚法定事由的,即便是初次起诉离婚,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2023.05.0612人收看
  • 北京法律咨询

    2023/9/20 16:13:09

    立即咨询
    🌷离婚判决的空间很大,法律适用和真实的世界一样,不是非黑即白的,很多诉求可不可行,不是一句“行”或者“不行”就能回答的,我们不做思维僵化的“法条普法/讲解”,一切都以案例说话;🌷要想在婚姻家事纠纷特别是离婚纠纷中实现自己的利益最大化,除了要看律师和经办法官,也要看当事人的配合和努力,所涉纠纷很少存在必胜或必输的诉求;
  • 协议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离婚纠纷中涉家暴的法律后果解读

    离婚纠纷中涉家暴的法律后果解读

    内容:2022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以下简称反家暴法)已正式实施六周年。同时,我国民法典也颁布施行一周年。家庭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个人婚姻和家庭关系的和睦与否关系到全社会的和谐稳定,从注重“优良家风”建设到加大权利保护力度,民法典和反家暴法一直注重对弱势家庭成员合法权益的保护,本期京小槌普法选取适用民法典审理涉家庭暴力的典型离婚案件,深度解析离婚纠纷中认定构成家暴后会产生哪些法律后果。

    2022.12.158人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