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欠条_工程款欠条怎么写才有效

导读:
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工程款结算不清,施工方一般都会打欠条,以免出现问题。打欠条有哪些好处?欠条是一种法律文书,具有法律效力。工程结算时应当注意:
一、工程款结算必须有书面凭证。
二、工程款不能直接给付对方。
一、结算必须有书面凭证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双方经常会发生工程款结算问题,但在实际操作中,许多承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结算和支付工程款。而有些发包人以各种理由拖延支付款项,如建设单位拖欠工程价款、施工单位欠付工程款等导致结算问题不能解决。为了防止上述情况发生,必须要求承包人提供工程结算资料。《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遵循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因此,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相应依据时必须出具结算文件,并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签字确认。
二、工程款不能直接给付对方
在实践中,不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都是施工方向发包人出具的欠条。这些欠条在性质上虽属于债权债务关系,但实质还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因为这些欠条实际上是发包人对承包人的一种承诺,或者说是承包人对发包人的一种信任和托付。因此,发包人出具欠款欠条并不能直接免除或者减轻工程价款的支付责任。这是因为对于建筑工程造价中不包含工程款的原因,法律规定了“发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担保”时发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承担责任。因此,建设工程合同当事人在签订施工合同时最好就工程款支付问题达成书面协议。
三、工程款不允许转付
实践中,建设工程价款结算中存在的最大问题是,工程款被转包给他人后,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不得直接给付给承包方。因为承包人未付工程款就将合同约定的材料设备投入施工,其结果必然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同时由于建设单位与承包人之间没有直接付款关系,所以无法证明转付工程款所产生的实际风险。因此,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时必须对转付工程款作出明确规定,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否则将发生因未签订合同、未支付工程款而承担法律责任或出现争议后无法举证等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