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一直欠钱不还怎么办(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

导读:
“朋友,你借我钱吧,一年后利息由现在的本金加利息算到你欠的本金里。
一年后你还我钱,利息也给你。两年后本金再加上利息一起算到你欠我们的工资里。”“你先拿着,过了一段时间再说吧!”“再过十多天是十一月份的时候再说。”“好哇!这才几天啊,我都不知道有多少钱了!”现在已经过了很多天,可是欠款仍没有结果,而在这些欠款中有一笔借款还没还上。
一、民间借贷的常见问题
“现在朋友一直欠我钱不还,要去起诉他。”“我的银行卡里面没有存款了,能不能要回来?”“我们都是多年的朋友,我不能说你没有存款但你一定要写借条啊!要不然钱就打水漂了,也是不负责任的表现!”如果遇到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办呢?
根据《合同法》第148条第2款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婚姻法》”),若债务人在出借人提供借条等证据之前反悔借款且又不愿意还款则应当根据《合同法》第148条第2款规定处理:借款人可以要求出借人返还本金并支付利息。
二、民间借贷利息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91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民间借贷利率的规定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8条第2款:借款本金按实际借款月利率2%计算至出借人实际给付之日止;
贷款人主张按上述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贷款人已给付出借人本息或借款人以其他方式偿付借款本息或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给付利息且经催告后,借款人仍不履行债务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8条第2款:有下列情形之一,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逾期利率、违约金、赔偿金或者实现债权的费用的;债务人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逾期利息和违约金:
(一)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二)借贷双方对合同内容存在争议;
(三)借贷双方没有约定逾期利率或约定不明。
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借款人未按照约定期限返还借款的,除贷款人有过错外,贷款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资金。”“出借人应当按照约定期限返还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