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怎样处理(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办)

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男女双方发生矛盾是在所难免的。离婚这种事,对于男女双方来说都是很痛苦的事。那么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怎样处理呢?下面就由龙律师为大家解答。
一、感情破裂的认定
感情破裂是指夫妻一方与他人同居,经教育或处理无效。夫妻一方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或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准予离婚。但男女双方必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的才能准予离婚。这里所说感情不确指夫妻之间感情完全不和。
二、离婚诉讼时效的时间
离婚诉讼时效为两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断、延长的规定。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办法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四、财产分割问题
离婚后,双方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是夫妻共同生活中的一大难题。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二是夫妻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婚内债务等严重损害另一方合法权益的行为。
对于离婚后的财产分割问题,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五、关于子女抚养和教育费问题
父母离婚,对于子女抚养问题,有三种方式:
(1)直接抚养;
(2)抚养费用的负担;
(3)对子女的教育进行辅导。对于子女生活、教育费的负担,法院根据情况,按以下方式处理:如果双方离婚前或离婚后一年内有一方要求负担子女抚养费,另一方应给付。直接抚养人应当负担子女全部生活费和教育费,有固定收入的可以少付或者不付;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多付。
抚养费一般可分为直接抚养和间接抚养两种。直接抚养:一般是指父母对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所应支付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以及其他费用;间接抚养:一般是指父母对未成年人随母方生活所应支付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其中第一种方式比较普遍而适用比较多,而第二种方式则比较少见且较难操作,主要原因在于直接抚养一方经济条件比较差,可能难以负担起全部费用或者无法满足其正常生活需要。


